数家期货公司相继倒闭后 证监会拟推投资者保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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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3:09 第一财经日报 | |||||||||
特约记者 刘文元 发自北京 近日,一份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下发的“关于设立期货投资者利益保障制度的说明”(下称《说明》)传到了有关单位手中,证监会对建立投资者保障制度的研究有了新的进展。 最近两年,相继发生了嘉陵期货、万汇期货、寰宇期货等挪用客户保证金或者席位爆
据悉,寰宇期货公司个别投资者累计穿仓5300万元而无力偿还,寰宇期货的自有资金和可变现资产合计仅1000万元,保证金缺口4300万元,根本无法偿还无辜投资者。 在没有投资者保障机制的情况下,发生上述系统性风险后,监管部门很难有效地保障投资者权益。 “建立期货投资者保障制度非常紧迫,现在投资者对市场缺乏足够的信心。”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说,“投资者不是担心自己的投资风险,而是担心期货公司信用风险。投资者保障制度必须尽快建立。” 某期货交易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管理人士认为,应该严格界定投资者保障制度的适用范围,否则会造成期货市场秩序的混乱。 对此,记者获得的一份《说明》中界定:“启用期货投资者利益保障制度,原则上一定是期货公司有违法违规之处且已经赔付了所有的资产、完全丧失了持续经营能力,必然结果是严格依法处理该期货公司,如注销其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追究高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甚至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投资者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胡俞越认为可以是多方面的,但他倾向于主要依靠交易所的风险准备金和手续费。他说:“从这些年的实践来看,交易所已经成为期货市场利益分配的主要获得者。经纪公司要是出问题的话,市场的风险分担机制应当起作用,给投资者以足够的信心。” 不过那位交易所的人士明确反对这种观点:“多年以来,期货市场一直不是很景气,交易所沉淀的手续费不是很多,交易所在市场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很大,没有那么大的能力来单独支撑一个庞大的投资者保障基金,资金的来源应该是多渠道的。” 胡俞越说:“期货投资者保障制度的资金筹措不是证监会单方面的事情,还需要和财政部协商资金来源。” 据悉,证监会期货部已经与财政部金融司就投资者保障制度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相关链接 投资者保障制度的两种具体形式 《说明》介绍,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的投资者保障制度的具体形式有两种。 第一种方式是成立投资者保障基金。通过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进行明确的规定,基金独立运作。资金的来源可以多渠道,主要从期货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和期货公司的风险准备金中提取,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程序应有详细明确的规则。 第二种方式是扩大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使用范围。将考虑由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制订《期货交易所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名称暂定),明确期货交易所提取的风险准备金的用途包括补偿无辜投资者因期货公司经营失败或者违法违规而遭受的损失。 这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对于成立投资者保障基金的方式,依法成立的基金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章程和各项工作制度,责任明确,管理和运作规范化程度高。这也是国际上比较成熟的模式,而且一步到位,有利于期货市场的稳定发展。第二种方式,操作相对简便,但是这种方式从长远来看还不到位。不论何种方式,可以明确的是期货投资者利益保障制度是政府部门设立的公立救济制度,目的是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说明》中提到了一个“比例补偿”概念,是指对投资者的补偿是有限的,不是全部补偿:“可以设定一个最低限额(如10万元),在该限额以下的全部补偿,超过该限额的部分按比例补偿(如80%),可以考虑设定一个最高补偿额。”(刘文元)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