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期货公司IB业务狂想 业界呼唤制度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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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7日 02:3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见习记者 江光南 发自深圳 “诸侯战乱”的国内期货业正在急速酝酿行业洗牌。究竟是继续争取做“大而全”,还是收缩战线、集中火力,小规模期货公司正面临战略选择。此时,为推动美国期货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的介绍经纪商(IB)业务,逐渐进入国内期货公司决策层的视野。
昨日,本报刊发《期货业加速洗牌,绩差公司何去何从?》一文,提及许多小公司愿意专职从事IB业务。文章发表后,记者接到广发期货营业部经理汪汝俊的来电称:广发期货希望主动与这些公司联系,为有意合作的公司提供客户管理、网上交易支持、结算、交割等全面的服务。 汪汝俊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期货行业的确面临加速洗牌,很多经营困难的期货公司可能濒临倒闭,但经过多年的各个期货公司都积累了一批专业的人才和宝贵的客户资源。在期货公司大洗牌的时候,其实很多公司已经没有存在下去的必要,期货公司的壳将越来越没有意义,但人才和业务是宝贵的,如果业务量小的期货公司逐步转型,主要从事业务开发和客户服务,减少后台管理和网站建设、维护、信息费用等支出,经营成本可以大幅缩减,公司的经营状况将会有明显的转变。 此前,自证监会明确了以净资本为核心的期货公司监管报表和指标体系后,小规模期货公司已经感受到了分类管理越来越近的步伐。一旦正式实行分类管理,被列入一般经纪类的期货公司将被局限在较小的经纪业务范围。而后台结算风险、后台管理成本的确成了一大拖累。因此,IB业务成了许多小规模公司的战略选择。 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目前,国内还不存在独立执业的IB业务(IIB)期货中介机构。期货公司专职从事IB业务还需要监管层制订具体的管理和监督办法。最好的办法是建立统一结算体系,让IB公司成为期货佣金商(FCM)的结算会员,把结算风险控制在FCM。 神华期货总裁汪正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开展IB业务有待一个法律规范的环境。” 相关链接 介绍经纪商(IB)既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但一般都以机构的形式存在。它可以开发客户或接受期货期权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户的资金,且必须通过FCM(期货佣金商,类似于期货经纪公司)进行结算。IB又分为独立执业的IB(IIB)和由FCM担保的IB(GIB)。IIB必须维持最低的资本要求,并保存账簿和交易记录。GIB则与FCM签订担保协议,借以免除对IB的资本和记录的法定要求。而期货经纪公司在异地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则与GIB颇为相似。在FCM的业务结构中,许多IB的客户量和交易量都远比FCM直接开发的要大,IB的引入极大地促进了美国期货业的发展。 (江光南)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