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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商所推出7项新规激活期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9日 03:26 每日经济新闻

  8月5日,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发布了7项细则及管理办法的修改方案,并决定自9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对郑商所原有的套利办法、权利凭证质押保证金业务管理办法及结算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地修改。

  郑商所此次发布的修改细则和管理办法包括,《郑州商品交易所跨期套利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交割细则(小
麦及棉花)(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权利凭证质押保证金业务管理办法(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小麦及棉花)(修正案)》、《郑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管理办法(棉花)(修正案)》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修正案)》。

  郑商所方面表示,在修改后的《郑州商品交易所跨期套利管理办法》中,增加了对跨期套利组合交易指令的规定,还包括对交割月前1个月、交割月跨期套利实行限仓等规定,方便交易者选择更有利的交易模式。

  《权利凭证质押保证金业务管理办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有,质押资金即时管理和质押业务自动化管理等。交易者可根据权利凭证价值和配比资金变化情况,通过计算机即时调整质押资金和可用质押资金规模,从而更有效地控制风险,并提高投资者的资金使用效率。

  修改后的《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增加了对同一会员、同一客户在同一交易月份“对锁单”单边收取交易保证金的条款,并对出金公式进行了完善,从而在有利于控制市场风险的前提下,提高会员和投资者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市场资金的流动性。

  还有,修改后的《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删除了“注销的仓单如果没有超过仓单有效期,则不能在同一仓库重复注册”的规定。因此,套保者经营情况如果发生变化,经审批可以重新在原仓库注册仓单,这样有利于降低套保者成本,鼓励套期保值交易。

  另外,《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同时增加了将“套期保值历史交易和交割情况”作为套期保值的审核内容。因此,如果有注销仓单重新申请注册,交易所的审核将会非常严格,并将审核结果作为判断未来套保申请是否真实的重要参考。

  作者:金士星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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