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货基础薄弱制约农产品期货发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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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25日 14:14 和讯网-证券市场周刊 | |||||||||
中国期货业的发展起步于农产品期货,然而十多年过去了,本应作为市场经济中重要组成部分的农产品期货业,在中国却遇到了不少难以绕开的障碍。其中之一与农产品的现货基础有关。就现货基础而言,主要可归结为流通和生产两方面,但目前的诸多问题都集中体现在流通方面。 近些年来,我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似乎存在着相当多的问题和矛盾,但主要原因并不
市场流通主体发育滞后 在我国大宗农产品现货市场的缺陷中,对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影响最大的,就是合格的市场流通主体发育相对滞后。 由于种种原因,在我国大宗农产品现货市场中,流通主体的发育比较滞后,其中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则是流通中介(主要表现为私营的大宗农产品经营者和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缺乏足够的力量。 粮食(主要是各种谷物)在我国大宗农产品中占有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同时在农产品期货交易中也处于核心地位。目前有资格进入粮食进行交易的流通主体主要有三类,他们分别是:国有粮食购销和收储企业;私营粮商;农民。但是,他们的发育都相对滞后。 目前,国有粮食购销和收储企业显然还没能建立起自主经营和自负盈亏的企业制度,加上还要执行国家保护价敞开收购之政策,收购之品种难以与粮油加工企业相匹配,在数量上难以以销定购,在价格上难以根据品种、质量和市场行情等自主决定,其结果,这些“企业”在市场上的行为往往扭曲了市场信息,传递了虚假需求信号,而且这一点在短期内还很难有实质性改变。 私营粮商的存在是一国粮食贸易健康发展的重要标志之一。但目前,私营粮商由于受到各方面包括政府各有关机构、国有粮食企业的夹击,其健康发展几乎成为不可能之事,笔者最近几年在湖北省几个农业县的调查中发现,过去曾经非常繁荣的私营粮商在最近几年大量破产,目前已所剩无几。 农民显然也不是完全的市场流通主体。其重要原因是,农民的生产经营十分分散,经营规模非常小,信息闭塞,加上缺乏经济方面的组织性——这集中表现为真正的农民合作组织不够发达或者根本就没有建立起来,从而在市场竞争中总是处于弱势地位。 有关研究表明,几乎所有国家的绝大多数农民都不是直接参与期货市场进行交易,而是借助各种中介组织,在欧洲、北美和日本等国家或地区,都有“自主、自治、自享”的农民合作社或其他中介组织作为农民的代理人参与期货市场,以规避市场风险。 而我国目前显然非常缺乏有效的合作社或中介组织,短期内似乎也难以建立有效的农民合作组织,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作为农产品期货交易中重要参与主体之一的农民参与期货市场的可能性。 市场流通客体市场化程度低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基本标准之一就是流通客体(即各类交易对象)的市场化。 目前,虽然在中国市场上流通的大多数的现货商品已经全面市场化或基本市场化了,但就大宗农产品而言,还有相当多的现货产品仍然没有实现市场化。中国农产品现货市场的经济运行机制显然还基本上处于“二元化”和“双重性”的状态。 以上状况对我国农产品期货产生的不良影响是:农产品现货市场流通客体的市场化程度低是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客体难以多样化的根本原因,也是农产品期货市场交易总是偏向于小品种进而导致期货市场投机盛行的重要原因。 市场微观管理落后,宏观调控行为不规范 一方面,我国大宗农产品现货市场的微观管理(尤其是组织管理)比较落后。我国大多数的农产品市场都是由当地政府组建、组织并实施管理的,目前由于政府职能转变的相对滞后,造成在实施市场微观管理时,政出多头,职责不清,从而造成市场管理混乱,难以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竞争、规范有序、服务周到、快速高效的制度环境。在跨地区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制度设计上,也片面强调农产品市场的公共产品属性,也没有按公司制设计,这必然会影响这些大型批发市场的有效扩张和进一步的健康发展。而实践证明,公司化的市场组织管理体制不仅可行,而且优于政府的行政管理体制。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职能的转轨严重滞后,造成我国政府对流通的宏观调控行为很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中央政府干预农产品流通市场的任意性和行政手段的强化使用(尤其是近十年所谓的“米袋子省长负责制”的实施);二是地方政府的保护主义政策的盛行(或许是中央严格的行政干预政策的必然结果,因为上有“政策”,下必有“对策”)。就粮食现货流通市场而言,由于中央政府在干预农产品流通时对行政手段的强化使用的偏好,使得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上,地方首先考虑的是地方利益,地方必然挤占中央,比如在储备粮问题上,地方储备与中央储备往往实施反方向运作:当粮源比较充足时,增加中央专项储备,而缺粮时,又为地方储备“抢”粮源。而在地方与地方的关系上,尤其是产区和销区之间,往往实施地区封锁,在粮源紧缺时,主产区不卖,粮食过剩时,主销区则不买。这样,各地区的粮食市场必然是互相分割的,全国统一的大市场根本不可能形成和发展,使得粮食价格、供求、行情之变动等市场信息不能迅速及时传播到全国。 以上状况的直接后果是: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信号——价格——被严重扭曲了,交易成本增加,与政府行为有关的交易风险增加。这必然影响我国农产品期货的健康发展,因为,商品期货交易业务的开展显然必须以现货市场为基础,被严重扭曲的现货市场价格必然反映到期货市场上。
难以建立统一市场 以上缺陷对于我国大宗农产品市场所造成另一重要的后果是:统一市场发育滞后。 我国区域市场的形成大多是通过行政区域来确定的,这实际上是过去计划经济条件的管理方式的延续,是一种“行政造市场”的典型模式。正是由于这种行政权力的存在与作用,才使得中国目前的经济中形成了各种变相的“关税”壁垒,从而阻碍着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然流动。 其结果:我国大宗农产品的全国性统一市场难以形成,从而影响了大宗农产品正常的价格体系的形成,从而也阻碍了大宗农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健康流通,从而不仅影响了我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和质量,也影响了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整体竞争力,这一点在目前已成为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 市场基础设施和物流系统落后 在我国,除了少数市场具有现代化的市场基础设施外,大量的是简陋的集贸市场和设施落后、制度不健全的区域性批发市场,交易手段和交易方式也比较落后,多数还是采用传统的交易方式,交易成本较高。 美国等国的农产品期货市场能够获得迅速、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这些国家发达高效的物流系统,其铁路、公路与水运系统在激烈的竞争中表现出较高的效率和较低的成本,从而物流费用也比较低,与之相比,我国的物流系统显然成本高、效率低,这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期货优越性的发挥。在一个经济日益开放的国家,运输成本过高,就必然会使得本国的期货市场的交易几乎毫无优势可言:就大豆而言,从美国墨西哥港湾到中国大连有10000多海里,平均运费为0.09元/斤;而从中国佳木斯到大连仅有1500海里,各种费用加在一起,平均为0.08元/斤,其中的收费高达几十项。我国的农产品现货市场不仅流通渠道很不畅通,中间环节繁多,而且合约履约率低,广大的生产、经营主体在现货市场中除了要承担价格风险外,还在很大程度上面临更为严重的合同单方面违约、资金拖欠、质量纠纷和货物运输不到位等非价格因素的风险。 其结果:造成了我国大宗农产品的交易费用太高,以至于阻碍了正常的流通,这又必然进一步扭曲了价格信号,从而影响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发展。 (作者单位为北京工商大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