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做市商制度待突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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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07:49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柏亮 发自北京 由于期权交易中需引入做市商制度。有市场人士怀疑,在中国期货市场上还难以出现具备巨大的资金实力的做市商,同时期权太复杂,国内市场未必适应。 张光平表示,做市商问题确实是目前国内设计期权制度中的一个难题,但这并不是具
他认为,中国期货合约与国外合约的这种差异性是期权设计中的一个重要障碍。国内的期货合约需要修改,但是又不能大改,不能因为上期权而打乱了现货市场。但是不改也是不行的,目前需要一些制度上的突破。 张光平说,目前期货市场的开放度还不允许外商成为国内期权的做市商,上期所正在与国内一些较大的期货经纪公司进行沟通。 魏振祥说,做市商主要需两个条件:一是要有资金实力,二是要具备期权交易的各种知识和技术。国内并不缺少具备资金实力的交易商,而郑商所已经开始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最近郑商所发展了20家期权研发合作会员。魏振祥称,“他们掌握了期权的各种知识和技术后,一旦他们的客户中有具备资金实力的公司,就有成为做市商的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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