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海外投资规定五一启动 衍生品也可投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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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30日 09:46 中国新闻网 | |||||||||
股市漫画:社保基金累计实现收益率为15.66%(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4月30日电 28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会网站上公布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规定》(下简称“规定”),该规定于五一正式启动。根据该规定,衍生品进入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据了解,财政部、劳动保障部、人民银行已于3月14日批准发布的规范社保基金境外投资运作的“规定”将于5月1日起开始实施。
该规定第十五条中明确规定了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限于八大类投资品种或者工具。除了银行存款;外国政府债券、国际金融组织债券、外国机构债券和外国公司债券;中国政府或者企业在境外发行的债券;银行票据、大额可转让存单等货币市场产品;股票;基金等工具外,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也位列其中。 据中华工商时报报道,掉期、远期等衍生金融工具是指金融市场上流通的衍生金融工具。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衍生金融工具仅限于风险管理需要,严禁用于投机或放大交易。相对于国内资本市场而言,海外资本市场投资风险更大,而社保基金会此次将金融衍生工具列入投资范围,显然已经将风险对冲的问题预先考虑。 此外,全国社保基金境外投资品种或工具可以是经财政部会同劳动保障部批准的其他投资品种或工具,这无疑就为社保基金今后投资海外资本市场上更多更新的金融工具预留了足够的空间。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