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股市投资浮亏2亿 三大难题亟待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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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9日 09:34 证券时报 | |||||||||
项怀诚表示,目前股市委托投资浮亏2亿 本报北京电 (记者 徐涛)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项怀诚日前透露,目前社保基金投资股票市场的资金量不超过基金总额1818亿元的15%;今年在股票市场的委托投资浮亏最多时曾达到8亿元多一点,目前浮亏大致在2亿元左右。
项怀诚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成立5周年暨发展战略研讨会上说,自2000年8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建立全国社保基金以来,基金规模持续扩大,承担管理重责的基金理事会的管理运营水平也逐步提高。但是,从目前的形势和长远任务看,全国社保基金在资金来源、投资渠道、法律环境等三方面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资金来源尚待稳定。按照相关法规,社保基金主要来源于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股减持收入和彩票公益金等几个方面。但实际上,中央财政预算拨款的时间和额度并不固定,同时,由于国内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保基金的办法停止执行,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工作至今未能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资金来源的不够稳定,延缓了基金规模的扩大,也难以合理配置资产而影响基金投资运营。项怀诚认为,最好能把每年GDP的1%划转社保基金。 二是投资渠道尚待拓展。根据《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社保基金只能投资于国内银行存款、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和股票等品种,且有严格的投资比例限制。近年来,银行存款和债券的收益率部高,股市又长期在低位徘徊,影响到基金的收益水平。长远看,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基础上拓宽投资渠道是提高收益的必由之路。 三是法律环境尚待完善。作为基金投资运营主要法律依据的《暂行办法》,是2001年以财政部和劳动保障部两部长令的形式颁布的,对规范基金运作发挥过重要作用,但目前存在3个突出问题:一是作为部门规章,立法层次低,不利于确保基金安全;二是适用范围窄;三是该办法针对的是基金的投资运营,对诸如基金的战略投资性质、筹资及支取、社保基金理事会的性质与定位等重大问题未作出合理适当的规定,保障措施少。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