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中国绿卡的外国自然人能否购买基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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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06: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编辑同志: 我是某基金公司的员工,我在工作中遇到一位持中国绿卡的外国自然人,不知他能否购买开放式基金? 上海 于先生
于先生: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外国人凭《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以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即取得了俗称的中国绿卡。那么,持有中国护照并获得境外国家或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公民视为境外投资者的逆命题是否成立呢?即持有外国护照但取得了中国境内永久居留权的外国人是否视为境内投资者呢?若视为境内投资者,则当然可以购买开放式基金。 公安部、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在介绍《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的提问时,曾提及持有中国绿卡后在中国的权利和义务要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规定来决定。可是,遗憾的是,现有的法律法规仍然没有具体的规定。 按照国际上通行的惯例,取得某国的绿卡即意味着获得了该国的国民待遇,大部分国家除了没有选举权之外,和该国的居民在权利上没有差别。以美国为例,绿卡持有者除了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外,与美国公民所享的权利、义务并无大异。但是,由于中国的绿卡与国际上其他国家通行的绿卡还存在着很大的不同,我国不是移民国家,据公安部、外交部新闻发言人介绍,这个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改革开放,吸引高层次人才、资金、先进的技术所制定的。在外商投资及外汇管理法律体系中,即使取得了中国绿卡的外国自然人,其投资的企业性质仍然为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资本项目下的投资仍然要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的监控,可见并没有把中国绿卡视为境内投资者。同理,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后,仅仅是出入中国境内不再需要申请签证,并不是投资通行证。 所以,我们认为持有中国绿卡的外国自然人不是合格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在证券投资主体市场准入方面仍然受到严格的限制。当然,随着中国绿卡数量的增多,也并不排除将来出台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中国绿卡在中国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