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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基金首席策略师:新证券法带来长期利好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8日 09:53 证券时报

  □本报记者 孙晓霞

  中信基金首席策略师王江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此次证券法修订, 以积极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为核心思路,旨在加强证券市场基础建设。从长期来看,证券法的修订对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将是一个长期利好。

  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在接受采访时,王江平表示,本次证券法修订中,加强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成为“重中之重”。此次证券法修改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作为重点关注的内容,在加强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的监管方面均体现了这一要求。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也由此而来,以维护证券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的保护。按照草案中的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由证券公司缴纳的资金及其他依法筹集的资金组成,其征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设立表明了从立法上和政策上都健全和完善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机制,这将对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注重控制风险

  除此之外,王江平认为,从《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风险防范是本次修订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比如预披露制度的设定、加强对证券公司的监管、完善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登记结算制度、完善证券监督管理制度等,对证券市场的各方参与者都进行了明确的法规要求,注重各类风险控制和防范,以引导证券市场向规范、透明、自律的方向发展。法律法规严谨全面、市场参与体权责明确的基础上,将有利于上市公司、证券公司合法、合规地正常开展业务,进行自身发展,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会在这一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得到保障,监管层对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监督、监管也将有法可依。这对于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将会是一个重要的基础。

  现行《证券法》中规定“证券交易以现货进行交易”,禁止买空卖空行为。与国际市场相比,中国证券交易方式比较单调,避险工具和金融期货交易品种的缺乏一直受到多方质疑,要求允许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的呼声一直不断。王江平强调,此次草案修订为“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为以后的金融品种创新留下了政策空间。

  基金业发展运作有法可依

  目前,证券投资基金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和不可缺少的市场主体。在整个法律的修改中,他指出,“继续大力发展证券投资基金”这一指导思想在此次证券法修订中也得到了应有体现。新法对证券投资基金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其法律责任、审批程序和上市交易审批的权力机构均做出了概括性的规定和规范性的原则,为基金的运作奠定了法律基础。自新法实行以后,基金业发展运作将有法可依。在良好的政策支持和规范的市场环境当中,证券投资基金也将作为中小投资者的代表,以机构投资者的身份积极参与市场搏弈,继续以专业的投资能力致力于为广大投资者带来长期资本增值和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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