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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财荷银:大盘再度向下深幅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30日 17:27 湘财荷银基金管理公司

  一、市场走势分析 (22/08/05-26/08/05)

  (一)本周大盘回顾

  沪综指在上周四的大幅下跌后,本周逐渐趋于平稳,整体看来本周大盘在1140-1180点之间强势震荡整理,特别是在周三证监会公布了指导意见后,直接刺激大盘以中阳线报收。
从周K线图上看,股指目前仍位在各路均线上方。本周成交量达831亿元,虽比上周1375亿元的成交量有所萎缩,但仍处于比较高的水平。

  (二)行情分析

  从市场表现来看,本周位居涨幅榜前列的多为超跌低价股,特别是上海本地股,轮胎橡胶、氯碱

化工等个股依旧强势不改,再创近期新高。但由于他们近期的累计涨幅已达130%以上,其中轮胎橡胶自7月22日以来累计涨幅已达171.47%,其股价表现已经完全透支了其股改对价的预期。再加上他们本周五的放量,极有可能形成短期头部。轮胎橡胶及氯碱化工作为此轮行情的领头羊,如果其股价到顶而后续没有其他的热点出现,大盘后续将有一定压力。

  另一个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宝钢权证本周上市。宝钢权证的理论价格为0.68元,但首日开盘便以1.263的价格封于涨停板,随后两天继续大幅冲高,周涨幅达162.65%。宝钢权证的火爆,表明了目前市场投资气氛浓重,随着其他权证的不断发行,预计权证价格大幅偏离理论价格的情况将有所改善。

  本周三证监会公布的指导意见,也给了市场刺激作用。从理论上看,H股不补偿,将对A股形成利好。有多家外资投行认为,A股全流通后,股指将非常具有吸引力,不排除QFII将资金从H股转到A股的可能性。并且,从长远来看,H股将受压,A股与H股之间的溢价将逐渐缩小。

  从行业表现来看,根据天相行业数据,本周表现较好的行业多为电力设备板块,周涨幅达4.04%,其次为日用化工及石化等,但这些板块在市场上并未形成有效的热点。本周跌幅最深的多为基金重仓板块,如煤炭下跌5%,交通运输下跌3%,电力板块下跌3%,供水供气下跌2%。

  (三)下周走势展望

  我们认为股指前期的暴跌基本上是由于技术性回调的要求。在股改的大背景下,许多蓝筹股的估值,相对于国际估值标准来说,都已经非常具有吸引力。并且,从技术指标上看,周K线的MACD在前期低位黄金交叉后仍在网上走,红柱也在不断扩大,因此如果没有其他负面因素的话,大盘再度向下深幅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二、宏观动态

  (1)国资委全力推进股改五项配套工作

  关于做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改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在制定中;正在研究将流通市值引入控股股东业绩考核机制的问题;将出台相关文件,规范上市公司股改与股权激励相结合的问题

  国资委有关人士昨日在此间透露,在认真总结前两批股改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资委将尽快研究制订下一步关于做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相关的工作程序和要求。通知将涉及改革内容、方案组织、对价原则等具体内容。同时,国资委将全力推进股改五项配套工作。

  针对股改中有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国资委正从以下方面入手,组织专题研究。一是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后国有控股的比例问题;二是股改后国有股东买卖上市公司股权的相关监管办法。可流通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流通在三种情况下仍须通过国资委的审批,即出售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控股权发生变化的、导致国家股低于最低持股比例的、买卖国有股5%以上的;三是建立上市公司国有股信息监控系统,及时掌握国有股的变动情况;四是关于对价方式的研究。在方案制订中,应综合考虑公司基本面、市盈率水平、对流通股东权益的保护程度、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要求、上市公司融资情况、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等多个因素;五是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的界定与股权登记问题。

  此外,国资委正抓紧进行上市公司国有股数量核查,一方面有利于更好地配合股权分置改革,另一方面摸清家底,以利于对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管。

  对于将流通市值引入控股股东业绩考核机制的问题,该人士透露,目前政策研究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在国有股东业绩的综合考核体系中,市值将作为主要指标还是参考指标,有待进一步明确;二是市值计算的时点问题,在目前证券市场发育程度、监管水平尚不完善的情况下,选取某一时点或一段时间的市值作为考核标准,可能对考核结果的客观性造成影响。

  另外,对于备受关注的上市公司股改与股权激励相结合的问题,国资委也将出台相关文件,使之与现行法律法规、国资监管精神相符合

  (2)抓紧制定出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国务院高度重视股权分置改革,对股权分置改革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作了深刻的阐述,充分肯定了试点工作成绩,同时对下一步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作了明确部署

  ○试点明确了今后的改革方向,即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要稳定市场预期,关注改革重点,实施增量带动,加强机制引导,以点带面推进,配套促进发展

  ○重点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保荐机构、基金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的关联人、高管的监管,防范和打击利用股改进行欺诈、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

  中国证监会昨日召开证券监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视频会议,总结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经验,部署贯彻落实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要求,要认真做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抓紧制定出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

  尚福林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对股权分置改革和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作了深刻的阐述,充分肯定了前一阶段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对下一步推进改革的各项工作作了明确部署。证券监管系统要按照国务院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指导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尚福林总结前一阶段试点工作的情况指出,试点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试点公司的改革方案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同,“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操作原则和运行程序经受了实践检验。二是改革预期在试点推进中逐步趋于稳定。三是试点公司股票走势初显改革效应。四是推动了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相关的资本市场改革等。

  尚福林表示,前一阶段的成果,不仅进一步坚定了各方推进改革的决心和信心,而且也为下一步推进改革积累了宝贵经验,明确了今后的改革方向,即要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稳定市场预期,关注改革重点,实施增量带动,加强机制引导,以点带面推进,配套促进发展。

  尚福林指出,当前证券监管系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和《指导意见》精神,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要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神。当前,各派出机构、交易所等单位正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要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专门的学习,统一思想,推进改革。第二,要做好落实《指导意见》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和修改工作,抓紧制定出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第三,要加强监管,切实为改革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重点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保荐机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的关联人、高管人员的监管,防范和打击利用改革进行欺诈、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改革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第四,要积极推进其他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工作。股权分置改革与资本市场的其他改革和发展工作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在做好股改的同时,要加紧推进其他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工作,已经出台的措施,要认真落实;尚处于研究阶段的工作,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并积极推动。第五,要加强改革的正面舆论引导工作,切实为改革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第六,要积极应对改革带来的市场变化,研究新形势下相关的监管法规和政策调整工作。

  尚福林要求,全系统要全面认识当前资本市场的形势,统一思想,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注意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合力;同时要统筹安排,抓好日常监管工作。总之,要抓住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有利条件,努力推进我国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

  证监会副主席屠光绍主持了会议,并就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

  证监会机关各部门,各地派出机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期货业协会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3)证监会:推进股改 维护市场稳定发展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试点公司的改革方案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同,“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和操作原则经受了实践检验

  ○下一步的改革仍然要充分体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市场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对于具备条件、改革方案能够得到投资者认同和市场欢迎的公司,可适当加快进行

  ○把坚持改革与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的总体原则放在指导思想的首位,充分表明必须要以改革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并以市场稳定发展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虽然A股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不涉及H股和B股市场,但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制定的改革方案不应损害H股、B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正在研究ST和*ST等绩差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程序和审核规定,通过制度的创新和规则的配套,支持这类公司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意见即将发布实施

  自今年4月29日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以来,截至8月19日,46家试点公司全部完成了规定的改革程序。至此,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结束。日前,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指导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为什么说股权分置改革“总体上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

  答: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试点公司的改革方案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同。两批46家试点公司的改革方案中,45家获得股东大会通过,改革方案通过率达到98%;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约21万人次,所持股份占试点公司流通股总量的比例加权平均达到63.12%,远高于以往股东大会10%的平均参会率;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对改革方案的赞成率加权平均达到93.46%。以上统计数字表明,“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和操作原则经受了实践检验,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同,公司改革方案是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由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在充分协商基础上产生的,具有广泛的股东基础,有效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是改革预期在试点推进中逐步趋于稳定。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是股权分置改革的有益尝试。从试点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的协商结果看,已经初步形成了不同类型和资质公司对价水平的基本预期。随着试点公司和保荐机构对改革方案市场效应的认识逐步加深,不少公司在改革方案中做出了一系列有利于稳定公司股价、引导股东关注公司长远发展的承诺和组合措施安排,进一步明确了改革的市场预期。与此同时,试点公司的投资价值逐步为市场所认同,试点公司股票已经初显增值效应。

  三是推动了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相关的资本市场改革。作为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变革,股权分置改革不仅有利于完善股市定价机制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而且推动了证券市场一些长期悬而未决问题的解决。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与解决上市公司历史遗留问题的组合方案运作,推动了募集法人股、未上市内部职工股、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等影响市场和社会稳定的上市公司复杂问题的解决。

  在改革试点期间,建立了上市公司回购流通股、大股东增持流通股等市场稳定机制,在公司改革方案中对管理层持股等股权激励机制进行了探索。以改革为契机,促进了上市公司改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建立股东本位的股权文化;提高了证券公司的业务创新和市场营销能力。

  从资本市场改革和制度建设以及股权分置改革的进展情况看,自《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发布以来,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一些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要求,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目前,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已经顺利完成,改革的操作原则和基本做法得到了市场认同,改革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逐渐趋于稳定。同时,通过改革试点也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方向。因此,股权分置改革总体上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

  记者:《指导意见》在试点的基础上对股权分置改革的制度安排作出了哪些调整和完善?

  答: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阶段,有关制度安排主要包括两个层次:一是规范性文件,证监会在首批试点时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第二批试点时发布了《关于做好第二批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两个通知主要是规范改革试点的基本操作流程。二是政策指导文件,证监会会同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做好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资委发布了《关于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是对改革试点进行原则性指导,不涉及具体操作。实践证明,试点期间的这种制度安排是稳妥可行的。“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和操作原则,股东充分协商、分类表决的基本程序,经受了实践的检验;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的有益尝试,得到了市场的普遍认同。这些经试点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在五部委的《指导意见》中已有充分肯定和具体体现。

  《指导意见》在总结试点阶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下一步改革可能触及的各类复杂情况,对试点阶段制度安排作了相应的完善。一是进一步阐述了股权分置改革的目的、意义和内涵,对试点期间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对价方式平衡股东利益的尝试,予以了肯定。二是对改革方案表决的范围和形式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三是针对在一段时期内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和拟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并存的实际情况,在再融资、股权激励等方面作出了有利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政策安排。四是对存在特殊情况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作出了妥善安排。五是按照有利于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原则,对调整和完善国资管理、企业考核、会计核算、信贷政策、外商投资等方面的政策衔接配套作出了总体部署。六是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对协调推进资本市场各项基础制度建设,推动资本市场产品和机制创新,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进行了总体规划。

  记者:股权分置改革在进程安排上如何体现出积极而稳妥?

  答:股权分置改革是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的制度变革,其意义不仅在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既要抓住改革机遇和有利形势,积极加以推进,又要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的具体情况,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循序渐进。虽然改革试点工作已经结束,但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一哄而上,下一步的改革仍然要严格按照《指导意见》和有关规定,规范有序地进行,充分体现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市场可承受程度的统一。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对于一些具备条件、改革方案能够得到投资者认同和市场欢迎的上市公司,可以适当加快进行股权分置改革。

  记者:如何实现股权分置改革与市场稳定发展的结合?

  答:在《指导意见》中,把“坚持股权分置改革与维护市场稳定发展相结合的总体原则”放在了指导思想的首要位置,这充分表明必须要以改革促进市场稳定发展,并以市场稳定发展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如何落实这一要求就是要通过稳定市场预期和政策预期,加快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和市场创新,实现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就是要鼓励公司或大股东在改革方案中做出提高业绩和价值增长能力的组合安排,以及采取稳定价格预期的相关措施。在试点阶段,相当一批公司股东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出发,协商制定改革方案,稳定了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预期,实现了公司股票的增值效应。要合理确定改革后国有控股股东的最低持股比例,有效控制改革后公司的可流通股份进入流通的规模和节奏;合理掌握改革的进程,要在股东自主决策的基础上,根据市场环境和各地区的资源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稳定政策预期,就是要坚持“统一组织、分散决策”的总体思路和操作原则,继续完善对价支付方式,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明确各类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所涉及的政策问题。加快推进基础性制度建设,就是调动多种积极因素,营造改革的良好市场环境和解决改革中的政策衔接问题,加快落实《指导意见》中提出的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各项改革安排和配套政策。市场创新,就是以改革过程中的方案创新,改革后公司的并购重组和管理机制创新,以及改革后公司股票的交易制度和衍生产品创新,发挥改革所形成的机制优势和良好的市场效应。

  记者:如何理解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参照股东大会的程序,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召开会议分类表决”?

  答:股权分置改革是为A股市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做出的制度安排,是股东与股东之间协商解决利益平衡问题。为保证改革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在程序设计上,参照股东大会程序,由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协商确定改革方案;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相关信息披露等问题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改革试点期间,试点公司仅涉及纯A股公司,在试点结束后,股权分置改革除纯A股上市公司外,还包括发行H股或B股的A股上市公司,虽然A股市场的股权分置改革不涉及H股和B股市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由A股市场的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协商表决,但是我们认为,由A股市场相关股东协商制定的改革方案不应损害H股、B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解决A股市场的股权分置问题,有利于上市公司和市场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也有利于维护H股、B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记者:如何理解“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作为对价”解决绩差公司股权分置问题?答:以股权分置改革为契机,推进上市公司规范发展,是股权分置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我们看到,在试点阶段,部分公司结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制定,积极探索了解决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上市公司资产等影响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突出问题。

  股权分置改革采取“分散决策”,就是充分考虑了不同类型公司的实际情况,在制度和程序安排上也给予了所有上市公司参与改革的可能。我们认为,以注入优质资产、承担债务等多种方式作为对价来解决ST和*ST等绩差公司的股权分置问题,是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推动证券市场其他问题解决的有益探索,应当给予积极鼓励和支持。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这类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程序和审核规定,通过制度的创新和规则的配套,支持这类公司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记者:《指导意见》如何进一步严格了有关市场主体的责任?

  答:在总结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指导意见》针对各类市场主体在股权分置改革中的角色和作用不同,在试点阶段相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了各自的责任,如:交易所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现形式和组合措施方面的协调指导;非流通股股东严格履行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做出的承诺,并对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督导相关当事人履行改革方案中有关承诺义务,对于未能尽到保荐责任的,要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等。这些措施的实施,将对进一步完善有关市场主体的行为规则和责任体系,严格规范股权分置改革秩序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记者:在抓好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如何协调推进资本市场的各项基础性建设?

  答:国务院《若干意见》对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出了全面部署。国务院成立了由12个部门参加的落实《若干意见》六个专题小组,积极研究推进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完善资本市场税收政策、积极研究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鼓励合规资金入市、积极稳妥发展债券市场、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六个方面的改革试点工作。今年,在六个方面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按照“标本兼治、远近结合、内外并重”的工作思路,进一步研究安排了2005年至2006年上市公司规范发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以及健全和完善市场法制五个方面的改革工作。目前,在国务院的领导下,股权分置改革正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与此同时,国务院对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工作高度重视,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全面促进上市公司提高质量的相关措施,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相关意见即将发布实施;证券公司的治理和创新发展工作也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证监会关于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证券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创新发展已经进入了全面推进阶段;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队伍逐步壮大,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工作进展顺利,QFII试点规模稳步扩大;以《公司法》、《证券法》、《刑法》和《证券公司监管条例》、《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条例》、《上市公司监管条例》的修订和起草为核心,完善证券市场法制建设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总之,在积极稳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的同时,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为重点的其他各项改革都在紧张有序地开展之中。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继续与各有关方面协调配合,努力推进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

  三、一周市场基本概况

上涨比例最大的五个行业
下跌比例最大的五个行业

行业

涨跌幅%

行业

涨跌幅%

木材家俱

3.88

公用事业

0.74

其它制造

3.22

金属制品

0.74

其它机械

2.96

金 属 类

0.51

金融保险

2.92

运输仓储

-0.13

医 药 类

2.91

黑色金属

-0.63

资料来源:天相

上涨比例最大的五只股票
下跌比例最大的五只股票

名称

涨跌幅%

名称

涨跌幅%

ST 深 泰

27.89

G 上 港

-25.99

*ST 四通

27.78

G 华 发

-29.35

ST 丰 华

27.5

G 郑煤电

-31.01

*ST 飞彩

27.35

G 银 鸽

-36.07

*ST 兰宝

27.34

G 鲁 西

-36.48

资料来源:天相

  四、一周基金排名

 基金名称

单位净值

累计净值

本周排名

今年以来

 合丰成长

 1.0628 

 1.2028 

6

9

 合丰周期

 0.9872 

 1.1722 

5

18

 合丰稳定

 1.0588 

 1.1488 

53

3

 荷银精选

 1.0268 

 1.0268 

9

4

荷银预算

 1.0286 

 1.0486 

3

-

资料来源:中国证券报 200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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