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司利益输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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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7日 09:06 新闻晨报 | |||||||||
部分基金公司利用旗下公募基金向社保基金专户输送利益的行为,近期引起投资者关注。 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8月底,社保基金股票投资浮盈6.6亿元。在7月底浮盈2.5亿元的基础上,社保基金股票委托投资8月新增浮盈4.1亿元。通过一些历史记录可以发现,包括巴士股份、杭钢股份、江淮汽车等在内,基金公司旗下基金往往与其管理的社保基金专户
何谓“利益输送”?在基金公司看好某个上市公司时,其管理的社保账户率先进入,再由公募基金进入,后续买盘频繁交易以提升股票价格。而在卖出时,基金公司让社保专户先卖股票,公募基金后卖,社保便可获得相对最高的出货价格。这对一般基民显然是不公平的。 目前,市场上只有9家基金公司参与社保委托理财,分别是南方、博时、华夏、鹏华、长盛、嘉实、易方达、招商和国泰。有分析人士指出,之所以出现“利益输送”,主要还是来自社保理事会的压力。由于理事会每两年根据基金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委托投资组合的管理水平,实行激励和退出机制。如果委托投资人业绩做得较差,将面临减少委托资产、降低管理费以及终止委托合同等问题。没有业绩,何以取信于这位大客户? 也许有人不相信基金经理会做出如此行为,因为这关系到基金经理的自身考核。其实,基金公司也是要通盘考虑的,这就涉及基金公司内部制度缺陷问题了。 作者:□晨报记者 韩益忠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