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十问基金之二:是否利用类别表决制牟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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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21:15 新浪财经 | |||||||||
——质疑当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不规范行为 深圳证券信息公司 赵迪 写在前面:
2003年以来,在管理层的大力扶持下,国内的证券投资基金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与此同时,市场各方对基金的募集、管理、投资等诸多行为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并对其中可能存在的不规范行为产生了激烈的争论。由于基金在信息披露方面并不够充分,很多质疑难以得到确切的答案。笔者对市场上的这些质疑进行了总结,列举了其中比较重要的几个方面,希望能够抛砖引玉,引起市场各方更加深入地思考,也欢迎基金管理公司去回答笔者的疑问。 十问基金:(二)是否利用类别表决机制牟利 多数基金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没有悬念的投出赞成票,昔日联手反抗上市公司圈钱的豪情已经荡然无存,基金到底有没有利用类别表决机制牟利…… 在类别表决机制诞生之前,上市公司“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决定即便是基金这样具备一定实力的机构投资者也无法享有与之相匹配的话语权。这种流通股东用手投票权的缺失使得大股东可以从容的通过增发、配股、调节利润分配方案等行为去侵害流通股东的权益。尽管如此,基金并没有放弃为投资者争取权益。于是才出现了数十只基金联手反对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发行可转债的事件,这场悲壮的抗争虽然最终仅换取了招商银行略微的方案调整,但基金的“流通股东权益代言人”的形象却被市场打上深深的烙印,赢得了各方的尊重。从这个角度看,基金在这场战役中并不是输家。 此后,随着市场各方对保护流通股东权益的日益关注,管理层推出了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类别表决机制,自此流通股东有了更大的话语权。正当人们期待作为“流通股东权益代言人”的基金能够有更上佳表现的时候,多数基金并没有继续坚持它们的立场,市场也逐渐出现了基金利用类别表决机制牟利的传闻。 从理论上讲,由于类别表决机制的存在,上市公司在涉及股权分置改革、增发、配股等重大事项上几乎已经由“一股独大”转变为“一基独大”。在这种情形下,基金的确越来越得到上市公司和大股东的重视。遗憾的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中,基金在行使神圣的投票权时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差异和悬念,几乎都投了赞成票,昔日联手反抗上市公司圈钱的豪情已经荡然无存。近期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是西山煤电(资讯 行情 论坛)的表决,持股的几大基金中,易方达旗下的全部基金都投了反对票,然而由于其它基金的赞成,仍然没能够阻止方案的通过。同时,市场上还传出了基金以上市公司或其关联方购买基金为条件换取基金赞成票的传闻。笔者这里并没有详实的证据,如果事实真得如此的话,则类别表决的作用将因基金的违规牟利行为而大打折扣。因此,面对多数基金在类别表决机制下的不作为,我想问,为什么基金不能坚持自己的判断?基金到底有没有利用类别表决机制谋取私利? 您对基金公司及其旗下基金表现有何不满么?欢迎发表您的看法: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