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相关人士:银行基金需特别防范金融风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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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0日 10:18 中国消费网 | |||||||||
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阎庆民称 发展势头迅猛的银行系基金公司可能带来的金融风险已经引起了监管层的注意。昨天出席“中国资本市场论坛”的中国银监会监管一部主任阎庆民表示,银行系基金公司大量发行股票型基金,风险相对较高,这个可能将对银行的稳健经营带来影响,值得高度重视。
阎庆民表示,从资本市场的角度来说,银行支持资本市场自然没有问题。但股票市场毕竟是个高风险行业。从目前他掌握的情况来看,认购银行系基金的很大一部分机构客户是银行的贷款客户,这样资本市场的变动直接影响到该部分贷款客户的经营业绩,以及资金的流动性,很可能影响到该客户的还贷能力。 他认为,从目前来说,银行系基金管理公司采用的是主监管模式,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商业银行,向银监会提出申请,同时报请证监会获得准入资格,而产品的发售和批复则由证监会负责,人民银行则负责对基金公司资金操作和流向进行监管。 但他表示,从目前的情况看来,如果上述风险出现,监管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的监管。 国泰君安研究员伍永刚表示,银行系基金是我国银行业混业经营的重要一步,保证其健康发展的重要一条就是对相应的混业经营风险进行有效隔离,设立风险隔离带。他认为,从目前我国的规则可以看出,虽然三部委基本确立了其职责分工,但真正实现并表管理,跨行业管理还有很多工作有待加强。 作者:新京报 张诚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