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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与非银系基金适用双重标准 二批试点等来年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6日 04:39 21世纪经济报道

  本报记者 李佳 深圳报道

  二批试点等来年

  开业只有半个月的建信基金公司日前向证监会上报了其第一只基金产品——建信恒久价值股票基金。

  从首批银行系基金获批到开业,乃至上报产品发行基金,三家幸运者均以惊人的速度向前跃进。

  工银瑞信从获准成立到确定首只产品的发行用了一个半月的时间,交银施罗德随后将这一数字刷新在一个月之内,而据业内接近产品审批部门的人士估计,如果不出问题,建信恒久价值基金拿到批复也就是这两三周之内的事。

  第一只

股票基金操刀不久,银行系基金公司就已经开始酝酿下一只产品。当记者问及是否会考虑在明年向货币市场基金进军时,一位银行系基金公司的人士向记者表示:“不用等到明年,今年年底就有发货币基金的打算。一旦进军货币基金,首发两三百亿绝对没有问题。”

  股票基金创品牌,而拥有一只货币基金,对一个基金公司的战略意义更大,既可以给基金公司带来稳定的管理费收入,又是保有客户资源的蓄水池。而在所有金融机构中,银行的客户资源无疑具有压倒性优势。

  “背景再强大也还是基金公司,要遵循行业的游戏规则,不能以牺牲整个行业的信誉赢得自身的短暂发展。对于这几个月以来银行系基金频频出现的违规、打擦边球现象,监管层已极为不满,也正有规范措施在考虑。”一位接近证监会的业内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

  记者从一位权威人士处得知,早在几个月前,证监会基金部监管一处就曾召集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中信实业银行(现“中信银行”)、华夏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浦发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民生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等商业银行就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做过一个详细的政策通报及情况沟通。

  关于第二批试点的时间进程问题,证监会在会上明确指出:在推出第一批试点时,国务院明确批示“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考虑第二批范围”。根据现有三家试点银行的进度,年内试点银行基金管理公司能够完成设立,公司成立后还需运作一段时间,预计到明年才有可能向国务院提出第二批试点的申请。

  这标志着目前一批试点几近收官,而留给其他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等启动基金公司的时间还很充裕,真正的破题必然得等来年了。

  “双重标准”

  在该次会议上,管理层对银行系基金公司不同的设立模式、产品要求以及审批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而且对于第一批试点的银行系基金公司以及规划中第二批试点的考察时间、进程和数量的控制都作了政策性的战略部署。

  首先,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不执行“1+1”,而是执行“1”的政策。即一家银行只允许设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无论参股、控股或新设),包括外资银行在内,逐步向“1”过渡,即只允许参与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原则上不允许再参与第二家基金公司。

  “1+1”原则也被称为“一参一控”原则,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管理办法》的第十一条规定:“一家机构或者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多家机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其中控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数量不得超过一家。”无论内资或外资参股基金公司均需符合这一原则。

  其次,对于已有基金管理公司的企业集团,旗下银行原则上不允许新设基金管理公司,可考虑通过收购等方式进入基金管理业。即对于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这些所属的企业集团旗下已有基金公司的商业银行来说,如果意欲进入基金业,只能通过收购光大保德信基金、招商基金、中信基金等基金公司“曲线”实现,而不可以直接设立。

  另外,对于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无论新设还是收购,都需向国务院进行试点申请,与目前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试点性质一样、程序一样。对于商业银行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的产品要求视同一般基金公司,证监会不搞两类公司,其基金产品可为法规规定的所有类别,没有任何倾向以及限制。在审批程序上,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审批程序,仍须先报银监会进行资格审核并出具监管意见,通过银监会审查后方可按规定向证监会申报。

  银行系基金显然与非银系基金适用了不同的发起、设立标准,前者的标准更为苛刻,其中亦体现了监管部门缓冲银行系基金对非银基金冲击的良苦用心。然而对于银行系基金在审批过程中所享受到的超基金公司待遇,却透出了监管层对之“打一个巴掌,揉两揉的意味”。

  有多少政策可以期待

  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大戏”刚刚开幕,保险公司涉足基金业的事实又给了“非银非保系”基金当头棒喝。

  广阔的客户资源与品牌信誉度是银行无可比拟的天然优势,源源不断的保险资金流入形成未来保险系基金的持久增量资金,作为“非银非保系”基金公司核心生命线之一的保险资金也有可能“肥水不流外人田”。

  老基金公司中,如拥有

封闭式基金还能使其旱涝保收,而随着封闭式基金到期日普遍临近,究竟是将其清盘还是封转开都有着很大的不确定性。

  除此之外,虚长几年的投资经验可能被业界看成老基金公司的另一个优势。可是,基金行业快速膨胀带来的急速人才流动终归会打破这个看上去很美的“肥皂泡”。

  在这样一个年轻而快速成长的行业中生存,老基金公司如何找到自身不可复制的优势,留住人才迫在眉睫。

  对于处于弱势地位的“非银非保系”基金,监管层的体恤并未就此终结。据了解,证监会一度有意草拟一个指令性的文件,要求基金销售渠道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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