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金抬高选秀门槛 哪些基金会难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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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3:10 证券日报 | |||||||||
《保险机构投资者交易对手标准》正在拟订当中,有关部门如何把握其出台时间,牵动市场神经—— □ 本报记者 晓琴 特约撰稿人 秦洪 一方面保险资金对于进一步放宽投资渠道热情不减,一方面,保险资金也在为资金运
除了自己直接投资外,究竟是购买基金还是委托给券商进行委托理财?对于购买基金而言,究竟是购买哪家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基金,在不同品种的基金中,究竟是购买封闭式基金还是开放式基金,购买的数量多少合适?虽然目前保险资金可以选择的投资方式还比较有限,但是,无时无地不在的风险已经让保险资金有些无所适从。 日前,有媒体报道,中国保监会在北京小范围邀请部分基金管理公司或其控股股东高层召开座谈会,就草拟的《保险机构投资者交易对手标准》进行沟通和交流。不论从保险公司还是保险的监管层面都已经把风险控制提到了相当的高度。 保险业之所以在资金运用上如此“前怕狼后怕虎”,是有中国人寿(资讯 行情 论坛)存放在闽发证券的4亿国债“血本无归”的先例,以及保险资金购买封闭式基金频频亏损的深刻教训在先。据称,保险公司在封闭式基金上已出现的亏损和浮亏总量高达100亿元左右,“血的教训”迫使保险公司不得不静下心来仔细规划一下资金的投向。 据了解,拟订中的《保险机构投资者交易对手标准》有这么三个标准:一是基金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不少于40亿、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的硬性规定。二是基金成立的时间,即需要有一定持续业绩的基金公司才有可能成为保险资金考察的对象。三是对于折价率在10%-20%之间的封闭式基金,保险公司投资不超过该基金发行份额的2%;对于折价率高出20%的,保险公司投资不超过该基金发行份额的1%。 如此一来,基金业将面临新一轮的洗牌。 一方面是保险资金是基金的主要持有人,一旦《交易对手标准》要求保险资金从不符合上述标准的基金中撤离,那么,部分基金可能会出现清盘的可能,毕竟成立不到一年的基金公司就有12家,包括近来势头甚劲的银行号基金。而且目前有至少7家基金公司的管理规模低于40亿元。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普遍在30%以上,而保险资金持有封闭式基金的比例大多超过40%,在这样背景下,必然会引发保险资金从封闭式基金中撤离,这明显不利于封闭式基金的走势。 如果此《交易对手标准》真的如上述相关限制执行的话,A股市场将因此而产生一轮重仓股的灾难潮,因为开放式基金要准备保险资金的赎回,而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可能会超出市场的预期。 值得推敲的是,交易标准限制性措施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尤其是封闭式基金折价率不同而投资比例不同的限制根本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理智的,因为在目前来看,越是折价率高的,越是具有投资价值。而且基金管理规模达40亿元以及需要成立一年以上,也难以在短期内实行,因此,最有可能的做法是折衷执行,极有可能采取的是老资金老办法,新资金新办法。 总的来说,《交易对手标准》对A股市场的影响将有个逐步兑现的过程,即未来越有品牌支撑的基金管理公司越会得到保险资金的青睐,越有可能成为巨型基金龙头,从而使得未来的基金真的有可能出现洗牌,一些缺乏竞争的基金难逃出局的厄运。 目前,股改工作正在风起云涌地开展着,在这个节骨眼上,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的监管部门如何把握《保险机构投资者交易对手标准》的出台时间,值得关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