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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面临权证难题:谁来解释基金契约授权操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0日 03:52 第一财经日报

  手握权证当空舞抑或到期行权守株待兔

  本报记者 黄带娣 蒋飞 发自深圳

  长江

电力(600900.SH)股改方案于近日通过,在即将获得对价支付的同时,相关的基金公司们现在还面临一个新问题:即将到手的股本权证是否可以采取主动型的操作策略?所
有基金契约均未授权投资权证产品,如何解决开放式基金“违约”持有和操作权证的尴尬?上周日,在中国证监会基金部召集的一次座谈会上,基金公司人士就上述问题与监管层进行了讨论和沟通,据深圳某大型基金公司高层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目前尚未形成统一意见。

  “权证是在

股权分置改革中推出的创新金融工具,虽然配发权证在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层面并不复杂,但是基金公司持有权证以后按照怎样的原则和规范进行操作还没有明确的讲法。这可能还需要一点时间。”上述基金公司高层对记者表示。

  这位人士表示,业界最关心的是证券投资基金在获配权证后,应该奉行被动持有的原则即持有到期行权,还是可以采取主动操作策略?“各种意见都有”,这位基金高管表示,“权证容易被炒作从而加大其本身的风险,从风险防范的角度而言,似乎基金应该采取被动持有的方式。但是被动持有的策略不意味着能实现基金持有人利益的最大化,因此一些基金还是希望能够获准参与权证的市场买卖。”

  “国外对冲基金经常操作权证这种工具,但是共同基金参与的相对较少。”深圳一位基金研究员对记者表示,“由于各个基金的风险偏好不同,低风险偏好的基金通常不会主动操作权证。”他表示,应该对基金主动操作权证加以适当的规范,以控制风险。

  另一个略显棘手的问题是,所有证券投资基金均未在基金契约中载明允许投资权证产品的条款。如此一来,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被动”获配权证的基金公司如果不修改基金契约,其持有和买卖权证将构成“违约”。

  “权证推出后基金契约要不要修改不是一两家基金的问题,所有证券投资基金均召开一次持有人大会讨论和表决这一事项将耗费很大的成本,并不必要。另外基金契约里一般也会载有类似‘基金还可以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的规定。”深圳一位基金业人士表示,“比较可行的办法是,由监管层出台一个权证市场操作和风险控制的统一指引加以解决。”

  市场即将出现的两只权证分别是宝钢股份(600019.SH)和

长江电力的认购权证。如果宝钢股份的股改方案通过,其权证方案算作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内容,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将获得1份行权价格为4.50元的认购权证,存续期378天。长江电力的权证方案不作为对价内容,并将在获得证监会核准后实施。昨天长江电力一位高管对记者表示,由于监管部门和交易所还要进行一些协调,估计权证上市交易还需等待1到2个月的时间。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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