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精选平衡混合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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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4日 11:02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 |||||||||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在本公司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中国建设银行及中国工商银行等代销机构指定的基金代销网点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如果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还可到本公司办理。 3、投资者不能以现金方式认购 在直销机构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在代销网点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相应的代销银行结算账户或在券商处开立的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二)通过直销机构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至16:00(周六、周日、法定节日不营业)。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各一枚); (6)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书》。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3、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书》; (2)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基金交易账户卡。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投资者可自T+2日起在直销机构打印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4、缴款方式 通过直销机构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基金账号及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账户,并确保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当日17:00前到账。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资料: 户 名: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29027311455 机构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认购资金在投资者提出认购申请当日17:00前未到账,如果投资者选择资金在申请当日未到账不延期,则该笔申请作废;如果投资者申请时选择延期,则当日提交的申请在后五个工作日内有效,申请受理日期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机构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机构投资者向指定账户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三)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 开户及认购程序 (1) 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 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证券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 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工银瑞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 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证券卡; (3) 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 注意事项 (1) 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四)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 (1)开户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地点: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填妥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须加盖投资者单位公章)。 投资者可于T+2日以后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的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2、认购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机构投资者应携带以下材料到中国工商银行指定的代销基金业务网点提交认购申请: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表》、《基金申/认购申请表》(须加盖预留印鉴)。 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站、客户服务电话(95588)查询。 中国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者提供缴款回执;投资者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4)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5)发行时间等中国工商银行代销详情,请以中国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五)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3、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6)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4、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以到营业部柜台或以网上交易的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5、注意事项 (1)没有在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说明为准。 (六)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七)通过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程序 (1)事先办妥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手续,并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6)填妥的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机构公章。 3、认购程序 投资者办理开户手续后,可通过柜台、电话、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在柜台办理认购需提交下列资料: (1)营业部资金账户卡;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加盖机构公章的认购申请表。 4、机构投资者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八)通过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的程序及所需要的材料 (1)如客户尚未在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需要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同时办理资金账户开户手续和基金账户开户手续: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4)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5)填写资金账户开户合同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6)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基金业务事项)。 (2)如客户已经在营业部开立了资金账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需要如下材料: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含授权委托开户事项); 3)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4)营业部资金账户卡(交易磁卡)。 3、客户在申请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就可以办理基金认购手续。 4、客户自助认购基金流程 (1)客户申请基金账户开户后可以通过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方式进行基金认购。 (2)流程:客户进入自助系统,录入资金帐号-录入密码-选择“开放式基金”-选择“基金认购”-录入基金代码-录入认购金额-进行确认 5、客户柜台认购基金流程:经办人携带资金账户卡,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填写《开放式基金基金认购申请书》(加盖公章)。 6、注意事项: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自T+2日起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基金公司的确认信息。 (九)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注意事项 (1)一个机构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并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开立资金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可以在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认购,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 (3)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招商证券的说明为准。 3、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5、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招商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招商证券牛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于T+2日起到招商证券各营业部处确认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是否被接受。 (十)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1:30,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证券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兴业证券资金账户卡。 (十一)投资者提示 1、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户和认购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本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机构投资者请勿混用。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