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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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9日 16:55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在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机构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非限额发售,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在代销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工商银行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工商银行、广发证券等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直销机构认购。个人投资者在T+2日(T日为申请日)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方式查询或打印认购申请确认单。 (一)直销机构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③指定的个人同名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③中所提供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账户将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人在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完全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②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6年6月8日16:30前到账; ③投资人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④如系代理认购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 (2)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06年6月8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二)工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00~17:00(周六、周日不休息,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下同); (2)填妥《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和《基金业务申请书》。 3、投资人可于T+2日以后通过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3)填妥《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工商银行申/认购“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 (8)已在工商银行购买过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商银行认购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9)中国工商银行在开放日基金交易时间外仍然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立基金TA账户和认购、申购交易的预约申请,工商银行于下一开放日将预约申请发送给注册登记人,由注册登记人进行确认。投资人在办理预约认购或申购申请后,认购款或申购款将作冻结处理。 (10)工行代销具体事宜,请以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仅供投资人参考,具体程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资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投资人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有关注意事项 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四)通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认购 1、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认购时间为本基金份额发售日(周六、周日正常营业),24小时服务(日终清算时间除外)。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参照公布于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上的《广发基金电子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2)已开立广东发展银行理财通卡(带银联标志)、兴业银行卡和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用户(普通用户和高级用户)的个人投资者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根据提示进行开户操作,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选择银联网上支付方式进行认购; (3)已在各直销机构网点开立广发基金帐户的投资人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使用广发银行理财通卡、兴业银行卡或上海银联ChinaPay会员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选择网上划款方式进行网上认购; (4)已在各代销机构开立广发基金帐户的投资人可直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使用广发银行理财通卡、兴业银行卡或上海银联ChinaPay会员银行卡办理增开交易帐户业务,再选择银联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网上认购; (5)网上交易咨询电话:020-83936666-612。 3、注意事项 (1)办理网下划款的投资人请参考直销机构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2)办理成为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会员的详细流程和方法,请咨询客户服务电话:95516按5再选择银联支付。 (3)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支付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并从投资人在广州好易联及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登记的个人银行帐户中支付。 (五)特别提示 1、请有意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机构或代销网点索取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及认购申请表。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广发基金管理公司的网站www.gffunds.com.cn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的要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机构与代销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个人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只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由代销机构扣划相应款项。 4、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申请时间之前,未将足额资金划到账,则当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将顺延受理。 5、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人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注册或开户手续或办理不成功的; (2)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人划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在认购期结束时仍未补足的; (4)其他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