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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 16:5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2006年4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68 号文核准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同意,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认购(或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招募说明书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6个月更新一次,并于每6个月结束之日后的45日内公告,更新内容截至每6个月的最后1日。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基金合同》 指《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中国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基金合同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法律法规 指中国现时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地方法规、地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基金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销售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信息披露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元 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元

  基金或本基金 指依据《基金合同》所设立的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指《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一份公开披露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的募集、基金合同的生效、基金份额的交易、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基金的财产、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收益与分配、基金的费用与税收、基金的信息披露、风险揭示、基金的终止与清算、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其他应披露事项、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等涉及本基金的信息,供基金投资者选择并决定是否提出基金认购或申购申请的要约邀请文件,及其定期的更新

  发售公告 指《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业务规则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银行监管机构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经国务院授权的机构

  基金管理人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代销机构 指依据有关基金销售与服务代理协议办理本基金发售、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代理机构;基金销售代理人等同于基金代销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销售代理人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注册登记业务 指包括但不限于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 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当事人 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

  个人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登记或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可投资于中国境内证券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投资人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总称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本基金首次募集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生效条件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中国证监会作出书面确认之日

  设立募集期 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设立募集期等同于首次募集期、发售期限

  基金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合法存续的不定期之期间

  日/天 指公历日

  月 指公历月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T日 指日常申购、赎回或办理其他基金业务的申请日

  T+n日 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认购 指本基金在设立募集期内,投资人购买本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人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投资人卖出基金份额的行为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将其在某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持有的基金份额全部或部分转移到另一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行为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变动及其余额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各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基金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所引起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余额情况的账户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股票红利、债券利息、买卖证券差价、银行存款利息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所拥有的各类证券及票据价值、银行存款本息、本基金应收的申购基金款以及其他投资所形成的价值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扣除负债后的净资产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指定报刊 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

  不可抗力 指本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抗拒、无法避免且在本合同由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签署之日后发生的,使本合同当事人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部分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骚乱、火灾、政府征用、没收、法律法规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交易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雄伟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发起设立基金、基金管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8%;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25%;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十四个部门,分别是:市场部、股票投资部、数量化投资部、固定收益部、养老金业务部、研究部、交易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监察法律部、人力资源部、基金运作部、总裁办公室、南方大区。市场部从事基金新产品设计、市场开发以及基金销售和服务支持等工作。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数量化投资部负责管理数量化投资产品,为产品设计提供投资策略、资产配置及其他数量化分析支持,为基金等产品提供风险评价、业绩归属分析。固定收益部负责进行固定收益证券的选择和组合管理。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行业公司及市场的研究。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事宜。信息技术部负责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总裁办公室专门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董事会、党办及工会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人事信息管理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基金注册登记、直销及客户服务业务。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和南方大区,分别负责北方、华东、华中地区和华南地区的基金销售和服务支持工作。

  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总人数161人,其中61.5% 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金华信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静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92年进入证券行业,历任招商银行证券业务部(招商证券前身)总经理助理、招商证券副总裁,先后分管招商证券的经纪、电脑、财务、电子商务、研究等业务工作。现任招商证券副总裁,兼任中国国债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常务理事,深圳证券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

  夏永平女士,董事,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人事部劳资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汪晓峰先生,董事,经济学学士。曾就职于加拿大多伦多大学亚太经济研究中心、JP摩根(纽约总部)投资管理研究中心、 Dearborn Financial Institute亚洲区、 Pacific World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亚太区、香港新鸿基国际有限公司、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陈小鲁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英国大使馆国防副武官,北京国际战略问题研究学会副秘书长,原中共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局长,亚龙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

  赵榆江女士,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历任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研究员,英国高诚证券(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法国兴业证券 (香港) 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康联马洪 (中国)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高级投资顾问。

  姚钢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研究员(教授)。历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商协会副主席,中国证券机构部顾问。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王金宝先生,监事,硕士学历。曾任贵州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交易部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澳门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

  包志涛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业务一部副经理、信托业务部副经理、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资产保全部总经理,现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管理部债权维护处处长。

  黄家华先生,监事,商贸学士。历任益高证券及金融有限公司信贷监控员、邓百氏(香港)有限公司市场推广顾问、瑞士丰泰私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高级投资顾问经理、标准人寿亚洲(香港)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策划顾问、Associe Financiere Global Asset Management Ltd.,行政总监、新鸿基优越理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

  尹庆军先生,监事,硕士。历任中央编译局世界所助理研究员;中央编译局办公厅秘书处科研外事秘书;中央编译出版社出版部主任。1999年1月12日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行政管理部人力资源经理、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3、公司高管人员

  吴雄伟先生,董事长,博士学历,经济师。历任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金华信托)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基金管理总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肖风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博士学历。历任深圳康佳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股证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证券管理处科长、副处长,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副处长、处长,证管办副主任。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李全先生,副总经理。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1988年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工作,同年进入中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进入正大国际财务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资金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1998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督察员兼监察部经理。2000年至2001年,在梅隆信托的伦敦总部及其下属牛顿基金管理公司工作。2001年4月,回到博时任副总经理,主管公司投资业务。2003年起主管公司运作部门和市场发展部门。李全先生还在新华富时指数委员会担任委员。

  杨光启先生,副总经理。1992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1992年7月至1993年4月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证券管理处工作;1993年4月至1998年5月于深圳市证券监管办公室任证券监管副处长;1998年5月至8月于博时任总经理助理,负责投资管理工作;1998年8月至2002年4月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负责投资管理工作;2002年4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刘纯亮先生,督察长兼监察法律部总经理。1993年7月毕业于中央民族学院经济系金融专业。1996年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1998年成为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ACCA)会员。曾就职于北京建工集团金融中心、柏德豪关黄陈方国际会计师行(BDO)、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英国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等单位。2001年11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杨锐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199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9年8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策略分析师;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6月起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由博时公司派往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做访问学者。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在AllianceBernstein的股票投资部门工作。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杨光启; 委员:李全,肖华,杨锐,蔡冬亮,温宇峰,方维玲,邵凯。

  肖华先生:1965年出生,经济学硕士。 1993年3月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工业经济硕士学位。1993年4月至1994年1月在中国宝安集团公司工业部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994年1月至1999年3月于君安证券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君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投资部经理、基金部经理、上海申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主管投资)。2000年5月至2002年5月于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同盛基金经理。2002年5月28日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股票投资部部门经理。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经理。

  杨锐先生,1972年出生,博士。1999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获经济学博士学位。1999年8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策略分析师;2002年10月起兼任博时价值增长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6月起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兼策略分析师。2005年1月至2006年1月由博时公司派往纽约大学Stern商学院做访问学者。2005年6月至2006年1月在AllianceBernstein的股票投资部门工作。

  蔡冬亮先生,学士。1997年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国际企业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1997年至2001年先后在君安证券总裁办公室、国泰君安证券蔡屋围营业部工作。2001年6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交易部高级交易员,2003年9月起任交易部负责人;2004年9月起任交易部总经理。

  温宇峰先生,1991年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研究生部,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9年年毕业于芝加哥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CFA。1994年至1997年,在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工作,任主任科员;2000年2月至8月,任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裁;2000年10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并于2002年11月起担任研究部副总经理;2004年6月到2005年2月,任上投摩根富林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总监;2005年4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副总经理。

  方维玲女士,经济学、理学双硕士。曾在云南大学数学系学习,先后获得理学学士和硕士学位,曾在财政部科研所学习财政金融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曾先后在云南大学、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营业部、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任职。2001年3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化投资部任金融工程师。2004年7月任数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在中央财经大学投资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学士学位。1997年8月至1999年8月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投资管理部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7月毕业于英国READING大学学习国际证券与投资银行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8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基金管理部债券组合经理、固定收益部债券投资经理;2003年6月起任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 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基金合同行为的发生;

  4、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其他证券法规规定禁止从事的行为。

  (五)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

  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

  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部,监察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

  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

  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2、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

  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

  (2)风险管理委员会

  作为董事会下的专业委员会之一,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批准公司风险管理系统文件,即负责确保每一个部门都有合适的系统来识别、评定和监控该部门的风险,负责批准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级别。负责解决重大的突发的风险。

  (3)督察长

  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按季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独立的风险管理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

  (4)监察法律部

  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5)业务部门

  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内控结构,完善内控制度

  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活动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

  建立了评估风险的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

  建立了足够、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

  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

  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100032)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6912

  传真:(010)66106904

  联系人:庄为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480亿元人民币

  批准设立机关和设立文号:国务院《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决定》(国发[1983]146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国内会计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承兑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保险业代理业务,代理外国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服务、认购申购业务,咨询调查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行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汇有价证券。自营代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内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61人,平均年龄30岁,90%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1、作为中国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自1998年2月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着资产托管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5年12月,托管证券投资基金54只,其中封闭式16只,开放式38只。托管资产规模年均递增73%。至今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产业基金、QFII资产、履约类产品等九大类13项产品的托管业务体系。2004年,先后获得《亚洲货币》和《环球托管人》评选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四)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强化内部管理,保障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保证自觉合规依法经营,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保障业务正常运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基金托管人的合法权益。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设独立、专职的内部风险控制处,在总经理直接指导下,负责拟定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总体思路与计划,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业务处室风险控制工作的实施。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必须覆盖资产托管部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风险控制责任应落实到每一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2)独立性原则:资产托管部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该部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托管业务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相互制约原则: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原则:托管业务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制度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应与公司业务发展放在同等地位。 

  4、内部风险控制系统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内部控制纵向结构由决策控制、执行控制、监督控制组成,其横向结构由组织决策控制、资金营运控制、会计财务控制、资产管理控制、经营评价控制组成。纵横结构相互交错,由控制点到控制程序,进而形成相互依赖和制约、对整体经营活动具有全面控制功能的综合网络体系。 

  5、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制度建设: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的组织管理结构:前后台分离,不同部门、岗位相互牵制。 

  (3)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管理部门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 

  (4)相对独立的业务操作空间: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实施门禁管理和音像监控。 

  (5)人员管理:进行定期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并签订承诺书。 

  (6)应急计划:制定完备的《应急计划》,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建立异地灾备中心,保证业务不中断。 

  6、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 

  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将国际公认的内部控制COSO 准则运用到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实践中,自九八年二月成立以来,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沟通、监控五个方面构建托管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1)坚持风险管理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2)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 

  (3)建立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风险控制组织结构。托管部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4)以制度建设作为风险管理的核心。托管部十分重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业务管理办法、内部控制大纲、风险控制制度、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稽核监察制度及涵括所有后台运作环节的操作手册。以上制度随着外部环境和业务的发展还在不断增加和完善。 

  (5)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是风险控制的关键。制度执行比编写制度更重要,制度落实检查是风险控制管理的有力保证。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每两月对业务的运行进行一次稽核检查。总行稽核监察部门也不定期对托管部进行稽核检查。 

  (6)将先进的技术手段运用于风险控制中。在风险管理中,技术控制风险比制度控制风险更加可靠,人为不确定因素降至最低。托管业务系统需求不仅从业务方面而且从风险控制方面都要经过多方论证,托管业务技术系统具有较强的自动风险控制功能。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的投资对象、基金资产的投资组合比例、基金资产的核算、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管理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的计提和支付、基金申购资金的到账和赎回资金的划付、基金收益分配等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违反《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和有关证券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限期纠正,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对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在限期内,基金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管理人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 吴雄伟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4)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

  电话:0755-82088888转881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  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址:www.sdb.com.cn

  (5)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联系人:毕艇

  电话:027-65799560

  传真:027-85481532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z318.com.cn

  (6)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29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石路爱河桥26号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

  网址:www.dwjq.com.cn

  (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联系人:盛云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6

  网址:www.stock.cnool.net

  (8)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网址:www.ebscn.com

  (9)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7、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10)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1)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林建闽

  电话: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0755-82133302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金芸、杨薇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13)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陕西街239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8楼(深圳总部)

  法定代表人:张慎修

  电话:0755-83025430

  传真:0755-83025991

  联系人:杨玲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8

  网址:www.hx168.com.cn

  (14)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联系人:范雪玲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18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15)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八卦岭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联系人:余江

  电话:0755-82450826

  传真:0755-82433794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网址:www.pa18.com

  (1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

  联系人:黄维琳、王序微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17)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办公地址: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1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99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邓耀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1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名称: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陈少震

  电话:010-84533151

  传真:010-84533162

  客户服务电话:010-84533151-822/802

  网址:www.txsec.com

  (1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杨盛芳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

  (20)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21)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联系人:郭京华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二)注册登记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容同基金管理人)

  (三)律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六号E座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六号E座9层

  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10-65176800

  联系人:黄伟民

  经办律师:黄伟民、刘伟宁

  (四)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昌路568号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021-61238888

  传真:021-61238800

  联系人: 陈兆欣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薛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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