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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信金利趋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3月24日 13:35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商务广场1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汉口路130号3、4楼

  设立日期:2003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1亿元

  法定代表人:田丹

  电话:021-63217535

  传真:021-63236866

  联系人:沈天维

  客户服务电话:(021)33074848

  公司网站:www.cx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金运

  电话:021-33054678

  传真:021-63232036

  联系人:倪苏云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2)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下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明云成

  电话:027-65799980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毕艇

  客服电话:027-85481900或4008-888-999

  网址:www.cz318.com.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177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021-962588(上海地区)

  网址:www.gtja.com

  (4)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热线: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5)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联系人:肖中梅

  咨询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20)87557985

  网址:www.gf.com.cn

  (6)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16770

  网址:www.ebscn.com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传真:0755-82943121

  联系人:石大成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newone.com.cn

  (8)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675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9)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三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84533151/52/53/54/55@传真:010-84533162

  联系人:傅博

  网址:www.tx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10-58598888

  传真:010-58598824

  联系人:刘玉生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廖海、田卫红

  (四)

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8层

  法人代表:何潮晖

  联系人:黎俊文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国蓓陈思杰

  电话:021-53594666

  传真:021-62881889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并经中国证监会2005年10月11日证监基金字【2005】168号文批准募集。

  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一)基金份额的募集期限、发售渠道、发售对象

  1、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2、发售渠道: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销售代理机构的代销网点(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及场内。

  3、发售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二)认购的时间

  具体时间由基金管理人与销售代理人约定(见发售公告及销售代理人相关公告)。

  (三)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四)基金类型

  

股票

  (五)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存续期间

  不定期

  (四)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本基金认购采取全额缴款认购方式。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通过场外和场内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1、 基金份额的场外认购

  通过非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相关业务时,适用以下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及费率

  投资者可选择在认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认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认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认购费用。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时,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

  (2)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3)认购的数额约定

  代销网点投资者每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如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含认购费),直销网点首次认购本基金的最低金额为100万元(如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基金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人单个账户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4)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代表的部分归基金财产,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5)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例1: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金利趋势基金,认购利息为3元,认购费率为1%,基金份额面值为1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费用=10000×1%=1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100)+3=9903元

  认购份额=9903/1.00=9903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金利趋势基金,认购费用为100元,可得到9903份基金。

  例2:某投资人投资1万元认购金利趋势基金,采用后端收费模式,认购利息为3元,基金份额面值为1元。则其可得到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10000+3)/1=10003份

  即: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金利趋势基金,如采用后端收费模式,可得到10003份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认购费率交纳后端认购费用。

  2、基金份额的场内认购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认购本基金时,适用以下相关规定。

  (1)销售渠道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见发售公告。

  (2)认购方式及费率

  投资者在场内认购本基金,只能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按认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足部分在基金管理人的运营成本中列支。

  (3)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4)认购的数额约定

  本基金场内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同时,每笔认购金额必须是100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最高不超过99,999,900元,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

  (5)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认购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精确到整数位,小数部分舍去归基金财产,其中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及利息折算的基金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6)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方法如下:

  前端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率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前端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如果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认购费用,则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整数位,剩余部分对应认购资金返回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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