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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国际持续增长股票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2月08日 13:2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二 发售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发售方式

  募集期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投资者可通过柜台(场外)认购和交易所(场内)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基金销售代理人的营业网点及其他的合法方式在柜台(场外)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也可以通过交易所会员单位作为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在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具体发售方案以发售公告为准,请投资者就基金份额认购事宜仔细阅读发售公告。

  (二)认购程序

  投资人认购时间安排,认购时应提交的文件和办理的手续,可咨询销售机构各基金销售网点的经办人员。

  (三)认购方式及确认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是否成功的确认,仅说明该网点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本基金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3)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4)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将投资人认购金额本金足额退还投资者。

  (四)柜台(场外)认购

  1.柜台(场外)认购费率结构:

  柜台(场外)认购费率单笔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小于100万元1.0%

  100万元(含)-200万元0.8%

  200万元(含)-500万元0.6%

  大于500万元(含)1000元

  2.柜台(场外)认购份额的计算:

  柜台(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0.01份基金份额。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取得的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认购款项在基金设立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否则,归入基金资产。利息的确定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例:投资者通过柜台(场外)方式申请认购本基金10,000.00元,认购期利息为2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1+1.0%)=9,900.99元

  认购费用=9,900.99×1.0%=99.01元

  认购份额=(10,000.00-99.01+2)/1.00=9,902.99份

  3.柜台(场外)认购的确认及限额规定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在T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4)本基金在代销机构网点的柜台(场外)单笔认购金额不低于1000元,在直销网点的柜台(场外)最低认购金额由管理人制定和调整;

  5)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五)交易所(场内)认购

  1.交易所(场内)认购费率结构:

  深交所挂牌价格为基金面值,会员单位可参照下表设定交易所(场内)认购费率:

  交易所(场内)认购费率单笔认购份额认购费率

  小于100万份1.0%

  100万份(含)-200万份0.8%

  200万份(含)-500万份0.6%

  大于500万份(含)1000元

  2.交易所(场内)认购份额的计算:

  交易所(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用=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率

  认购金额=认购份额×挂牌价格+认购费用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认购利息/挂牌价格

  实得认购份额=认购份额+认购利息结转份额

  认购费用以人民币为单位,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认购份额的最小计价单位为1份。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资产承担,取得的收益归基金资产。

  认购期内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1元,挂牌价格为基金份额面值。

  例: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申请认购本基金10,000.00份,认购期利息为2元,

  认购费用=10,000.00×1×1.0%=100元

  认购金额=10,000.00×1+100=10,100元

  认购利息结转份额=2/1=2份

  实得认购份额=10,000.00+2=10,002.00份

  3.交易所(场内)认购的确认及限额规定:

  1)投资者认购前,需按会员单位规定的方式备足认购的金额;

  2)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3)在T日的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在T+2日到会员单位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可以到会员单位打印交易确认书;

  4)本基金交易所(场内)单笔认购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但最高不能超过99,999,000份;

  5)募集期间不设置投资者单个账户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和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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