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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盛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5)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 20:35 证券时报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华夏银行等各网点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首次单笔认购金额起点为100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认购金额在10 万元(含1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也可到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认购。

  (一)在本公司设在上海的直销中心办理(现场认购金额需在10 万元以上):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同城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采用贷记凭证、支票等主动付款方式,异地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采用电汇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直销专户,并在划款凭证的“备注栏”或“用途栏”注明:投资者名称、营业执照号码或注册登记证书号码以及认购德盛精选

股票基金等字样。

  a.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账号:1001190729013312233

  交换号:001021907(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20304018(异地汇款使用)

  b.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浦东分行

  账号:055203-13020010691

  交换号:055203(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52440(建行对建行)

  052440(未使用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他行)

  105290061008(使用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他行)

  c.户名: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096819-60891862002

  交换号:096819(同城交换使用)

  联行行号:82051(异地汇款使用)

  (2)到本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地点及联系方式同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则需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业务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划付认购资金的银行划款凭证复印件;

  g.填妥的相关《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其中e 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 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发行期截止日下午16:30 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3 个工作日内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

  (二)在华夏银行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机构投资者签约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华夏银行单位活期存款账户或华夏单位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银行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签约开户手续:

  a. 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预留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公章)。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c. 基金业务授权书;

  d.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印鉴;

  e. 填妥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客户签约表(要加盖单位公章)、开户申请表(要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

  f. 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签约开户手续须到华夏银行营业网点办理;

  (2)认购可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电话银行95577或网上银行(www.hxb.com.cn)等渠道办理;

  (3)投资者可于T+2日(T日指申购、赎回或其它交易的申请日)后通过华夏银行营业网点、网上银行(www.hxb.com.cn)或电话银行95577等渠道查询认购结果。

  (三)在国泰君安证券指定基金代销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1月24日至2005年12月23日,上午9:30 至下午15: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申请开立资金帐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帐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帐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开立基金帐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国泰君安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国泰君安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国泰君安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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