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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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21日 14:41 证券时报 | |||||||||
三、通过交易所(场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 交易所(场内)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场内)认购本基金应使用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A股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阅读有关规定。 (二)认购流程 1、受理认购的时间:2005年11 月21日至2005年12月22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11:30和13:00-15:00。 2、开立资金账户:在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券商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 3、办理认购: (1)投资者根据自己的计划认购量,在认购前向自己的资金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 (2)投资者可通过填写认购委托单、电话委托或磁卡委托等方式在其开立资金账户的券商营业部申报认购委托,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四、通过柜台(场外)开户(帐户注册)与认购程序 (一)柜台(场外)认购使用账户说明 投资者通过柜台(场外)认购本基金应使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有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办理开户需注意以下事项: 1、已有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办理账户注册,即将已有的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2、尚无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开户,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为其配发基金账户,同时将该账户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 对于配发的深圳基金账户,投资者可持基金管理人或代销机构提供的账户配号凭条,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打印深圳基金账户卡。 3、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拟通过其他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申报认购本基金的,须用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新的代销机构或直销网点处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确认。 4、已通过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办理过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手续的投资者,可在原处直接认购本基金。 (二)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已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其持有的由本公司开立的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而应先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开户或注册手续。 2、拥有多个深圳A股账户或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注册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该注册账户。 3、对于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配发深圳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为了日后方便办理基金份额跨系统转托管,建议投资者通过深交所认购、买卖上市开放式基金也只使用配发的基金账户。 (三)直销网点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和认购的流程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开户(或账户注册)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或账户注册)及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3、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若有,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指定账户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或信用卡等; (4)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5)个人如有代理人,则: 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投资人本人必须携带身份证件和代理人一起亲自到直销网点,填制“授权委托书”,办理代理手续;或投资人本人和代理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书,然后代理人持其身份证件和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代理手续。 个人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注: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基金业务,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基金业务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国内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储蓄存款账户,但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姓名一致。 机构投资者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深圳A股股东代码卡或基金账户代码卡(若有,办理账户注册时需要); (2)填写并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的开户申请表; (3)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或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预留印鉴卡; (7)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注:在直销中心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必须指定一个银行账户作为投资基金的唯一结算账户,今后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均只能通过此账户进行。 4、办理认购申请材料: 个人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编号凭证;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其复印件; (4)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5、认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投资者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所填写的汇款用途须注明“购买天治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方式如下: 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下列银行开立的“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直销账户(1):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66726018170012823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直销账户(2):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176129013100022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武康路支行 直销账户(3): 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44936—0404000078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直销账户(4): 银行账号:账户名称:天治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76392—97020153850000053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东方支行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资者若当日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至认购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或账户注册)手续或开户(或账户注册)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