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同180指数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05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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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01日 09:37 证券时报 | |||||||||
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2002年11月2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2]88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3年3月17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
【重要提示】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9月1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总经理:张健(代) 成立日期:2002年8月23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包括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基金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联系人:吴涛 电话:021-68644577 传真:021-68533888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柳亚男先生,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威海分行办公室主任、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管处副处长、山东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等职。2002年至今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马志刚先生,1967年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历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主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助理调研员、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2002年至2005年8月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董事张建伟先生,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新沪玻璃厂副厂长、上海光通信器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久事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发展策划部、资产运营部经理等职。2002年至今任上海久事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曲为民先生,1957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烟台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科长、烟台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科长、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现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秘。 董事付光明先生,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审计师。曾任湘西自治州审计事务所副所长、所长职务。现任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孙健先生,1953年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教授。历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副教授、中国科学院副教授、教授、管理工程系主任、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电子工业部部长顾问组顾问、政策法规委员会委员、人教司研究员等职。现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教授。 独立董事王晓冬女士,1961年生,大学本科法学士。历任外交部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助理研究员、中国证券市场研究设计中心“联办”总干事助理、新加坡发展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基金经理、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银国际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等职。现任职于中环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辉先生,1945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山东菏泽商业局会计科长、山东经济学院院长等职。 独立董事李方先生,1954年生,中共党员,硕士,讲师。历任北京大学法律系讲师、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等职。现任职于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监事杨波先生,195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经济师。曾先后担任吉首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吉首市副市长。现任湖南湘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湖南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王慧英女士,1963年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历任山东省二轻厅工艺美术总公司财务部主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等职。现任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稽核监察总部总经理。 监事孙江先生, 196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企业法律顾问。先后任职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上海上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现任职于上海久事公司。 监事张虹霞女士,1955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财务科、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等职。现任烟台张裕葡萄酿酒公司监事兼企业审计处处长。 监事刘国华女士,1970年生,博士。曾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从事国际融资转租赁、外汇信贷等工作。现在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研究、产品开发等工作。 3、基金管理人高管人员 基金管理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柳亚男先生(请参见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基金管理人代总经理:张健先生,1966年生,管理学硕士。1988年至1992年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科技部、资金计划部工作;1992年至1993年,就职于北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担任业务部负责人;1993至2002年,就职于中国工商银行总行存款证券处、基金托管部,先后任部门经理、副处长、处长等职。2002年3月至今,就职于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运营总监、副总经理等职。2005年8月份起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总经理。 基金管理人副总经理:朱顺先生,1964年生,北京大学理学学士、管理学硕士,美国宾西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金融学博士。1992年7月至1993年11月,就职于美国GAMS开发公司;1995年1月至1998年4月就职于IBM 环球管理咨询公司,担任高级管理咨询顾问;1998年5月至2002年2月分别担任美国金融债券担保集团副总裁、高盛投资银行副总裁;2002年2月起先后担任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副总经理等职。 基金管理人督察长:甘世雄先生,1963年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MBA)。曾任山东金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业务总监、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从事股份制改造及股票发行、购并重组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资本运作经验。2004年加入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肖侃宁先生,男,1973年5月出生,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工作于南方证券武汉管理总部;2002年4月至2004年7月,在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任职,先后担任天同18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天同保本增值基金基金经理、天同180指数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主任:张健 委员:朱顺,杨峰,潘江,孙海波 张健先生,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总经理 朱顺先生,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峰先生,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潘江先生,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总监 孙海波先生,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总监 二、基金托管人 本基金之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基本情况如下: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捌佰陆拾叁亿玖仟零叁拾伍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叁分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成立日期:1912年2月5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负责人:秦立儒(托管部门原总经理唐棣华女士已于2005年4月 21日调任其他岗位,目前由秦立儒任托管部门负责人) 托管部门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3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公司电话:021-686445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盛斌 (二) 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95566传真:010-66594942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73号 法定代表人:柳亚男 电话:021-68644577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44599 传真:021-68531888 联系人:盛斌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2)名称: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C栋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电话:010-65544291 传真:010-65541281 联系人:金蕾 (3)名称:深圳发展银行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 负责人:蓝德彰(John D.Langlois) 电话:0755-82080409;9550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4)名称: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78899 传真:010-65185322 联系人:权唐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6)名称: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706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赵荣春 (7)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00 联系人:金云 (8)名称: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何如 电话:0755-82130833-2181 传真: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9)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10)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杨盛芳 (11)名称: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8631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12)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人代表: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95559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王玮 (1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720号20楼 法定代表人:王益民 电话:021-50367888 传真:021-50366868 客户服务热线:021-962506 联系人:盛云 (14)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875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热线:020-87555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gf.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 基金注册与登记过户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23层 法定代表人:陈耀先 电话:0755-82084015 传真:0755-82084010 联系人:刘玉生 (五)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大道288号7楼 负责人: 林东模 联系电话:021-58799970 传真:021-58872507 经办注册会计师:林东模 冯家俊 四、基金的名称 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运用指数化投资方法,力求基金的股票组合收益率拟合上证180指数的增长率。伴随中国经济增长和资本市场的发展,实现利用指数化投资方法谋求基金资产长期增值的目标。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资产的股票指数化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组成上证180指数的成份股票,包括:上证180指数包含的180只成份股、预期将要被选入上证180指数的股票、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本基金资产的债券投资部分主要投资于国债、优质企业债、金融债以及债券回购。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以跟踪目标指数为原则,实现与市场同步成长为基本理念。指数化投资是一种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的投资方法,采取拟合目标指数收益率的投资策略,分散投资于目标指数所包含的股票中,力求股票组合的收益率拟合目标指数所代表的资本市场的平均收益率。 (二)基金的指数投资组合 指数投资组合包括上证180成份股票、预期选入上证180指数的股票、一级市场申购的新股以及现金。 1、指数投资组合的构建 本基金将采用指数复制法构造投资组合,当成份股发生新增、剔除或因公司行为导致指数权重发生变化时,指数投资组合将做出相应调整。 2、指数投资组合的跟踪误差的控制 本基金选择了两个评价跟踪误差的量化指标:一是拟合偏离度,这是一个日平均跟踪误差指标;另一个是指数投资相对收益率,这是相对累计收益率指标。 拟合偏离度的控制目标定为0.5%,指数投资相对收益率(年累计偏差)的控制目标定为2%。如果拟合偏离度或指数投资相对收益率超过了其控制目标,风险控制小组应将分析报告和调整方案上报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经审议批准后的组合调整方案交基金经理执行。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75%×上证180指数+25%×中信国债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追踪上证180指数,是一种风险适中、长期资本收益稳健的投资产品,并具有长期稳定的投资风格 十一、投资组合报告 天同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10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收益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年9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2005年9月30日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2005年9月30日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2005年9月30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2005年9月30日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2005年9月30日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6、2005年9月30日权证投资组合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7、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2)其他资产的构成 (3)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表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05 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天同180指数基金本报告期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 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同180指数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列表(截至2005年9月30日)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75%×上证180指数增长率+25%×中信国债指数增长率 2、天同180指数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天同180指数基金成立于2003年3月17日,历史走势比较图的时间区间为:2003年3月17日到2005年9月30日。该期间天同180指数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13.48%,业绩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12.86%,基金净值表现超越业绩基准-0.62%。 本基金在基金合同中有以下投资比例限制:(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2)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3)投资于上证180指数成份股的比重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70%;(4)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5)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不超过该证券的10%。自本基金成立日后三个月内本基金已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限制。 由于基金建仓初期仓位较低,而同期上证180指数的增幅又很快,从2003年3月17日到4月17日指数累计增长12%,这造成了基金净值的前期表现与基准指数的偏差较大。考察基金从2003年6月17日建仓结束至报告期末的业绩表现见下图,该期间基金净值的累计增长为-15.92%,业绩比较基准同期的累计增幅为-18.77%,超越基金基准2.85%。 十三、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种类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证券交易费和税收; 7、基金分红手续费; 8、注册登记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年费率计算,主要用于支付管理人管理本基金的运作成本和向其他服务提供人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如下: H=E×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根据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的划付指令,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给基金管理人以及服务提供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中3至9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三)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M<1000万元 1.5% M≥1000万元 不超过1.5%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实际持有期递减。具体为: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D<1年 0.5% 1年≤D<3年 0.25% D≥3年 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最新的公开说明书中列示。上述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还应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五)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基金管理人于2003年1月28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成立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基金经理及投资决策委员会人员的构成及简介。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有关基金托管人的有关内容。 4.在“六、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 5.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2005年第三季度)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6.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基金成立以来的投资业绩。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更新了基金成立以来的公告事项。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1月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