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通深证100指数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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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27日 09:39 证券时报 | |||||||||
我公司已于2005年8月22日公告并调整了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将原规定“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资产净值的20%;”调整为:“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成分基金资产总值的80%,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由于资产配置比例的调整,原来的业绩比较基准已经不能用于准确衡量基金的业绩表现。鉴于此,我公司经与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将融通深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来的“75%×深证100指数 + 25%×银行间债券综合指数”调整为:“深证100指数收益率×95%+银行同业存款利率×5%”。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27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