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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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 06:10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基金管理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71号文批准。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名称为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4、本基金自2005年10月21日起至2005年11月15日止(以下简称“募集期”)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建设银行(该代销机构募集期为2005年10月21日至2005年10月28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招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证券”)等代销机构的网点以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公开发售。公告中若无特殊声明,销售机构即指上述机构。 5、本基金募集对象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6、办理了银联CD卡、兴业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funds.com)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网上交易的具体开通范围和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或拨打客户服务热线010-82251898查询。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份额,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募集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每个投资者仅允许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帐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8、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在本基金募集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认购申请一旦被注册登记人受理,即不得撤销。 10、认购最低限额:本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本公司代销机构或本公司银联卡、兴业卡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1000元人民币,投资者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首次最低限额为50000元人民币。 11、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除直销中心的首次认购外,每笔认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0元人民币。 12、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的网上交易渠道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认购申请一经注册登记人受理后,不可以撤销。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第2日起到原认购网点、管理人指定的咨询电话、网站查询、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2005年10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以及本公司网站上的《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citicfunds.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5、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向各代销网点咨询详情。 16、对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10-82251898咨询购买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的名称 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执行投资风险管理与止损止利机制的前提下,投资于盈利增长稳定和持续派发股息的上市公司股票,追求稳定的股息收入和资本增值。 (七)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公司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八)募集目标 本基金在认购期预计的募集规模上限为5亿份,在认购期间募集规模达到或超过预计规模上限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前终止认购,对于已提交的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 (九)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十)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代销机构或网点的联系方法见本公告附录。 投资者也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iticfunds.com)查阅网点详细地址及联系办法。 (十一)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电话:(010)82253398 传真:(010)82253378 联系人:刘妮 (十二)如本次募集期间,本基金新增代销机构或营业网点,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十三)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成立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本基金的募集时间自2005年10月21日起至2005年11月15日止。募集期期满后若基金符合法定成立条件(即基金净认购金额超过2亿元且认购基金的投资者超过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法定验资机构的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证监会的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刊登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适当延长发售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如发生此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会另行公告。 募集期期满后,若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基金管理人将延长募集期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法定设立募集期。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成立条件,则本基金不能成立,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不作它用。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截止日前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十四)基金认购方式 1、本基金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分档如下,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认购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 (十五)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数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认购金额×认购费率(或=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数=(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2、投资者的认购资金在基金募集截止日前形成的利息,在基金成立后折算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认购资金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3、基金份数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募集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发售本基金。基金成立后,如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比例超过了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进行调整。 (二)在各代销网点可接受投资者(不分机构和个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元)的认购申请,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三)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限制请详见销售机构公告。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并日结清算后,不可以撤销。 (四)已购买过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中信现金优势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在原开户机构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在新的销售机构网点购买本基金时,需先办理增开交易账户业务。 (五)缴款方式:通过代销网点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实时扣款”方式,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采用“全额缴款”方式。 (六)按照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业务,必须事先开立银行活期存款账户,作为直销基金结算账户。 2、个人投资者可在代销机构指定的网点认购基金,还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或登陆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 3、本公司将在基金成立后一个月内为开户成功的个人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单。 4、有关详细的操作程序,请向各销售网点咨询。 (二)中国建设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本公司。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发送本公司)。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供以下材料开立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账户: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② 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没有建行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建设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A.网点办理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中午不休息;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本公司。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发送本公司)。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人民币活期存折,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② 本人招商银行一卡通或人民币活期存折; ③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B、网上开户认购 1、招商银行一卡通或存折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客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7: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本公司。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C、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3、 个人投资者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进行。 (四)中信实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中午不休息;周六、周日照常受理,与下一交易日合并发送本公司)。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等); ②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③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提交下列材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中信实业银行中信卡; ②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没有中信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但建议有意认购本基金的投资者提前办理;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个人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山西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金通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及复印件; (2)基金账户的开立(已开立过中信基金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中信基金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仅需开通已有基金帐号增开交易账户,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基金帐户开户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③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须提交以下资料: ①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在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六)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或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以下简称“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投资者预留储蓄帐户凭证原件; (3)填妥的申请表; 如果委托他人办理开户,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授权委托书。 注:投资者在办理开户手续时需在申请表中填写预留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请个人投资者注意应以2005年10月18日公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的《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内的本公司直销专户银行帐号为准。 (2)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我公司只接受电汇、信汇等银行认可的主动汇款方式,本公司不接受投资者的现金缴款;而且汇款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投资者应于汇款当日17:00前将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传真至本公司或将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交存本公司,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投资者如果已完成开户并获知交易账号,应在汇款单“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自己的交易账户,并请注明所认购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如果投资者还未获知交易账户,应在“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自己的身份证件号码。 (4)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则认购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超过申请有效期资金仍未到账的,认购申请作废。 4、注意事项 (1)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在发行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当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七)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网站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05年10月21日至2005年11月15日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持有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ChinaPay)CD会员卡、兴业银行卡的投资者可直接登陆本公司网站,根据提示开户; (2)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立即进行网上自助认购; (3)请同时参照本公司公布于本公司网站上的《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和认购业务; (4)网上交易咨询电话010-82251898。 注意事项: (1)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516; (2)个人投资者采用网上交易方式进行基金交易时所发生的银联和银行规定收取的转账费用,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均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可以在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机构或代销网点办理。本公司将在基金成立后一个月内为开户成功的机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单。 (一)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行日的9:00-17: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 (5)填妥并加盖公章的申请表;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预留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注:投资者在办理开户手续时需在申请表中填写预留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在指定银行开办的直销专户: 请机构投资者注意应以2005年10月18日公布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本公司网站的《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内的本公司直销专户银行帐号为准。 (2)机构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我公司只接受电汇、信汇等银行认可的主动汇款方式,本公司不接受投资者的现金缴款;而且汇款的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投资者应于汇款当日17:00前将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传真至本公司或将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交存本公司,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操作所造成的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3)认购申请当日下午16:30之前,若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户,则认购申请在申请有效期内顺延受理,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若超过申请有效期资金仍未到账,认购申请作废。 (4)机构投资者如果已完成开户并获知交易账户,应在汇款单“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该机构在本直销中心的交易账户,并请注明所认购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5、注意事项 (1)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在发行期截止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专户的; 4)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申请,可于当时在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本公司将在基金成立后的一个月内为认购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帐户业务提示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成立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网上交易系统查询。 6、预约专人服务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电话:(010)82253398,或发送邮件至service@citicfunds.com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专人服务。 (二)中国建设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的机构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④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1)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招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发送至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③ 基金业务授权书; ④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四)中信实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时间:基金份额发售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中信实业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的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②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④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人名章。 (3)提交下列资料办理认购手续: ①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必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信实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五)通过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以下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包括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华夏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山西证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金通证券。此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至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帐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帐户;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应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6)开户合同书(华夏证券适用); (7)预留印鉴。 3、开立基金账户(已开立过中信基金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代销机构开立过中信基金公司基金帐户的投资者仅需开通已有基金账户,投资者须提供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提供以下资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须提供以下资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机构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以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五、清算与交割 (一)本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募集专户中,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资金利息折算为投资者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剩余部分属于设立后的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完成过户登记。 (三)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或指定券商资金帐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帐户划出。 六、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一)本基金发行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二)若本基金成立,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成立公告。 (三)若本基金不成立,本基金发起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七、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募集申请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3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成立时间:2003年10月15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82251898 电话:(010)82028888 公司网址:www.citicfunds.com 联系人:杨军智 (二)基金管理人: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同上) (三)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邮政编码:100032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7420 (四)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33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直销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中国国际科技会展中心A座8层 直销咨询电话:(010)82253398 传 真:(010)82253378 联系人:刘妮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传真:(010)67598409 联系人:曲华蕊 网站:www.ccb.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行长:马蔚华 电话:(0755)83195834,83195771 传真:(0755)83195049,83195050 联系人:朱小姐、刘小姐 (3)中信实业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小宪 客服中心电话:95558 电话:(010)65544256、65544291 传真:(010)65541281 联系人:朱庆玲、金蕾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电话:(010)84864818?63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962588(上海地区),800-820-6888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新中街6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10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27 联系人:黄健 (8)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85023905 传真:(0532)85022511 联系人:李锦 (9)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迎泽大街282号 法定代表人: 吴晋安 电话:(0351)8686766、8686708 传真:(0351)8686709 联系人:邹廉星 刘文康 (10)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 朱利 联系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 郭京华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001、(021)962503 联系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1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电话:025-84457777-882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张学谨 (13)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108号8-12层 法定代表人:应土歌 联系电话:0571-85783748 传真:0571-85783752 联系人:何燕华 (五)注册登记机构: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有关内容同上。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 地址:北京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贡院六号E座9层 负责人:张涌涛 电话:(010)65171188 传真:(010)65176800 经办律师: 黄伟民、刘伟宁 联系人:黄伟民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电话:(010)65246688 传真:(010)85188298 经办注册会计师:金馨 张小东 联系人:杨振辉 中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五年十月 附录:代销机构与网点名称 1、中国建设银行 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14000多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指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33。 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36个城市的400多个网点对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北京、上海、沈阳、南京、西安、广州、武汉、成都、杭州、重庆、兰州、大连、南昌、长沙、福州、青岛、天津、济南、昆明、合肥、乌鲁木齐、厦门、哈尔滨、郑州、丹东、无锡、苏州、黄石、宜昌、宁波、温州、烟台、绍兴、盘锦、东莞。 招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5。 招商银行网站: www.cmbchina.com 3、中信实业银行 在以下55个城市的400多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萧山。 中信实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 中信实业银行网站:www.citicib.com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1个城市的37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广州、佛山、东莞、深圳、天津、宁波、绍兴、南京、长沙、大连、武汉、杭州、中山、西安、徐州、如皋、苏州、成都、常州。 请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中信证券网址:www.ecitic.com 5、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4个城市的22个指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中信万通证券咨询电话:0532-96577或拨打当地营业部客户服务电话。 中信万通证券网站:www.zxwt.com.cn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20个省、市,67个主要城市的119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南海、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涪陵、綦江、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保定、西安、兰州、金昌。 华夏证券咨询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华夏证券网站:www.csc.com.cn 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公司 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国泰君安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国泰君安网站:www.gtja.com 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招商证券: www.newone.com.cn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62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咨询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银河证券网站:www.chinastock.com.cn 10、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18城市的28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山西证券咨询电话: 0351-8686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山西证券网址:www.i618.com.cn 1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49个主要城市的92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海通证券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 或拨打当地营业部客户服务电话。 海通证券网站:www.htsec.com 12、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以下23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广州、武汉、沈阳、成都、泉州、绍兴、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泰州、扬州、江阴、镇江、淮安、张家港、盐城、南通。 华泰证券咨询电话:025-84579897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金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以下12个城市的2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义乌、余姚、嘉兴、湖州、海宁、温岭、诸暨、金华。 金通证券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571-965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金通证券网站:www.bigsun.com.cn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