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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华安180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5日 05: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2005年11月15日17:00(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跟踪标的由上证180指数变更为MSCI中国A股指数的议案(该议案作为本通知的附件同时公布)。

  完整的《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稿《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公布于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uaan.com.cn)。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至本次大会权益登记日,即2005年10月19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四、会议公证机构

  上海市公证处

  联系方式:021-62154848

  联系人:钱丽莉、林奇。

  五、会议表决的票数要求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不足一份的基金份额不具有表决权。依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次议案系一般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50%以上(含50%)通过方为有效,且本人或委托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总份额的50%(含50%)。

  六、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书面通知及通讯表决票将于权益登记日后寄出,未收到表决票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或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本通知后所附的表决票参加表决。

  七、表决方式

  1、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填妥后的通讯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证件复印件于2005年11月15日17:00前(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或邮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安180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址如下:

  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邮政编码:200120

  2、机构投资者需在表决票上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4、基金份额持有人委托代理人投票的,代理人应当在表决票上签章、并提供适当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四),以及委托人按照上述第2、第3条规定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就自然人而言,为其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就机构而言,为其机构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

  八、联系方式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38楼

  邮政编码:200120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666

  网址:www.huaan.com.cn

  联系人:冯颖、柳奕霏

  联系电话:021-58881111-4001、4009

  传真:021-68863414

  九、重要提示

  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信息中预留地址不详或已经变更,投资者可以在权益登记日前的基金开放日交易时间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修改。

  若在权益登记日后15日内未收到本基金管理人寄出的表决票,请投资者及时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下载或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表决票,并请投资者充分考虑到邮寄地至本基金管理人住所地的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修改稿《华安MSCI中国A股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的文件请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5日

  附件一:关于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跟踪标的变更为MSCI中国A股指数的议案

  附件二: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表决票效力认定程序和标准

  附件三:华安上证18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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