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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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0月10日 17:14 证券时报 | |||||||||
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8月4日,本基金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并于2004年4月份向基金持有人首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0.3元)。 截止2005年9月23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730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6,039,063.99元。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基金基金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复核,以截止2005年9月23日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本基金向基金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5年10月13日 2、红利发放日:2005年10月14 日 3、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5年10 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4、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10月1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于注册登记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5年10月14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05年10月14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基金份额于2005年10月1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10月1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2005年10月13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七、咨询办法 1、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alaxyasset.com。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热线:800-820-0860 或021-35104688。 3、本基金销售机构: 特此公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10月10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