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基金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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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5:4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5号文件批准,于2005年7月28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16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定于2005年10月10日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本基金简称:优选分红;基金代码:前端申购519087
重要提示: 1、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7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的《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一、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49号钓鱼台大酒店沁园春 邮编:100045 电话:010?58873456 传真:010?58873455 网址: www.ncfund.com.cn (二)代销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国泰君安证券 咨询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gtja.com 3、中国银河证券 咨询电话:010-68016655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海通证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5、华夏证券 咨询电话:400-8888-108,010-6518675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csc108.com 6、新时代证券 咨询电话:010-66423531 网址:www.xsdzq.cn 7、恒泰证券 咨询电话:0471?4961259 网址: www.cnht.com.cn 8、齐鲁证券 咨询电话:0531-82024184 网址:www.qlzq.com.cn 9、华安证券 咨询电话:0551-5161671 网址:www.huaans.com.cn 10、国信证券 咨询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 11、西南证券 咨询电话:023-6378624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swsc.com.cn 12、华西证券 咨询电话:4008-888-81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x168.com.cn 13、天同证券 咨询电话:0531-85689690 网址:www.ttstock.com.cn 14、西北证券 咨询电话:010-64975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nws.com.cn 15、山西证券 咨询电话:0351-8686868 网址:www.sxzq.net 16、联合证券 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lhzq.com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办理业务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以各销售机构在当地媒体上刊登的公告或各销售网点的公告为准,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若增加新的直销网点或者新的代理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二、日常申购安排 (一)申购业务办理时间 申购业务开放日为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者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二)申购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 (三)申购的数额限制 1、通过代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元(含申购费),通过直销中心首次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有认购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2、投资者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或数量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购费率 1、本基金在申购时采用前端和后端两种方式收取申购费用。 其中: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国泰君安证券、新时代证券采用前端和后端两种收费方式收取申购费用;中国农业银行只采用后端收费方式收取申购费用;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恒泰证券、齐鲁证券、华安证券、国信证券、西南证券、华西证券、天同证券、西北证券、山西证券、联合证券采用前端收费方式收取申购费用。 2、前端申购费用按申购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申购费率如下: 3、后端申购费用按基金持有期限的长短不同收取,申购费率按持有期增长而递减,申购费率如下: 4、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申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分别计算。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五) 申购数额限制和费率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允许的范围内,调整申购数额限制和费率,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生效前2个工作日内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 三、开放申购后基金份额净值公告 从2005年10月10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将每日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本基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系统的申购业务暂不开放。具体办理时间和相关事项将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9月2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