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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融鑫:国投瑞银旗下基金的权证投资方案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8:2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有关基金的基金资产可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现将权证投资方案公告如下:

  1、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
分之五。

  2、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中融融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一点五。

  3、公司旗下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4、一只基金持有的权证在行权后,该基金所持标的

证券的金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5、公司旗下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在行权后,全部基金持有标的证券的数量,不超过该证券发行数量的百分之十。

  因

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权证投资不符合上述比例限制,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并使之符合以上比例。

  中国

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前款第1、2、3项规定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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