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优选分红通过上证所场内系统发售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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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 05:5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经本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证所”)同意,自2005年9月2日起至9月9日止,本公司旗下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为“世纪分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以下简称“上证所场内系统”)进行募集发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
二、本基金场内暂只开通前端收费基金认购(场外前、后端认购两种方式均开通),认购代码为“521087”,场内认购简称为“世纪分认”。 三、本基金场内认购价格为每份1.00元人民币。 四、本基金场内认购费率与场外前端认购费率一致。 五、本基金场内每笔最低认购金额为 500元人民币且必须为100元的整数倍,单笔认购不超过99,999,900元人民币。 六、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七、重要提示 (一)本基金自2005年7月28日起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及代销机构在场外进行募集发售。详细情况请参见刊登在2005年7月25日《中国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www.nc?鄄fund.com.cn)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发售公告。 (二)自2005年9月2日起至9月9日止,投资者可通过场内或场外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三)本公告仅对场内发售本基金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四)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58503322。 特此公告。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9月1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