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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7日 06:0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二零零五年第二号)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3年12月5日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3〕136号批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1月14日正式生效。

  重要提示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12月5日的证监基金字〔2003〕136号文批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1月14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当投资人赎回时,所得或会高于或低于投资人先前所支付的金额。如对本招募说明书有任何疑问,应寻求独立及专业的财务意见。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7月14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6月30日。本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5年8月11日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设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477

  传真:(0755)83196405

  联系人:刘凯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介绍:

  牛冠兴,男,现年50岁,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中国证券业协会副理事长。历任中国工商银行武汉分行办事处主任、区办主任、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信贷部总经理;1994年6月至2003年12月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2002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黎俊仁(ChristopherJohnRyan),男,现年46岁,

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MONASH大学毕业。1976年至1983工作于澳大利亚联邦银行;1983年至1990年任澳大利亚国家共同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销售和服务部经理;1990年至1991年任JohnANolanandAssociates有限公司担任投资顾问;1991年至1998年担任汇丰投资基金香港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至1999年担任德意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区基金销售和服务区域董事;2000年至2001年在澳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基金渠道销售总监;2001年至今在ING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担任北亚区董事。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谢松林,男,现年63岁,中国国籍,高级经济师,国家电力公司副总经理,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历任原电力部经济协调司司长、办公厅主任,国家电力公司总经济师、总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董事。

  成保良,男,现年44岁,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北京经济学院任教;后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管理司;1993年起先后担任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上市管理部副经理、经理;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副处长、处长、稽查局处长;2001年9月起开始担任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自本公司成立后担任本公司总经理、董事。

  李鹏飞,男,现年65岁,密歇根大学理学士(工程数学),香港太平绅士。1978年至1998年间先后担任香港立法局议员、香港行政局议员、首席立法局议员、香港特别行政区临时立法会议员、香港特别行政区推选委员会委员、筹备委员会委员、港事顾问、自由党主席,现任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策略发展委员会会员。李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王国刚,男,现年50岁,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导,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发表学术著作32部,在资本市场、基金业具有较大影响。曾先后担任江苏信达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江苏证券投资服务公司总经理、华夏证券副总经理;并先后在中国人民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了较长时间的金融研究和教学工作,1994年至今担任社科院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毛付根,男,现年42岁,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教授。1994年至今一直任教于厦门大学会计系,现为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主编及参加编写教材、著作20多部,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先后主持国家教委“八五”、“九五”人文、社科研究规划项目2项;参与“七五”、“八五”、“九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孟庆新,男,现年42岁,中国国籍,博士。1981年起工作于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之后在北京商学院经贸系任教;1998年5月至2001年4月担任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副处长;现任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王志芳,女,现年37岁,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2年起在华能财务公司综合计划部、证券外汇部、投资管理与咨询部等部门工作,先后担任综合计划部副经理、投资管理与咨询部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监事。

  张冰,男,39岁,中国国籍,管理学硕士。1993年起在珠海恒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处工作;1994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发展中心高级研究员,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战龙,男,现年37岁,澳大利亚籍,硕士。1991年12月至1994年6月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管理学院金融研究中心任助理研究员;1994年7月至1995年10月为安达信(新加坡)有限公司审计及营运咨询员;1995年11月至2000年11月任信孚基金管理公司(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副总裁;1999年获得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澳大利亚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11月至2001年10月任美国信安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洲区投资风险管理总监;2001年11月至今任荷兰国际集团投资管理(亚太)有限公司中国区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陈劲,男,现年37岁,中国国籍,美国南加州大学博士。1994年起在招商银行总行营业部从事信贷工作;后任总行办公室秘书、业务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等职;2001年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电子

商务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生章,男,现年35岁,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1994年起于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任项目经理;1995年加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银行二部副经理、内核部经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经理。拥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咨询、经纪、发行承销从业资格和基金从业资格。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2、本基金基金经理介绍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来争取良好的投资业绩。基金经理简介如下:

  杜海涛,男,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8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员、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助理。2003年6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投资部债券研究员。

  胡军华,女,中国国籍,经济学硕士,13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中国证监会颁发的基金从业资格。曾任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研究部副总经理、华鑫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副总经理、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03年3月加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投资部高级经理。

  3、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包括:公司总经理成保良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战龙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军女士、固定收益部副总监何钟先生、投资风险管理部吴武泽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行长:马蔚华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2】83 号

  电话:0755?83195226

  传真:0755?83195201

  基金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姜然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深圳直销中心

  电话:(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0755)83196360

  联系人:李健、黄娜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北方总部

  地址:北京市金融街27号投资广场B2104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联系人:胡巧、赵松娴

  机构业务拓展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通泰大厦B座620室

  电话:(010)88087239、88087233、88086405

  传真:(010)88087236

  联系人:巩梅、罗宝音、孔宏涛

  华东总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联系人:朱艳蓓

  华南总部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

  电话:(0755)83196364

  传真:(0755)83196449

  联系人:朱湘淮

  2、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行长:马蔚华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电话:(0755)83195834,82090060

  传真:(0755)83195049,82090817

  联系人:朱虹、刘薇

  3、代销机构: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408846

  传真:(021)58408836

  联系人:江永珍

  4、代销机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蓝德彰

  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勤

  5、代销机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1 号

  法定代表人:刘海燕

  电话:(010)85238423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陈宇

  6、代销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7、代销机构: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周济谱

  电话:(010)65178899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8、代销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9、代销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7541467

  传真:(0591)7546058

  联系人:潘峰

  10、代销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继之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 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11、代销机构: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5、24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3561

  传真:(0755)82492187

  联系人:盛宗凌

  12、代销机构: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888

  传真:(010)66568532

  联系人:郭京华

  13、代销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858553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14、代销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15、代销机构: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16、代销机构: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

  传真:(025)84579879

  联系人:张雪瑾、袁红彬

  17、代销机构: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蒋永明

  电话:(0731)4403343

  传真:(0731)4403439

  联系人:张治平

  18、代销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深圳八卦三路平安大厦三楼

  法定代表人:杨秀丽

  电话:(0755)82422251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任磊

  19、代销机构: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20、代销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84533151-822

  传真:(010)84533162

  联系人:陈少震

  21、代销机构: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770

  传真:(021)68817271

  联系人:张琦

  2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电话:(0755)83196380

  传真:(0755)83196436

  联系人:王鹏、郝文高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北京市高朋天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8号亮马河大厦写字楼2座19层

  法定代表人:李大进

  联系电话:(010)65906639

  传真:(010)65906650

  经办律师:王明涛、李小军

  联系人:王明涛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埔路99号16楼

  法定代表人:郑树成

  联系电话:(021)63350202

  传真:(021)63350003

  经办注册会计师:刘明华、茅志鸿

  联系人: 刘明华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的流动性,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国内依法发行、高信用等级、具有一定剩余到期期限限制的债券、央行票据、回购,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包括:

  1、现金;

  2、一年以内(含一年)的银行定期存款、大额存单;

  3、剩余期限小于三百九十七天(含三百九十七天)的短期债券;

  4、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券回购;

  5、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中央银行票据;

  6、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本基金的具体投资范围为:央行票据0-80%;回购0-80%;短期债券0-80%;现金资产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的比例为5-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决策依据

  1、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及公司章程;

  2、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作为基金投资的最高准则。

  (二)决策程序

  1、研究人员为投资运作提供决策支持;

  2、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资产配置方案;

  3、基金经理负责牵头拟订投资方案;

  4、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经理提交的方案进行论证分析,并形成决策纪要;

  5、根据决策纪要基金经理牵头构造具体的投资组合及操作方案,交由中央交易室执行;

  6、中央交易室按有关交易规则执行,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基金经理;

  7、基金经理定期检讨投资组合的运作成效,并拟定改进方案;

  8、数量分析小组定期为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基金经理提供基金业绩评估报告。

  (三)投资策略及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以严谨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采用稳健的投资组合策略,通过对短期金融工具的组合操作,在保持本金的安全性与资产流动性的同时,追求稳定的当期收益。

  根据宏观经济指标、货币政策的研究,确定组合平均剩余到期期限;

  根据各期限各品种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水平来确定组合资产配置;

  根据市场资金供给情况对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以及投资品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在保证组合流动性的前提下,利用现代金融分析方法和工具,寻找价值被低估的投资品种和无风险套利机会。

  合理有效分配基金的现金流,保持本基金的流动性。

  1、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的制定将依据以下投资方法和技术

  (1)收益率曲线研究

  短期资金市场同债券市场紧密相关,连接两个市场的分析工具是收益率曲线。本基金将根据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以及隐含的短期收益率和远期利率提供的价值判断基础,为各种投资策略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2)短期资金市场的资金供给与需求研究

  短期利率是短期资金成本的反映。短期货币资金供应与需求决定了短期利率水平。短期资金市场资金供应量同以下几种因素相关: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向、强度、频率以及中标利率水平。短期利率是央行货币政策调控的主要目标之一,央行向短期资金市场注入资金或者从短期资金市场抽出资金,都对短期利率产生重大影响。

  回购市场的交易量、成交的利率水平分布。

  短期资金市场资金供给同资本市场资金供给的关系。一般在股市转暖、一级市场申购增多、新债交款日期附近资金面偏紧。

  货币供应量的季节性因素。一般资金在年末时较为紧张,而在年初时则较为宽松。

  通过对这些不同因素的综合考虑,本基金可以概算市场资金供给的充裕程度,据此决定本基金的市场操作策略。

  2、本基金具体操作策略

  (1)根据宏观经济和短期资金市场的利率走势,来确定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到期期限。具体而言,在预计市场利率上升时,适当缩短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在预计利率下降时,适当延长投资品种的平均期限。市场对利率的预期可以从市场的交易变化和资金流向上反映出来,也可通过不同品种之间反映出的隐含远期利率来评估市场未来利率的走势。

  (2)根据自有的资产配置模型,结合各品种之间的流动性、收益性以及信用风险情况,来确定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其前提条件是保证基金的高流动性、低风险和稳定收益。

  (3)根据当期和远期市场资金面充裕程度的分析,匹配各期限的回购与债券品种的到期日,实现现金流的有效管理。

  (4)目前短期资金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两个子市场,其中投资群体、交易方式等市场要素不同,使得两个市场的资金面和市场短期利率在一定期间内可能存在定价偏离。本基金在充分论证这种套利机会可行性的基础上,寻找最佳介入时机,进行跨市场操作,获得安全的超额收益。

  (5)由于投资群体的差异,对期限相近的品种,因为其流动性、税收等因素造成内在价值出现明显偏离时,本基金可以在保证流动性的基础上,进行品种间的套利操作,增加超额收益。

  (6)积极参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一级市场投标,增加盈利空间。一级市场发行的国债、金融债、以及央行票据数量大且连续,提供了有效的品种建仓机会。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二级市场的收益水平和市场资金面的状况,对一级市场进行准确的招标预测,决定本基金的投标价位。在合理价格获得债券,满足组合配置需要。

  根据当前市场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综合考虑短期资金市场中各投资品种的收益性、流动性、及信用风险情况,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范围确定为:央行票据0-80%;回购0-80%;短期债券0-80%;现金资产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包括政策性金融债)的比例为5-80%。

  随着短期资金市场的发展与金融创新的深入,及日后相关法律法规允许本基金可投资的金融工具出现时,本基金将基于审慎的原则,对这些新品种予以评估,在满足本基金投资目标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基金投资品种的范围和财产比例。

  (四)投资限制和禁止行为

  1、本基金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天。

  (2)投资于同一公司发行的短期企业债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十;

  (3)存放在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十;存放在不具有基金托管资格的同一商业银行的存款,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五;

  (4)除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外,基金的投资组合中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基金持有的剩余期限不超过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总计不得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

  (6)基金不得投资于以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7)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8)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比例限制。

  2、投资禁止行为

  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投资于股票(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资于可转换债券;

  (3)投资于剩余期限超过三百九十七天的债券;

  (4)投资于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

  (5)承销证券;

  (6)将基金财产用于担保、资金拆借或者贷款;

  (7)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8)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9)与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通过交易上的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的真实天数;

  (10)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11)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12)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13)中国证监会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禁止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的税后利率:(1-利息税率)×一年期银行定期储蓄存款利率。

  由于目前市场上没有成熟的指数或其他更合适的指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基准,因此本基金在考虑到目标客户构成和资金来源性质的基础上制订了此基准。当市场有更加适合的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对此基准进行调整;并提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收益稳定。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年6月30日,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

  2、 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3、 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4、 基金投资前十名债券明细

  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的计价方法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

  本基金通过每日分红使基金份额净值维持在1.0000元。

  (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报告期末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需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A、招商现金增值基金投资决策的组织结构:

  招商现金增值基金投资采取团队投资与基金经理负责相结合的方式,投资决策的组织结构主要由三个团队构成,分别是:投资决策委员会、资产配置双周会和固定收益投资周会。

  ①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成保良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战龙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军女士、固定收益部负责人何钟先生、投资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吴武泽先生组成,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或根据市场及突发状况不定期召开;

  ②资产配置双周会由主管投资的副总经理、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基金经理成员组成,每两周召开一次;

  ③固定收益投资周会由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基金经理、债券研究员、数量分析师以及债券交易员组成,每周召开一次,市场有重大变动时可以应有关人员的要求召开临时会议。

  (4)其他资产的构成

  *其他资产的其他全部为待回购债券科目期末余额。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于2004年1月14日。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重要说明:

  本基金采取的收益分配方式是:每日计算投资人帐户当日所产生的收益,每月将投资人账户累计的收益结转为其基金份额,计入该投资人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中。本基金管理人继2004年2月27日首次对本基金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后,从2004年3月31日起,于每个月末对本基金收益进行了集中支付并结转基金份额。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

  主要的基金运作费率如下表所示: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按本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相应费率来计算,每日计算并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其它相关的基金运作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和赎回费:

  2、 转换费用

  各基金间转换的总费用包括转换费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

  A、单笔转换金额低于200万元的转换费说明:

  (1)认(申)购的本基金向招商先锋基金或招商股票基金、招商平衡型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1.0%,向招商债券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5%;

  (2)由招商先锋基金或招商安泰系列基金转换形成的本基金份额再向招商先锋基金或招商安泰系列基金转换时,每次的转换费率均为0.5%;

  (3)由招商先锋基金或招商安泰系列基金向本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只需要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即可。

  B、单笔转换金额高于200万元(含)的转换费说明:

  (1)本基金向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招商先锋基金转换时,单笔转换费率为1000元。

  (2)由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招商先锋基金向本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只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3、 销售与服务费

  销售和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的佣金、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持有人服务费等,该笔费用从基金财产中扣除。

  本基金销售和服务年费率为0.25%。销售和服务费用按本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销售和服务费年费率来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每日应付的销售和服务费用=前一日本基金的资产净值×年销售和服务费率÷365

  销售和服务费用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

  4、基金管理人可按中国证监会规定程序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调整后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应在实施前3个工作日内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5、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2月25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

  (1)本基金管理人的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加到1.6亿元,更新了股东情况介绍。

  (2)基金经理由何钟先生变更为杜海涛先生和胡军华女士。

  (3)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为:公司总经理成保良先生、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战龙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林军女士、固定收益部负责人何钟先生、投资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吴武泽先生。

  2、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的有关情况和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增加了4个代销机构: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并披露了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相关信息。(汉唐我记得上次更新时已取消,请董雁查下)

  (2)在“直销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机构信息和联系方式。

  (3)根据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变更其注册地址为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法定代表人为蓝德彰。

  (4)“(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中,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通知,经基金管理人洽托管人同意,将经办注册会计师更新为刘明华、茅志鸿,联系人为刘明华。

  4、在“六、基金的申购、赎回和转换”部分,

  (1)对“(七)申购、赎回和转换的费用”中,调整了基金的转换费用,转换费用按转换金额进行分档,调整后的内容为:

  A、单笔转换金额低于200万元的转换费说明:

  a)认(申)购的本基金向招商先锋基金或招商股票基金、招商平衡型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1.0%,向招商债券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5%;

  b)由招商先锋基金或招商安泰系列基金转换形成的本基金份额再向招商先锋基金或招商安泰系列基金转换时,每次的转换费率均为0.5%;

  c)由招商先锋基金或招商安泰系列基金向本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只需要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即可。

  B、单笔转换金额高于200万元(含)的转换费说明:

  a)本基金向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招商先锋基金转换时,单笔转换费率为1000元;

  b)由招商安泰系列基金、招商先锋基金向本基金转换时,转换费率为0,只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2)在“(八)基金每万份收益的计算方式”中,根据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对基金七日收益率计算公式进行修改。(“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章节下“(四)基金收益公告”中修改同上)。

  (3)在“(九)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中,增加了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

  5、在“八、基金的投资”部分: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对基金的投资限制和禁止进行了规范。

  (2)更新了“(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相关数据。

  6、在“九、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业绩数据,披露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4年12月31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05年6月30日、自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的业绩表现数据。

  7、在“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1)对“影子定价”的表述进行了更新;

  (2)增加了“对收入确认原则的规定”:

  a、 债券差价收入应于实现时确认,不得进行摊销处理;

  b、 对于债券手续费返还收入,应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视为折溢价计入债券成本,并在债券剩余存续期内摊销。

  8、在“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部分,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

  (1)在“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中,规范了相关表述为“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在“基金收益公告”中,增加了“若遇法定节假日,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基金日收益、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基金日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9、在“二十、对基金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对资料邮寄的服务内容作了部分调整。

  10、在“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自二零零五年一月十四日以来与本基金有关的公告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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