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华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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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11:41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本基金的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8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财务会计报告、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基金裕华 基金交易代码:18469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封闭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1999年11月10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亿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15年 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00年4月24日 (二)投资目标:通过对技术创新类上市公司的投资而实现长期资本增值。同时通过投资组合等措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而确保基金资产的安全。 投资策略:本基金的投资组合应本着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依据技术创新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预期收益和发展潜力,通过投资于技术创新类上市公司,实现基金长期的股票投资收益。通过综合国内国际经济环境、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的相关因素,确定各类金融工具的投资组合比例,达到分散和降低投资风险,确保基金资产安全,谋求基金收益长期稳定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无 风险收益特征:无 (三)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李全 联系电话:0755-83169999 传 真:0755-83195140 电子邮箱:webmaster@boshi.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江永珍 联系电话:021-58408846 传 真:021-58408836 电子邮箱:jiangyz@bankcomm.com (五)基金管理人网址和年报置备地点 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 www.boshi.com.cn 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二、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采用的计算公式,详见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号《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及披露》。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历史各时间段基金净值增长率表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累计净值增长率的走势图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经理简介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公司股东为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 施斌先生,1966年7月出生,硕士学历。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获学士学位。1988年7月至1989年12月,于交通银行总行国外部从事外汇清算和交易工作。1990年至1994年就读于美国杜兰大学金融和会计专业,获硕士学位。1997年获得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1994年1月至1999年7月于美国U. S. Global Investors Inc.任基金经理,负责共同基金管理。1999年7月至2002年4月于USAA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任股票分析师,负责共同基金管理。2002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高级分析师,2003年6月起任基金裕华基金经理。 2005年2月,施斌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动,不再担任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经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聘请何肖颉先生担任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何肖颉先生,1973年3月12日出生,经济学硕士。1991年9月至1995年7月,于北京印刷学院包装工程系学习,获学士学位。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研究生部学习投资经济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8至1996年8月,于北京民族印刷厂任助理工程师。1998年11月至2000年10月,于华夏证券研究所任行业与上市公司分析师。2000年11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研究部研究员,2002年11月任基金裕阳基金经理助理,2004年5月任基金管理部专户管理小组基金经理助理。 (二)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情况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三)本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为-0.06%,同期上证指数跌幅为14.65%。 报告期内,基金裕华进行了2004年度的收益分配,向全体持有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收益0.46元。 我们注意到,宏观调控至今,对通货紧缩的忧虑目前已经占据了许多经济讨论的主题。我们认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的下降和高耗能、低附加值产品出口增速的回落,都是前期进行宏观调控的预期目的。在经济增长转势的背景下,我们需要分析清楚的是各个产业和企业群体经营的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以及经营业绩的波动性,以此为我们的投资提供具体的方向。 证券市场在坚持改革和发展的前提下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短期虽然可能对市场产生估值压力,但是长期来看有助于市场估值水平的价值回归和公司治理结构的健康发展,提高市场的可投资性。 面对经济和汇率的众多不确定性,我们将看重在整体经济中具有中流砥柱地位的行业和公司,在细分行业中仍具有成长性的公司,关注垄断行业的内需增长。下半年,在市场相对弱势背景下,我们将从重置成本及分红派现率等价值基础出发,考察公司长期合理的估值水平,以实业投资的要求来构建我们的投资组合。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5年上半年,托管人在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5年上半年,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裕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2005年上半年,由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五、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半年度会计报表(未经审计) 1、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2、裕华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3、裕华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表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4、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告书附注 1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半年度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相一致。 2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金信信托”)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b) 本期没有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证券交易 (c) 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 1.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期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3,926,433.39元,上年同期为4,437,896.49元。 (d) 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0.25% / 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期需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654,420.14元,上年同期为739,649.47元。 (e)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5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24,710,755.07元。本期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79,078.93元。 3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政策规定,2000年5月18日起新股发行时不再单独向基金配售新股。基金可使用以基金名义开设的股票帐户,比照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法人、战略投资者参与新股认购。其中基金作为一般法人或战略投资者认购的新股,根据基金与上市公司所签订申购协议的规定,在新股上市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能自由转让;基金作为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上认购获配的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转让。 此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54号文《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其配套规定,自2002年5月20日起,恢复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基金以持有的上市流通股票市值参与配售,但累计申购总额不得超过基金按规定可申购的总额。获配新股从新股获配日至新股上市日之间不能自由流通。 本基金截至2005年6月30日止流通受限制的股票情况如下: 六、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本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前十名的股票明细 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价值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单位:元 2、报告期内累计卖出价值前二十名的股票明细 单位:元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元 (五)债券投资组合 (六)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2、基金的其他资产包括:应收证券清算款828,918.69元,交易保证金250,000.00元,应收股利329,925.51元,应收利息1,366,769.30元,其他应收款4,035.20元,待摊费用151,234.29元。 3、本报告期末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七、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及前十名持有人(截止2005年6月30日)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 (二)基金持有人结构 (三)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注:本排名依据交易所提供的基金前100名持有人名册,按持有人名称汇总后所得。 八、重大事件揭示 (一)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本会计期间内无重大诉讼事项; (二)2005年6月23日,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球公开发售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 (三)2005年1月22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4年第4号》; (四)2005年2月4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基金裕华基金经理的公告》,施斌先生因公司内部工作调动,不再担任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经董事会批准, 本公司聘请何肖颉先生担任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五)2005年3月2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六)2005年3月29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184696)收益分配公告》,向全体持有人每10份基金单位派发现金收益0.460元,共计派发现金收益23,000,000.00 元, 占可分配收益的98.08 %,剩余部分450,462.17元仍保留在基金资产中; (七)2005年4月20日,我公司在三大证券报上公告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季度报告2005年第1号》; (八)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 号)中关于“每只基金通过一个证券经营机构买卖证券的年成交量,不得超过该基金买卖证券年成交量的30%”的要求,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裕华基金向多家券商租用了基金专用交易席位,裕华基金2005年上半年度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付的佣金如下: 1、股票及债券交易量(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2、支付佣金(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30日) 3、 证券公司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基金在报告期内没有新增或取消证券公司席位的情况发生。 九、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裕华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5、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各年度审计报告正本 6、报告期内裕华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存放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5171155 信息披露电话:0755-83195001 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