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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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8:07 证券时报 | |||||||||
为规范本公司管理的基金的权证投资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就管理的基金投资权证制定方案如下: 一、可投资权证的基金
根据各基金合同规定,本公司管理的鸿飞证券投资基金、鸿阳证券投资基金、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和宝盈泛沿海区域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均具备投资权证的条件。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公司管理的基金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权证投资将遵循以下限制: 1、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上述1、2、3项规定的比例限制。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2、3项及基金合同或基金权证投资方案约定的投资比例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将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投资策略 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权证投资的基本原则是,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以权证所对应标的证券的价值判断为基础,延伸至权证的价值判断,为取得与承担风险相称的收益而投资于权证。具体投资策略包括: 1、在一定无风险利率水平下,考虑到标的证券和权证投资的可替代性,选择标的证券或者权证进行投资。 2、在持有标的证券的情况下,根据需要,可以利用权证锁定风险和锁定最低市值;在没有持有标的证券的情况下,可以利用权证锁定标的证券购入成本。 3、利用权证的杠杆作用、风险转移和损失有限特征,对基金组合的风险和收益进行调整,以构建更符合基金合同的组合风险结构。 4、在未来权证市场比较成熟的情况下,将构建适当的可对冲权证组合或者权证和标的证券组合,以降低组合的风险水平。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环境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对上述投资策略做出调整,并按规定及时予以公告。 四、投资决策和流程管理 投资研究团队在权证投资中分工合作,相互制约,具体流程如下: 1、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合同,按照不同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对各只基金投资于权证的范围、金额及比例做出规定,原则上不对以公司研究库以外证券为标的的权证进行投资; 2、行业研究员对标的证券进行基本面分析研究,结合盈利预测和估值,形成对标的证券的价值判断和投资策略; 3、金融工程研究中心依据现代金融学投资理论,建立权证定价模型,结合对市场无风险利率、波动率等参数的估算,计算权证的内在价值; 4、金融工程研究中心根据研究员对标的证券的价值判断,对权证计算方式做适当调整,在此基础上形成权证投资操作建议; 5、基金经理在行业研究员和金融工程研究中心权证投资操作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基金合同要求,结合自身判断,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下进行权证投资,构建组合; 6、集中交易室按照基金经理指令进行交易; 7、风险绩效评估小组对各基金权证投资进行绩效与风险评估,定期、不定期出具评估报告。 五、信息披露 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权证投资的信息披露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将在基金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权证投资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各基金持有权证的总市值; 2、各基金持有权证的总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3、中国证监会规定基金投资权证应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风险控制 (一) 合规性风险的控制 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是合规性风险控制的主体,监察稽核部负责权证投资的日常合规性审查。 (二) 投资风险的控制 针对权证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本公司将对决策、交易等重要环节进行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基于对权证投资的价值判断,依据相关基金合同,对各基金经理权证投资实行分级授权管理; 2、风险绩效评估小组负责对权证投资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风险评估与控制,定期、不定期出具风险控制报告; 3、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根据权证投资价值,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健投资; 4、集中交易室对基金经理的权证投资指令进行复核,发现违规或异常行为及时报告。 七、风险揭示 由于权证具有高杠杆、高波动的特征,权证投资可能给基金投资的整体风险收益特征带来影响。这些投资风险主要包括: 1、系统性风险:指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的变化给证券市场带来的波动,给权证价格带来的风险。 2、标的证券价格变动风险:指权证的标的证券价格变化给权证价格带来的风险。 3、标的证券波动率风险:指权证的标的证券波动率的变化给权证价格带来的风险。 4、利率的风险:指无风险利率的变化给权证价格带来的风险。 5、流动性风险:指权证的流动性不足而导致变现权证资产时出现损失的风险。 6、信用风险:指权证发行人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7、法律风险:指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动给权证投资带来的风险。 特此公告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3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