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基金权证投资方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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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24日 07:54 证券时报 | |||||||||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友邦华泰盛世中国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拟主动投资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基金的权证投资方案: 一、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
二、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以股票类资产为主要投资标的。本基金仅在以下情形下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 1、本基金已投资的股票,在股权分置改革中,作为支付对价被动获得权证。对于被动获得的权证,本基金将根据对公司的股价、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波动率及预测的未来波动率、市场无风险利率等要素的分析,通过期权定价公式计算其合理价值,决定是否卖出,或持有并行权。 2、以降低单只股票或股票组合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为目的,主动投资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在此情形下的权证投资,将仅限于股票备选库中的股票相对应的权证,并严格匹配于本基金既定的股票投资策略。 3、以短期套利为目的,主动投资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对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本基金将根据对公司的股价、行权价格、行权时间、行权方式、股价历史波动率及预测的未来波动率、市场无风险利率等要素的分析,通过期权定价公式计算其合理价值,然后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短期套利交易。鉴于此类交易的风险较高,此类投资将作为基金重大投资事项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三、权证投资比例限制 1、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本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第2、3项约定的投资比例的,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十个交易日之内调整完毕。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友邦盛世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权证投资的相关信息。 五、投资风险揭示 除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揭示的风险以外,权证投资的主要风险如下: 1、价格风险 由于权证的高杠杆性,权证价格可能会剧烈波动。 2、流动性风险 受权证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权证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 3、时效性风险 权证具有一定的存续期,存续期满后权证将不具有任何价值。 4、履约风险 在权证持有人行权时,权证发行人需向权证持有人支付相应的股份或现金,存在权证发行人可能无法支付上述股份或现金的情形。 5、合规风险 存在本基金管理人违反本投资方案及相关法规,从而放大权证投资风险对基金业绩影响的风险。 六、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第五部分所列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价格风险 严格遵守本方案中的权证投资策略和权证投资比例限制,对于风险较高的以短期套利为目的的权证投资履行内部审批手续。 2、流动性风险 遵守本方案中的权证投资比例限制,并根据权证的流动性适时调整权证投资的数量。 3、时效性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作为专业投资机构,会采取有效措施获知权证存续期信息并以此为计算权证内在价值的要素之一。 4、履约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在对相关公司及权证的研究中,会积极关注权证发行人的资信、资信重大变动以及履约担保等情况。 5、合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严格的事前、事中控制以及事后监督措施,确保权证投资符合相关投资比例限制及投资策略。此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将根据市场变化及权证业务的发展情况,对权证投资逐步设置进一步的内部风险控制指标。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人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本权证投资方案。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