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开放场内申购赎回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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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11日 06:1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重要提示 1、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607,基金简称:融通巨潮。 2、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在深交所场内开放申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刊登在2005年3月7日《证券时报》、3月8日《上海证券报》、3月9日《中国证券报》、3月11日《证券日报》上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rtfund.com)进行查询。 4、有关本基金在深交所场内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于2005年5月12日正式生效,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5年8月16日开始办理本基金(基金代码:161607,基金简称:融通巨潮)的深交所场内申购赎回业务。 本基金份额的场内申购赎回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实施细则》、《开放式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申购赎回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及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应当使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或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基金份额的申购以金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元人民币;赎回以份额申报,申报单位为一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委托数量应当符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申购、赎回数额限定。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不高于1.5%,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减少,如下表所示: 场内申购份额保留到整数位,零碎份额对应的资金返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 例:某投资者通过场内投资1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的申购费率为1.5%,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元,则其申购手续费、可得到的申购份额及返还的资金余额为: 净申购金额=10000/(1+1.5%)=9852.22元 申购手续费=10000-9852.22=147.78元 申购份额=9852.22/1.025=9611.92份 因场内份额保留至整数份,故投资者申购所得份额为9611份,不足1份部分的申购资金零头返还给投资者。 实际净申购金额=9611×1.025=9851.28元 退款金额=10000-9851.28-147.78=0.94元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0.5%(本基金的场外赎回费率不高于0.5%)。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况下,当日未获受理的场内赎回将自动撤消。 投资者场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含申购费),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300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本基金管理人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本基金办理场内申购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夏证券、北京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 本基金办理场内赎回业务的销售机构为: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海通证券、联合证券、申银万国证券、长江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上海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广发证券、银河证券、华夏证券、北京证券、湘财证券、西部证券、汉唐证券、广东证券、大鹏证券、天同证券、国盛证券、金信证券、江南证券、天和证券、兴业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西南证券、山西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广州证券、华安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方证券、新时代证券、民生证券、东北证券、国元证券。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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