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融通行业景气基金资产配置比例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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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8日 06:3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四、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约定:“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95%。”),经与托管银行交通银行协商一致并报备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公告之日起,对融通行业景气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进行如下调整:
一、股票、债券投资比例范围的调整 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四、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的原约定为:“根据目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将维持不低于基金净值20%的国债投资比例。在正常市场状况下,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30-80%;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20-70%,现金留存比例:5%左右。今后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最高可达95%”。调整为: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30%-95%;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的比例为基金资产净值的5-7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二、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调整 删除基金合同中“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六、投资组合”的原约定“1、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总值的80%,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五年八月八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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