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沪深300指数投资基金(LOF)募集期延长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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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8月05日 06:59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协商一致,决定延长本基金的募集期,募集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05年8月5日延长至2005年8月19日。 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
本基金还通过柜台(场外)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销售机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上海、深圳、成都直销中心;代销机构:中国银行、北京证券、渤海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广东证券、广发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夏证券、华西证券、金信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世纪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中信万通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江南证券、西部证券、浦发银行等。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查阅2005年7月2日《上海证券报》或2005年7月4日《中国证券报》或2005年7月5日《证券时报》刊登的《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同时可以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010)65185566咨询相关事宜,或登录网站www.harvestasset.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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