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7月15日 05:3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16号文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核准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保证。 2.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基金。 3. 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以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长江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西证券、华夏证券、金信证券、联合证券、平安证券、天和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世纪证券。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括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上海分公司和深圳总公司。 6.本基金自2005年7月18日起至2005年8月19日止(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注册登记人提供的基金账户。本基金份额发售期内各代销机构网点和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8.投资者需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本基金的认购手续。投资者可在不同销售机构开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本注册登记人提供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者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9. 在基金份额发售期间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手续可以同时办理。 10.各销售机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5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11.对认购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资者,本公司提供上门服务。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单位,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到办理认购的网点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5年7月14日《中国证券报》、7月15日《上海证券报》、7月18日《证券时报》上的《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各代销机构网站和本公司网站(www.boshi.com.cn)。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并了解本基金份额发售的相关事宜。 15.中国建设银行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中国建设银行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咨询;中国工商银行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中国工商银行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咨询;交通银行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交通银行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咨询。 16.在发售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代销机构外,如增加其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本公司开通了网上开户和认购服务,详细的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请投资者查阅或下载我公司网站上的相关业务规则和交易指南文件。 18.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65171155)、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中国工商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88)、交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9)以及各代销券商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购买事宜。 19.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20.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21.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一、本次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为050006)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单位面值 基金单位面值为1.00元 (四)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 代销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 2.代销券商:长江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华西证券、华夏证券、金信证券、联合证券、平安证券、天和证券、湘财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世纪证券。 (五)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1.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及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1座23层 电话:010-65187055 传真:010-65187032 联系人:张岩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10-65171155 2.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28号久事大厦25层 电话:021-33024909 传真:021-63305180 联系人:祝华 3.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190 联系人: 刘晓菲 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直销机构的北京、上海或深圳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六)份额发售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设立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份额发售时间自2005年7月18日起至2005年8月19日止。 (七)基金认购方式及认购费率 (1)基金份额面值:本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2)认购费率:0 % (3)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元,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份额 = (10000+10)/1.00=1001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元本金可得到10010份基金份额。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八)基金的认购限制 (1)投资者认购基金份额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2)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5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 (3)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单位,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