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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可转债混合型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22日 05:4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基金管理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

  发出日期: 2005年6月

  【重要提示】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4年3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4]27号文)核准公开发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5月11日正式生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是根据《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作了修订并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或网站进行了公告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2005年5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05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已复核了本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机构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9月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联 系 人:陈静

  联系电话:021-58368998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9,800万元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2003]100号文批准于2003年9月30日成立。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投信用担保公司和福建省邮政局共同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9,800万元。

  截止2004年11月10日,公司旗下管理着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研究策划部、基金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市场部、运作保障部和综合管理部,随着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将对业务部门进行适当的调整。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郑苏芬女士,董事长,1962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审计师。历任福建省财政厅干部,福建省审计厅副处长,福建省广宇集团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兰荣先生,畲族,董事,1960年生,博士生,高级经济师。历任福建省建设银行投资处干部,福建省福兴财务公司综合处科长,福建兴业银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福建兴业银行证券业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福建兴业证券公司总裁。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杨东先生,董事、总经理,1970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上海业务部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副总经理兼上海业务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投资总监。

  祝要斌先生,董事,1962年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历任国家原材料投资公司钢铁处副处长、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处长、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证券投资部、投资银行部副经理、战略发展部战略处处长,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投资部总经理助理。

  孙家骐先生,董事,1942年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央财经大学兼职教授,硕士生导师。历任北京市第一食品(资讯 行情 论坛)公司总经理,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中国交通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董事,世界银行住房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北京项目办公室主任,北京市证监会主席、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管办主任。现任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志宏先生,董事,1967年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福建省邮电管理局计划财务处会计,福建省南平市邮电局计划财务科科长,福建省福州市邮政局副总会计师兼计划财务科科长,福建省邮电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福建省邮政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福建省邮政储汇局副局长。现任福建省邮政局副局长。

  夏冬林先生,独立董事,1961年生,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中华财务会计咨询公司经理,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

  于宁先生,独立董事,1954年生,律师。历任江苏省镇江市卫生局任干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处长、处长。现任北京市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

  王连万先生,独立董事,1962年生,马来西亚国籍。历任澳大利亚安保(AMP)总公司精算与投资产品业务助理,新加坡吉宝保险公司(富通Fortis附属公司)财务总监兼投资部总经理,新加坡吉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国巴黎银行(BNPParibas)高级业务经理。现任养老保险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亚钧先生,独立董事,1953年生,经济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现任澳门大学副校长。

  严卫先生,监事,1968年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律师。历任广东顺德市信德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财务总监,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现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总经理。

  苏日庆先生,监事,1962年生,理工硕士和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家能源投资公司工程师,国投中型水电公司经营部、计划财务部部门副经理、经理,湖北金源水电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高级工程师。现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部处长,兼国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证券投资部经理,红塔证券有限公司董事。

  吴威先生,副总经理,1963年生,经营管理学硕士。历任福建省化工建材公司助理经济师,日本安田信托银行投资研究部投资分析员,福建兴业证券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业务部负责人。

  杜建新先生,督察长,1959年生,大学文化,经济师。历任江西财经大学情报资料中心主任,中国银行三明分行办公室副主任,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三明营业部副总经理、上海管理总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

  2、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用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团队式投资管理模式。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共由5人组成:

  杨 东 总经理

  杜昌勇 基金管理部总监兼基金经理

  王晓明 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总经理杨东担任,投资决策委员会执行委员由基金管理部总监兼基金经理杜昌勇担任。

  3、本基金基金经理

  杜昌勇先生,1970年生,理学硕士。历任福建兴业证券公司直属营业部电脑部负责人,上海管理总部电脑部经理,福建兴业证券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总经理助理。现任基金管理部总监兼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晓明先生,1974年生,国际金融学士。1996年至2003年历任上海中技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04年1月加入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进行基金资产的投资;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3、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1)越权或违规经营;

  (2)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3)故意损害基金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4)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5)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6)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7)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8)除按本公司制度进行基金运作投资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9)协助、接受委托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10)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对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11)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12)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13)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14)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15)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受雇人或任何第三者谋取利益;

  (3)不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与内部风险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的理念

  (1)风险管理是业务发展的保障;

  (2)最高管理层负最终责任;

  (3)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是前提;

  (4)制度建设是基础;

  (5)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

  2、风险管理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监察稽核部,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负责对公司各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及各部门在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上要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机制,建立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体系;

  (4)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指标体系,使风险管理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3、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体系结构

  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结构是一个分工明确、相互牵制的组织结构,由最高管理层对风险管理负最终责任,各个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评估和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监察公司的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具体而言,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1)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对风险管理负完全的和最终的责任。董事会下设合规控制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

  (2)督察长:独立行使督察权利,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及时向合规控制委员会提交有关公司规范运作和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报告;

  (3)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制定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方案和基本的投资策略;

  (4)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对基金投资运作的风险进行测量和监控;

  (5)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公司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察,并为每一个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发展提供协助,使公司在一种风险管理和控制的环境中实现业务目标;

  (6)业务部门:风险管理是每一个业务部门最首要的责任。部门经理对本部门的风险负全部责任,负责履行公司的风险管理程序,负责本部门的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执行和维护,用于识别、监控和降低风险。

  4、内部控制制度综述

  (1)风险控制制度

  公司风险控制的目标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风险最小化的前提下,确保基金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制度,确保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健康运行与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针对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政策和市场风险,管理风险和职业道德风险,分别制定严格防范措施,并制定岗位分离制度、空间分离制度、作业流程制度、集中交易制度、信息披露制度、资料保全制度、保密制度和独立的监察稽核制度等相关制度。

  (2)监察稽核制度

  监察稽核工作是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重要环节。公司设督察长和监察稽核部。督察长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可在授权范围内列席公司任何会议,调阅公司任何档案材料,对基金资产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内部监察、稽核;出具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如发现公司有重大违规行为,应立即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监察稽核部具体执行监察稽核工作,并协助督察长工作。监察稽核部具有独立的检查权、独立的报告权、知晓权和建议权。具体负责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并提交风险控制委员会;检查公司各部门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监督公司资产运作、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督基金资产运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调查公司内部的违规事件;协助监管机关调查处理相关事项;负责员工的离任审计;协调外部审计事宜等。

  (3)内部财务控制制度

  财务管理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财务资源,提高公司资金的运用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保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保证公司财产安全、完整和增值。

  公司内部财务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公司财务核算实行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计使用国家许可的电算化软件。公司实行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务行政部财务室在综合各部门财务预算的基础上负责编制并报告公司总经理,经董事会批准后组织实施。各部门应认真做好财务预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

  5、风险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的措施

  (1)建立、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公司建立、健全了内控结构,高管人员关于内控有明确的分工,确保各项业务活动有恰当的组织和授权,确保监察稽核工作是独立的,并得到高管人员的支持,同时置备操作手册,并定期更新;

  (2)建立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做到基金经理分开,投资决策分开,基金交易集中,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从制度上减少和防范风险;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使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任务、职责,并及时将各自工作领域中的风险隐患上报,以防范和减少风险;

  (4)建立风险分类、识别、评估、报告、提示程序:建立了风险控制委员会,使用适合的程序,确认和评估与公司运作有关的风险;公司建立了自下而上的风险报告程序,对风险隐患进行层层汇报,使各个层次的人员及时掌握风险状况,从而以最快速度作出决策;

  (5)建立内部监控系统:建立了有效的内部监控系统,如电脑预警系统、投资监控系统,能对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全面和实时的监控;

  (6)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采取数量化、技术化的风险控制手段,建立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模型,用以提示指数趋势、行业及个股的风险,以便公司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对风险进行分散、控制和规避,尽可能地减少损失;

  (7)提供足够的培训:制定了完整的培训计划,为所有员工提供足够和适当的培训,使员工明确其职责所在,控制风险。

  6、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本公司确知建立、维护、维持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司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业务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1月1日

  注册资本:1710.24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邮政编码:100032

  组织形式:国有独资企业

  联 系 人:庄为

  联系电话:010-66106912

  2、基金托管人托管业务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52人,平均年龄31岁,80%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70%以上员工取得基金从业资格,高管人员均拥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1998年2月中国工商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核准获得托管资格,是国内第一家获得基金托管资格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设立资产托管部,主要业务部门包括综合管理处、证券投资基金处、委托资产处、QFII资产处、托管业务运作中心处、研究发展处和内部风险控制处,在上海和深圳设有分部。

  作为中国大陆第一家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七年来,中国工商银行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健全的托管业务系统、强大的市场营销能力,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众多资产管理机构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止2005年3月底,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3只,其中封闭式16只,开放式27只,市场份额占比34%,位居托管银行首位。基金年均递增托管资产超过75%。至今已形成包括养老金、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产业基金、QFII资产九大类13项托管产品的资产托管业务体系,2004年先后获得《亚洲货币》和《环球托管》评选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称号。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金陵东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客户服务电话:021-38714536

  电话: (021)58368886

  传真: (021)58368869

  联系人:江映华

  公司网站:www.xyfunds.com.cn

  2. 销售代理人

  1) 中国工商银行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法定代表人: 姜建清

  联系人: 田耕

  电话: (010)66107900

  传真: (010)661079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2) 兴业银行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 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 (0591) 7839338

  联系人:陈文

  客户服务电话: 95561

  公司网站: www.cib.com.cn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 (021)68419974

  联系人: 杨盛芳

  公司网站: www.xyzq.com.cn

  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 号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电话: (021)53594566-4125

  传真: (021)53858549

  联系人: 金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

  公司网站: www.htsec.com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 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延平路135 号

  法定代表人: 祝幼一

  电话: (021)62580818-213

  传真: (021)62583439

  联系人: 芮敏祺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 www.gtja.com

  6)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新中街68号

  办公地址:朝阳门内大街188 号

  法定代表人: 黎晓宏

  联系电话: 010-65178899-86073

  联系人: 权唐

  公司网站: www.csc108.com

  7)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 号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电话: (025)84457777-721

  联系人: 袁红彬

  客户咨询电话: (025)84579897

  公司网站: www.htsc.com.cn

  8)大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信兴广场地王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徐卫国

  客服电话: (0755)83520352,4008888999(广东福建地区开通)

  联系人:张秋冰

  公司网站: www.chinaeagle.com

  9)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 (010)66568613

  联系人:赵荣春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10)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北路183 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 楼

  法定代表人: 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

  传真: (020)87557985

  联系人: 肖中梅

  公司网站: www.gf.com.cn

  11)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

  法定代表人:吴晋安

  联系电话: 0351-8686766、0351-8686708

  联系人:邹连星、刘文康

  公司网站:www.i618.com.cn

  1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电话: 0755-82943511

  联系人:黄健

  公司网站: www.newone.com.cn

  13)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幸福村中路锦绣园D座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电话:010-84533151-822

  联系人:陈少震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张杨路500号时代广场20楼

  法定代表人:郑苏芬

  电话: (021)58368998

  传真: (021)58368858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资讯 行情 论坛)大厦14楼

  负责人: 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 廖海、田卫红

  联系人: 廖海

  (四) 审计基金资产的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

  法定代表人:沈钰文

  电话: (021)63070766

  传真: (021)612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艳华联系人:蒋艳华

  四、基金的名称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锁定投资组合下方风险的基础上,以有限的期权成本获取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范围是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国债,以及法律法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资产配置比例为:可转债30%~95%(其中可转债在除国债之外已投资资产中比例不低于50%),股票不高于30%,现金0-10%。(现金和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投资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家宏观经济环境;

  (3)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和证券市场政策;

  (4)地区及行业发展状况;

  (5)上市公司研究;

  (6)证券市场的走势。

  (二)投资决策程序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本基金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基金投资目标和对市场的判断决定本基金的总体投资策略,审核并批准基金经理提出的资产配置方案或重大投资决定。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在紧急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

  基金的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程序,个券和个股选择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具体的基金投资决策程序如下:

  (1)研究策划

  研究策划部通过自身研究及借助外部研究机构形成有关宏观分析、市场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个券分析以及数据模拟的各类报告,提出本基金股票备选库的构建和更新方案,经投资研究联席会议讨论并最终决定本基金股票备选库,为本基金的投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2)资产配置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并依据基金管理部、研究策划部的报告确定基金资产配置的比例;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作出决策。

  (3)构建投资组合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对股票市场、可转债市场和利率期限结构的判断确定可转债组合的加权平均内含收益率、久期水平和国债组合的加权平均久期水平。在此基础上根据各种定量和定性标准,以及研究策划部的个券和个股研究报告构建基金组合,并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备案。

  (4)组合的监控和调整

  研究策划部协同基金经理小组对投资组合进行跟踪。研究员应保持对个券和个股的定期跟踪,并及时向基金经理小组反馈个券和个股的最新信息,以利于基金经理作出相应的调整。

  (5)投资指令下达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投资组合方案制订具体的操作计划,并以投资指令的形式下达至集中交易室。

  (6)指令执行及反馈

  集中交易室依据投资指令进行操作,并将指令的执行情况反馈给基金经理。交易完成后,由交易员完成交易日志报基金经理,交易日志存档备查。

  (7)风险控制

  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投资组合计划提出风险防范措施,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基金经理小组依据基金申购赎回的情况控制投资组合的流动性风险。

  (8)业绩评价

  研究策划部将定期对基金的业绩进行归因分析,找出基金投资管理的长处和不足,为日后的管理提供客观的依据。

  (三)投资组合管理

  基金的资产配置采用自上而下的程序,个券(可转债,下同)和个股选择采用自下而上的程序,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在个券选择层面,积极参与发行条款优惠、期权价值较高、公司基本面优良的可转债的一级市场申购;选择对应的发债公司具有良好发展潜力或基础股票有着较高上涨预期的可转债进行投资,以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并充分分享股市上涨的收益;运用“兴业可转债评价体系”,选择定价失衡的个券进行投资,实现低风险的套利。在个股选择层面,以“相对投资价值”判断为核心,选择所处行业发展前景良好、价值被相对低估的股票进行投资。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80%×天相可转债指数+15%×中信标普300指数+5%×同业存款利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风险水平处于市场低端,收益水平处于市场中高端。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4月1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05年3月31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债券明细

  (1)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2)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可转换债券明细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2)2004年7月21日,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伊利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调查结果尚未公布,部分公司高管人员在2004年12月30日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截止2005年3月31日,本基金共持有2,405,855股伊利股份。

  本项投资的投资理由和投资流程在前期定期报告中已经公告。我们依然对乳制品行业的发展、公司在行业的地位和发展战略持正面的态度。同时,我们注意到公司已于2005年1月7日收回全部投资国债资金;4月6日公司第一大股东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股权协议转让给呼市投资公司;公司管理层已经平稳过渡。我们相信随着困扰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的逐步解决和明晰,企业的投资价值将逐渐显现。二级市场上公司股价已有正面的反应。

  本基金将继续密切关注伊利股份的法人治理结构、主营业务进展和证券主管机关的稽查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伊利股份的流程符合基金投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3)报告期末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5月11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05年3月31日。

  (一)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1、按照《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应自2004年5月11日成立起六个月内,达到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本基金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目前本基金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2、本基金成立于2004年5月11日,截止2005年3月31日,本基金成立不满一年。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提取。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相应的管理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I÷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I: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

  本基金的管理费年费率为1.3%。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乘以托管费年费率来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H=E×I÷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I: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费年费率为 0.25%。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与基金运作有关的其他费用

  主要包括: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以及其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资产中列支的其它费用。该等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前基金费用。

  4、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酌情调低基金管理人的报酬及基金托管费,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1)本基金的申购遵循金额申购的原则,即申购金额中包含申购费用;费用计算原则为单笔单次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为1%。

  投资者选择红利自动再投资所转成的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可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资产。

  2、赎回费

  本基金的赎回遵循份额赎回的原则,基金赎回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扣除必要的手续费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资产。

  持有本基金两年以内(包括两年)收取0.5%的赎回费率,其中0.3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0.125%归基金资产;持有本基金两年以上收取0.25%的赎回费,其中0.18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销售手续费等各项费用,0.0625%归基金资产。

  3、本基金实际执行费率在上述范围内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公开说明书中进行公告。基金管理人认为需要调整费率时,如果没有超过上述费率限额,基金管理人可自行调整;若提高本基金上述费率的上限应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费率上限变更的,最迟将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前3个工作日至少在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予以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成立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四)费用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调高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或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2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本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进行了部分调整,陈守红先生不再担任本基金金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二)“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主要人员情况和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增加销售代理机构: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四)“八、基金的投资”部分,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了调整;对“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进行了更新,数据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3月31日。

  (五)“九、基金的业绩”部分,补充了最近一期及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的基金业绩和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数据内容截止日为2005年3月31日。

  (六)“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删除有关年度对账单内容。

  (七)“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补充本期公告事项:

  1、200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2004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关于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提高可转债投资比例的公告》;

  3、2005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第4季度报告》;

  4、2005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华电国际(资讯 行情 论坛)A股公告》;

  5、2005年3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南京港(资讯 行情 论坛)A股公告》;

  6、2005年3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

  7、2005年4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8、2005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获配登海种业(资讯 行情 论坛)A股公告》;

  9、2005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05年1季度报告》。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签署人: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05年6月22日(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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