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6)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人可以在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中国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5年6月10日起至2005年7月11日止9:00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 2.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人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人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或副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人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T+2日,机构投资人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人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 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人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人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人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人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人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才能够确认。 (二)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6月10日起至2005年7月11日止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持有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兴业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5年6月10日起至2005年7月11日止的9:00-17:00(周六、周日休息)。 2、 机构投资者业务流程 (1)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机构投资者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请事先在本行开立机构活期存款账户。 (2)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须填写《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经办人员应当在申请单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卡。同时提交: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民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码证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预留印鉴卡。 开户申请经系统成功受理后,该行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并将第二联交投资者。 3、 业务委托 机构投资者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台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确认。 4、 成交确认 机构投资者在申请委托两天后,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委托信息。热线服务电话:95561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