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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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07日 05:47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10.直销机构和直销地点 (1)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7楼
联系电话:021-50475022 传真:021-38780084 联系人:朱鸣 (2)投资人单笔认购金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拨打电话:021-38784858进行预约,本公司将安排上门服务。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8784858 传真:021-38780084 联系人:钟玲琳 11. 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为2005年6月10日起至2005年7月11日止;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的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募集期限届满,若基金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即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且认购基金的投资人不少于200人,下同),基金管理人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12. 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 本基金采取金额认购的方式。认购本基金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即投资人在认购基金时缴纳认购费。 (2) 认购费率 (3) 认购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认购金额×认购费率/(1+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 发售期内本公司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中心将同时面向个人投资人和机构投资人发售本基金,本基金不设最高认购限额。 2. 本基金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详情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3. 投资人在发售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三、个人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人可以在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及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基金账户开户、认购申请。 (一)中国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5年6月10日起至2005年7月11日止9:30至16:00(周六、周日照常营业)(注:周六、周日为申请预录入)。 2. 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人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2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 )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 )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人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 )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人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人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发售结束后才能确认。 (二)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2005年6月10日起至2005年7月11日止的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已持有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卡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 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 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 没有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的投资者可当场办理; 2)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兴业银行 1、 业务办理时间 2005年6月10日起至2005年7月11日止的9: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正常营业)。 2、 个人投资人业务流程 (1)开立兴业卡或活期存折 在兴业银行办理开放式基金业务,请事先办妥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并存入足够资金。 (2)开立基金账户 填写本行《基金业务申请单》(一式两联),并在申请表单上签名。同时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开户申请经系统成功受理后,本行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交经办人签字,并将第二联交投资者。 (3)交易委托 投资者持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营业网点办理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赎回等业务委托,填写《基金业务委托单》。委托成功后,网点柜员将打印《基金业务受理单》,投资者需签名确认。 (4)成交确认 在申请委托两天后,投资者可以凭《基金业务受理单》第二联到网点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5)查询 可以凭兴业卡(或活期存折)到网点查询基金基本信息、基金账户信息、交易委托信息。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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