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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同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3日 06:16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 基金名称

  天同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1903 ,基金简称:天同公用)

  (二) 基金类型

  契约型上市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三) 基金份额面值

  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四) 交易所挂牌价格

  交易所挂牌价格为1.00元人民币。

  (五) 办理场内认购的销售机构

  1. 已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交所会员:

  国泰君安证券、华夏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银河证券、联合证券、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行情 论坛)证券、广东证券、西南证券、华龙证券、大同证券、民生证券闽发证券、山西证券、北京证券、长江证券、万通证券、广州证券、兴业证券、天同证券、华泰证券、渤海证券、汉唐证券、大鹏证券、金通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湘财证券、东吴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天一证券、上海证券、国联证券、金信证券、平安证券、华安证券、东北证券、天和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泰阳证券、国海证券、第一证券、中原证券、中银国际证券、财富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西北证券、国盛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华林证券、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中金公司、广发华福证券、世纪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江南证券。

  2. 本基金募集期结束前获得基金代销资格的深交所会员即可办理通过交易所的认购。

  3. 尚未取得基金代销资格,但属于深交所会员的其他机构,可在本基金上市后,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买卖。

  (六) 办理场外认购的代销机构

  1. 代销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代销券商:东方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银河证券、东吴证券、华泰证券、齐鲁证券、天同证券、兴业证券、国信证券。

  (七) 办理场外认购的直销机构与直销地点

  天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源深路273号

  邮编:200135

  咨询电话:+86-21-68644599

  传真:+86-21-68644599-8

  在发行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发行相关事宜的查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投资者单笔认购金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可拨打本公司咨询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八) 基金认购方式及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高于1.0%,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深交所会员单位可按照基金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场外认购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场内认购的券商佣金比例。

  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募集资金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时折成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1. 场内认购

  本基金场内认购采用份额认购的方式。本基金认购金额和利息折算的份额的计算如下:

  认购金额=挂牌价格×(1+券商佣金比例)×认购份额

  券商佣金=挂牌价格×认购份额×券商佣金比例

  净认购金额=挂牌价格×认购份额

  利息折算的份额=利息 / 挂牌价格

  例:某投资者认购10万份基金份额,若会员单位设定券商佣金比例为1.0%,交易所挂牌价格为1.00元,假定该笔认购产生利息10元。则投资者应缴纳的认购金额及利息折算的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100,000×(1+1.0%)=101,000元

  券商佣金=1.00×100,000×1.0%=1000元

  利息折算的份额=10 / 1.00=10份

  即:投资者认购10万份基金份额,需缴纳101,000元;利息折算的份额为10份。

  2. 场外认购

  本基金场外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认购,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净金额=认购总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净金额×认购费率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例:某投资者认购本基金100,000元,认购费率为1.0%,假定认购期产生的利息为10元,则可认购基金份额为:

  认购净金额=100,000/(1+1.0%)=99,009.90元

  认购费用=99,009.90×1.0%=990.10元

  认购份额=(100,000-990.10+10)/1.00=99,019.90份

  即:该投资者投资100,000元本金可得到99,019.90份基金份额。

  (九) 基金的认购限制

  1. 投资者在份额发售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2. 场外认购投资者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

  3. 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通过场外认购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

  4.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场内认购每次申报的认购份额必须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且不超过99,999,000份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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