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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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09:52 嘉实基金管理公司 | ||||||||
嘉实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3月18日生效。根据《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嘉实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05年4月20日对本基金自2005年3月18日至2005年4月19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首次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5年4月20日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自2005年3月18日至2005年4月19日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 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净收益(计算结果以去尾方式保留到“分”)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5年4月20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5年4月20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5年4月21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前一日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5年4月20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5年4月21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5年4月20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2、今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特殊情况将另行公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本基金的收益支付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66,网址:www.harvestasset.com。 2.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北京证券、渤海证券、财富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光大证券、广东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华夏证券、金信证券、民生证券、平安证券、山西证券、西北证券、兴业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中信万通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4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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