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融通巨潮100指数基金(LOF)延长募集期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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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0日 00:31 证券时报 | |||||||||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本基金管理人与本基金销售代理机构协商,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决定将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募集截止时间由原定的2005年4月12日延长至2005年4月26日。
融通巨潮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为: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行情 论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北京分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和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本基金募集的具体事宜以各销售代理机构的公告和规定为准,欢迎广大投资者到本基金的各销售网点咨询、认购。 投资者还可通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755-26948088咨询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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