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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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9:1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五年三月三十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华夏现金增利基金 交易代码:00300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4月7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4,771,634,642.1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投资目标:在确保本金安全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过基准的较高收益。 基金投资策略:积极判断短期利率变动,合理安排期限,细致研究,谨慎操作,以实现本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稳定超过基准的较高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一年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低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和债券基金。 (二)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后奇 联系电话:(010)66069966 传真:(010)66102120 电子邮箱:chinaamc@ChinaAMC.com (三)基金托管人 法定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信息披露负责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67597420 传真:(010)66212639 国际互联网址:http://www.ccb.cn 电子邮箱:yindong@ccb.cn (四)信息披露事宜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网址:www.China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地址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重要提示: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一)主要财务指标 (二)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1、基金份额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成立以来基金份额收益率及其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情况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累计份额收益率 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4月7日至2004年12月31日) 注:本基金2004年4月7日成立,于2004年4月13日开始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3、自基金成立以来基金每年份额收益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自基金成立以来 份额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注:本基金于2004年4月7日成立,因此2004年的净值增长率是按照基金成立后的实际存续期计算的。 4、自基金成立以来基金每年的收益分配情况 单位:元 三、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13800万元。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04年12月,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近300亿元人民币,管理着兴华、兴和、兴科、兴安、兴业5只封闭式基金,华夏成长、华夏债券、华夏回报、华夏现金增利、华夏大盘精选、上证50(资讯 行情 论坛)ETF6只开放式基金,以及3只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是国内管理基金数目最多的基金管理公司,也是管理资产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二)基金经理简介 过钧先生:CFA,33岁,美国WAKEFOREST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证券从业经验4年。曾任GE金融公司组合分析员,德国德累斯顿银行上海分行分析员。2001年加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研究员,华夏封闭式基金债券组合基金经理助理、华夏债券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经理。 (三)内部监察报告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保障了基金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四)报告期内的业绩表现和投资策略 华夏现金增利基金于2004年4月成立后,收益率逐步上升。同时,组合原先持有品种的逐步到期,长期品种浮盈随着市场利率下行而逐步增加,基金的组合流动性获得了进一步的增强,摆脱了基金建仓时利率处于低谷的不利局面。 建仓初期,为保证一定的收益率水平,基金采取了主要配置于期限在3个月以内和1年附近的投资品种的哑铃策略。三季度以后,基金逐步过渡为资产按月均衡分布的梯形策略,并通过骑乘收益率曲线策略获取超额收益。 展望2005年,由于物价水平在2004年处于高位,加上宏观调控和升息效果将逐步显现,明年上半年物价水平有望保持稳定,大致在3%左右,也低于央行心理预备的警戒线。因此上半年升息可能性降低,债市有望走稳。而在下半年,估计股市危机将得到管理层高度重视,股市好转将使部分资金转移出货币市场,同时随着信贷资金的增加将减少银行对债券的投资,从而将使债市资金面受到一定影响,货币市场利率可能上扬。而对于货币基金来说,利空和利多并存,在经济依旧有通胀隐忧的情况下,货币基金收益率有望伴随市场利率走高而走高,但是,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的调降和国债发行规模减小都将促使市场避险资金集中于货币市场,从而推低货币市场利率。总体来说,作为货币市场主要风向标的1年期央行票据收益率在2005年上半年将难以明显升高,而在下半年随着资金面紧张有望回升。 2005年,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手段将更加灵活,市场利率波动的幅度将小于2004年,因此货币基金收益率的走势也将保持平稳,振幅将减小。本基金将继续在维护组合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提高组合收益率水平。 华夏现金增利基金将坚持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四、托管人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根据《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托管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现金增利基金)。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在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财产,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本报告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本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华夏现金增利基金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华夏现金增利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本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本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审计报告 本基金2004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5)第54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表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2004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2004年4月7日(基金成立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期间 经营业绩表及收益分配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华夏现金增利证券投资基金 2004年4月7日(基金成立日)至2004年12月31日止期间的 基金净值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期会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04年4月7日(基金成立日)至2004年12月31日。 (2)记帐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3)记帐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记帐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债券投资按摊余成本法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计价。 (4)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每日计提利息,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基金管理人定期采用市场利率和交易价格,对基金持有的债券投资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当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的偏离达到或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5%时,或基金管理人认为发生了其他的重大偏离时,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进行调整,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计价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计价。 (5)证券投资基金成本计价方法 买入债券于实际支付价款时确认为债券投资。债券投资按成交日应支付的全部价款入帐,其中所包含债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作为应收利息单独核算,不构成债券投资成本。 卖出债券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出售债券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成交日结转。 (6)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在受益期间内逐日摊销。 (7)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债券差价收入于实际收到全部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确认。 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适用情况下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并根据买入债券溢折价摊销调整后的金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存款利息收入按存款的本金与适用利率逐日计提。 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证券持有期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8)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逐日计提。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为1.00元。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10)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本基金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每日将基金净收益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并按自然月以面值1.00元结转为相应的基金份额,成立不满1个月时不结转。本基金的分红方式限于分红再投资。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正,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相应的基金份额;如当月累计分配的基金收益为负,则直至累计基金收益为正的月份,方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取现金收益。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时,不论其持有是否满1个自然月,其账户内在本自然月内累计的基金收益将立即结算,并随赎回款项一起支付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如本月内累计的基金收益为负,则扣减赎回金额。在基金份额持有人部分赎回基金份额时,不结算基金收益,而是待全部赎回时再一并结算基金收益。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享有分红权益。 2、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3、重大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 基金注册登记人、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南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证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2)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33%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33%/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11,853,225.82元。 (3)基金托管费 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0%/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托管费3,591,886.63元。 (4)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25%/当年天数。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需支付基金管理人的基金销售服务费8,979,716.47元。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4年12月31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74,910,246.96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3,635,515.84元。 (6)与关联方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本基金在本会计期间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银行间同业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如下: (7)关联方持有的基金份额 4、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债券 (1)基金认购新发行债券,从债券认购日至债券上市日期间,暂无法流通。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流通受限制的债券情况如下: (2)本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止从事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1,426,270,000.00元,系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七、投资组合报告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四)基金投资组合的剩余期限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持有的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为172.89天。剩余期限分布比例如下: (五)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 2、基金的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元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和持有人结构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华夏现金增利基金持有人情况如下: (一)持有人户数 (二)持有人结构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十、重大事件揭示 (一)本年度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二)经中国政府批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9月17日依法成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的营业机构、商号、商标、互联网域名和咨询服务电话等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继或者继续使用,各项业务照常进行。 (三)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本期内办公地址未发生变更。 (四)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期内未受到任何处分。 (五)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6月16日发布公告,因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同意金旭女士辞去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六)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2月31日发布公告,因工作需要,经董事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聘任滕天鸣先生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七)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交易席位的情况 为了贯彻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制定了选择券商的标准,即: 1、经营行为规范,在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行为; 2、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3、有良好的内控制度,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4、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质量较高的宏观、行业、公司和证券市场研究报告,并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殊要求,提供专门的研究报告; 5、建立了广泛的信息网络,能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资讯和服务 根据以上标准,本期选择了申万证券的席位作为华夏现金增利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在该席位上进行的债券和回购交易不计提佣金。 各席位交易量情况如下: 2004年4月7日至12月31日各券商证券交易量情况如下:单位:元 (八)本基金自合同生效以来,2004年向投资者每10份基金份额分红0.177元。 (九)本基金报告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酬为80,000.00元人民币,目前该事务所已向本基金提供1年的审计服务。 (十)其他重大事件 1、本基金管理人于2005年2月1日发布公告,对春节长假前两个工作日(2005年2月3日和2月4日)的申购进行数量限制,即每个基金账户每个工作日的申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 2、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2月15日发布公告,对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10月15日发布公告,对旗下基金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应招募说明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相关修订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9月16日发布公告,对旗下基金经理进行了调整。 5、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6月25日发布公告,正式推出了基金的网上交易业务。 6、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6月16日发布公告,调整了基金经理和信息披露负责人。 7、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4月8日发布公告,自2004年4月13日起开始办理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 8、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4月8日发布公告,自2004年4月7日起本基金正式成立。 9、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3月18日发布公告,正式推出了开放式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10、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2月27日发布公告,对旗下基金经理进行了调整。 投资者可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查阅上述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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