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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中国50开放式投资基金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5: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05年3月30日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05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一、基金简介

  (一)基金简称:鹏华中国50基金

  交易代码:16060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5月12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964,660,710.7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以价值投资为本,通过集中投资于基本面和流动性良好同时收益价值或成长价值相对被低估的股票,长期持有结合适度波段操作,以求在充分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分享中国经济成长和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方法:本基金债券投资以降低组合总体波动性从而改善组合风险构成为目的,采取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谋取超额收益。如投资有需要则可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回购参与有价值的新股配售和增发。

  股票投资方法:本基金股票投资中,精选个股,长期持有结合适度波段操作,注重长期收益。将类指数的选股方式与积极的权重配置相结合,从而在保持了收益空间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投资风险。股票价值分析兼顾收益性和成长性。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上证180(资讯 行情 论坛)指数涨跌幅×65%+深证100指数涨跌幅×3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本基准权重设置若与市场出现较大偏离,将做动态调整。)

  基金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风险品种。长期平均的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成长型基金,高于价值型基金、指数型基金、纯债券基金和国债。

  (三)基金管理人

  法定名称: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程国洪

  联系电话:0755-8235366882080663

  传真:0755-82080742

  电子邮箱:ph@mail.phfund.com.cn

  (四)基金托管人

  法定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江永珍

  联系电话:021-58408846

  传真:021-58408836

  电子邮箱:jiangyz@bankcomm.comm.com

  (五)信息披露

  登载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p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置备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8、27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收益分配情况

  (一)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期为2004年5月12日至2004年12月31日

  (二)基金净值表现

  1、鹏华中国50基金历史各时间段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列表

  注:1、业绩比较基准(Benchmark):2004年12月4日,公司刊登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投资比例和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鹏华中国50的业绩比较基准由“上证180指数涨跌幅×55%+深证100指数涨跌幅×25%+中信国债指数(资讯 行情 论坛)涨跌幅×20%”更改为“上证180指数涨跌幅×65%+深证100指数涨跌幅×30%+金融同业存款利率×5%”。

  注:2、鹏华中国50成立于2004.5.12,截至本报告期末,不满一年。

  2、鹏华中国50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进行比较的走势图

  3、鹏华中国50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净值增长率,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率进行比较(图示)

  注:鹏华中国50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三年,图示为自2004年5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净值增长率。

  (三)收益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收益分配。

  三、基金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简介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设立、募集、管理基金业务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安信信托(资讯 行情 论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组成。公司原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后于2001年9月完成增资扩股,增至15,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目前管理四只封闭式基金、四只开放式基金和三只社保组合。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壮大,面对中国入世后的机遇和挑战,身处中国基金业高速发展的历史时刻,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进一步提高基金管理水平、完善市场服务体系、新业务开发、国际合作等多方面加快步伐,努力进取,继续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为广大基金投资者服务,为中国基金业的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基金经理及助理简历

  黄钦来,鹏华中国50基金经理,男,1972年生。6年证券从业经历。1998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硕士学位。1998年7月至2000年6月在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工作,2000年7月加入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员、普惠基金经理助理、普天收益基金经理。

  程世杰,鹏华中国50基金经理助理,男,36岁,经济学硕士。10年金融、证券从业经历。曾先后就职于政府部门和银行系统,2001年5月加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三)基金运作的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基金运作合规性声明: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忠实履行基金管理职责。2004年本基金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四)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本基金于成立于2004年5月12日。截止12月31日,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为0.952,净值增长率为-4.9%,同期上证综指和深圳综指分别下跌337点和94点,跌幅分别为21%和23%。本基金净值表现显著超越同期市场表现。

  2004年A股市场再度走出了与宏观经济相背离的走势。在全年GDP增长率高达9.3%和上市公司业绩整体大幅增长的情况下,A股市场却出现了大幅下跌的走势,并创出近5年的低点。导致A股市场持续低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违规资金的清理和宏观调控所导致的股市资金供求失衡只是表面现象,而上市公司治理的缺失和股权分置所导致的投资者预期的不稳定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从本基金开始运作到年底,深沪股市基本处于单边下跌的过程中。市场的持续低迷给我们的投资工作增加了很大的难度。针对这一市场形势,本基金在建仓过程中采取了较为稳健的策略。一方面是严格控制建仓的速度,规避市场整体下跌的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是精选个股,力争获取较高的超额收益。这些策略使本基金净值在二、三季度市场下跌过程中表现出了较好的抗跌性。进入三季度以后,随着市场指数的进一步下跌,我们加大了建仓力度,逐步增持一些调整幅度较大、市盈率较低并具有长期竞争力的周期性公司的股票,而对一些股价持续上涨,估值水平较高的非周期性个股则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遗憾的是,我们的这一策略未能在之后行情中取得预期的收益。受部分周期类公司三季度季报业绩低于预期的影响,以及投资者对宏观调控的担忧,周期类股票与非周期类股票走势在10月份出现严重的分化。本基金前期增持的周期性股票也遭受了较大的的损失,并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本基金全年的业绩表现。

  (五)市场展望

  我们预期2005年宏观调控仍将继续,财政、货币政策仍然偏紧,上市公司业绩增速将趋于平缓。但从中长期看,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趋势没有发生改变。预期2005年A股市场总体呈振荡上行的趋势,机会大于挑战。股票总体估值水平处于历史性低点并与国际市场接近、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政策面的逐步改善是我们作这一判断的主要理由。在2005年的投资工作中,我们将坚持在合理分散风险的前提下适度集中,均衡配置。行业方面兼顾上下游,并根据市场变化灵活调整。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重点上市公司的跟踪研究,以优势企业和行业领先企业为代表的蓝筹类公司将继续成为我们投资的重点。此外,我们还将加强新股询价过程中的投资机会的分析和把握。

  四、基金托管人报告

  2004年,托管人在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4年,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2004年,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的2004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3月14日

  五、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一)基金会计报告书

  1、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报告书

  单位:人民币元

  2、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经营业绩表

  单位:人民币元

  3、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表

  单位:人民币元

  4、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会计报表附注

  1、编制会计报表所遵循的主要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规定

  本基金的会计报表按《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办法》编制,本会计报表披露方式则是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批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4号《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编制及披露》进行编制及披露。

  2、主要会计政策

  (1)会计年度

  本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期为2004年5月12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4年12月31日。

  (2)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记帐单位为元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基金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原则,除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按市值计价外,所有报表项目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基础。

  (4)基金资产的估值原则

  A.股票投资

  上市流通的股票,以其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送股、转增股、配股和增发新股,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同一股票的收盘价估值;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按成本价估值。

  B.债券投资

  证券交易所市场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证券交易所市场未实行净价交易的债券按估值日收盘价减去债券收盘价中所含的债券应收利息得到的净价进行估值,估值日没有交易的,按最近交易日债券收盘价计算得到的净价估值。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按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综合考虑市场成交价、报价、收益率曲线、成本价等因素确定的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未上市交易债券的估值按购入成本估值。

  C.配股权证

  从配股除权日起到配股确认日止,按收盘价高于配股价的差额估值;如果收盘价等于或低于配股价,则估值额为零。

  (5)证券投资的成本计价方法

  A.股票投资

  股票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出售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B.债券投资

  债券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出售的债券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算。

  (6)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和摊销期限

  核算本期已发生的、影响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五位,应分摊计入本期的费用,摊销期限为本年度。

  (7)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A.股票差价收入:应于卖出股票成交日确认,并按卖出股票成交总额与其成本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

  B.债券差价收入:按应收取的全部价款与其成本、应收利息和相关费用的差额入账。证券交易所债券于卖出债券成交日确认买卖差价收入;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债券于实际收到价款时确认债券差价收入。

  C.债券利息收入:按债券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在债券实际持有期内逐日计提。

  D.存款利息收入:包括银行存款与清算备付金利息,按本金与适用的利率逐日计提的金额入账。

  E.股利收入:按上市公司宣告的分红派息比例计算的金额扣除应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于除息日确认。

  F.买入返售证券收入:按融出金额与成交利率,在融券期限内逐日计提入帐。

  G.其他收入:在实际收到时确认收入。

  (8)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A.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根据《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基金资产净值1.5%的年费率提取。

  B.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根据《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

  C.卖出回购证券支出

  卖出回购证券支出按融入资金额及约定利率,在回购期限内采用直线法逐日计提。

  (9)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基金当年收益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后,方可进行当年收益分配;如果基金投资当期出现亏损,则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可进行分配,但若成立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转为基金份额。

  (10)为处理对基金财务状况及基金运作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而采取的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期没有采取其他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1)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理由、影响数或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

  本期没有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3、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本期没有重大会计差错。

  4、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征收营业税。

  (2)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营业税(2003年:在年底前暂免征收营业税)。

  (3)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自2004年1月1日起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2003年:在年底前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基金买卖股票按照0.2%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5、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关联方关系

  关联方名称与本基金的关系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基金发起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基金代销机构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基金代销机构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管理人的股东

  (2)关联方交易,下列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A.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本交易是通过与关联方签订的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进行,该协议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B.通过关联方席位交易支付的佣金

  注;佣金的计算公式;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买(卖)证管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佣金=买(卖)成交金额×1‰-买(卖)经手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佣金比率按照与一般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订立。

  C.从关联方获得的服务说明

  本基金与方正证券已按同业统一的基金佣金计算方式和佣金比例签订了《证券交易席位租用协议》。根据协议规定,上述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为我公司提供研究服务以及其他研究支持。

  D.关联方报酬

  a.基金管理人报酬

  支付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酬金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管理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1.5%÷当年天数。截止至2004年12月31日,本基金2004年共需支付基金管理人报酬人民币20,266,721.06元。

  b.基金托管人报酬

  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计提,按月支付,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5%÷当年天数。截止至2004年12月31日,本基金2004年共需支付基金托管人报酬人民币3,377,786.94元。

  E.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2004年本基金没有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流通受限制不能自由转让的基金资产

  截至2004年12月31日,基金获配暂不能流通的股票成本为5,829,144.10元,股票市值为6,362,404.60元,对比成本估值增值为533,260.50元,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持有未上市或上市未流通的股票明细如下:

  七、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一)本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本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cn的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累计买入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如下:

  2、累计卖出价值超出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的股票明细如下:

  3、报告期内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人民币元

  (五)本报告期末债券投资组合

  (六)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股票。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4、基金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结构

  本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十、重大事项揭示

  (一)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托管人的重大人事变动:

  1、因股东单位委派的董事发生变化,根据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本公司股东会200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王晓明先生接替胡关金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根据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经本公司200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陈锐女士接替李华强先生担任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上述变更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备案并分别于2004年2月11日和2005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2、本基金托管人高管人员变更如下:蒋超良同志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张建国同志担任交通银行行长、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方诚国同志不再担任交通银行行长、副董事长、党委书记职务,殷介炎同志不再担任交通银行董事长职务。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部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人事变动。

  (三)本年度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四)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未改变。

  (五)本基金2004年度未进行收益分配。

  (六)本报告期内未改聘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费用100,000.00元,该审计机构已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为1年。

  (七)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涉及托管业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未受到任何处罚。

  (八)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业席位的有关情况

  1、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和程序

  基金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基金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的专用交易席位,选择的标准是:

  (1)实力雄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最近二年未发生重大违规行为而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符合代理本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并能为本基金提供全面的信息服务;

  (6)研究实力较强,有固定的研究机构和专门的研究人员,能及时为本基金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

  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在比较了多家证券经营机构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研究水平后,分别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泰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科技证券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资讯 行情 论坛)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租用席位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席位,并从2004年5月-7月分别开始使用。

  2、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截至2004年12月31日通过各证券经营机构的席位买卖证券的交易量及支付的佣金如下:

  (1)2004年5-12月份股票、债券及国债回购交易量情况如下:

  (2)2004年5-12月份佣金情况:

  (九)本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项:

  1、本公司三家股东单位名称已经合法程序发生变更,其中浙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安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更名为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后各股东对本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220号文批准,并于2005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部通知[2005]1号文《关于暂停闽发、汉唐证券公司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通知》要求,本公司于2005年1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停办理汉唐证券提交申购业务的公告》。

  3、根据中国证监会2004年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实施〈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经征求基金托管人意见并协商一致,本公司于2004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修改封闭式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和《关于修改开放式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4、本公司于2004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调整鹏华中国50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债投资比例和业绩比较基准的公告》,该调整事项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复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案。

  5、本基金最近一次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于2004年12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6、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3日和12月30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刊登了《关于所管理的基金获配上海振华港口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的公告》和《关于所管理的基金获配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股的公告》,公布了本基金参与配售的情况。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批准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二)《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三)《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四)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五)财务报表及附注

  (六)报告期内鹏华中国50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七)存放地点:深圳市深南东路发展银行大厦18、27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查阅方式: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cn)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0755)82353668,电子信箱:ph@mail.phfund.com.cn

  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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