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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7月12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12:05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有一家债券基金设立,募集了将近31亿元,情况比近期成立的几家货币市场基金都要好。今日的基金重要信息很多,其中多家基金宣布暂停申购和转入,我们注意到,最近的此类信息和前期的有所变化,以往多为暂停大额申购和转入,现在则多为向所有人暂停,表明基金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越来越注意分寸。

  重要业务信息: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

  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99号文件批准设立,并自2006年6月6日起向全社会公开募集。截止到2006年7月6日,基金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德勤华永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本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人民币3,097,060,057.84元,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1,073,234.07元。上述资金已于2006年7月11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光大银行开立的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19,932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1.00元计算,本基金募集期募集及利息结转(利息计算截至基金发售截止日)的基金份额共计3,097,655,129.20份基金份额,其中利息结转基金份额共计595,071.36份,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7月11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基金成立后不超过三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具体业务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

  鉴于我公司管理的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部分股票处于停牌期间,一旦复牌,可能对基金净值的影响较大。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精神,我公司决定自2006年7月12日起暂停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及从我司所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业务。

  在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出业务正常进行。请投资者注意,在导致基金资产可能受影响的原因未消除之前赎回基金份额可能导致损失部分收益的风险。

  本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转入业务时间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司网站(www.boshi.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免长途费)、010-65171155咨询本基金相关信息。

  中信经典配置基金、中信红利精选基金暂停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鉴于我公司管理的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部分股票处于股权分置改革阶段。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约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精神,我公司决定于2006年7月12日起暂停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及从我司所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入业务。  

  中信经典配置证券投资基金、中信红利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恢复办理申购及转入业务的日期将另行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咨询热线010-8225189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funds.ecitic.com获取相关信息。

  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基金开放日常交易业务

  根据《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的有关规定,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为“基金”“本基金”)定于2006年7月1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销售渠道与销售地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直销中心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营业网点(具体网点名单请查阅上述代销机构相关业务公告)办理包括基金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

  二、日常申购、赎回安排

  (一)本基金办理日常申购、赎回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本公司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交易时间投资者以各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二)本基金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每次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首次申购金额达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及以上的基金申购;已在直销中心进行认购或首次申购的投资者,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含申购费)。

  投资者赎回基金时按份额赎回,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单位赎回。投资者单笔赎回最低份额为10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该持有人在某个销售网点托管的基金单位余额少于1000份的,则余额部分基金单位必须一起赎回。

  (三)申购、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为零。 

  三、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的公告

  从2006年7月14日起,本公司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销售营业网点、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系统和网站等媒介上公布本基金上一个正常交易日(基金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敬请投资者留意。

  从2006年7月14日起,本公司将在深交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本基金份额资产净值,揭示简称为“收益宝”,代码为“163104”。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在内的日常交易业务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06年6月16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申万巴黎收益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亦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swbnpp.com)查阅本基金相关文件。

  2、对位于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者及希望了解本基金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021-962299)垂询相关事宜。

  3、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更换基金经理

  由于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人员的工作调整,经新世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决议(新基董[2006]3号文件)批准,聘任曹名长先生为“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原基金经理蒋畅先生不再担任“新世纪优选分红混合型投资基金”基金经理一职。  

  上述变更事项已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附:曹名长先生个人简历  

  基金经理曹名长,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硕士,证券从业经历10年。先后供职于君安证券研究所、闽发证券上海研究中心、红塔证券资产管理总部及百瑞信托投资公司,期间主要从事证券分析、研究和投资管理等工作。

  增加湘财证券为巨田基础行业基金代销机构

  根据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6年7月14日起,湘财证券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33001)。

  湘财证券在以下21个城市的31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深圳、成都、长沙、岳阳、西安、福州、广州、贵阳、哈尔滨、海口、杭州、合肥、济南、昆明、沈阳、武汉、乌鲁木齐。

  投资者可以拨打湘财证券的客户服务热线: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电话进行咨询;也可登陆湘财证券的网站查询:www.xcsc.com。

  投资者也可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8-66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tfund.com了解有关情况。

  申万巴黎盛利强化配置基金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诺安货币市场基金今日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基金分红信息: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

  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5年6月1日正式生效。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本基金实施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四次分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截止至2006年7月1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2572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23,456,078.71元,本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8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7月14日

  2、除息日:2006年7月17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8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06年7月1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NAV)转换为基金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06年7月1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7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7月1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注意事项

  1、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

  七、咨询办法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tsfund.com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38789555

  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网点。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2006年第一次分红

  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代码:519519,以下简称“友邦短债基金”)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13日正式生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友邦短债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友邦短债基金实施2006年第一次分红暨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第一次分红,现将分红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以截至2006年7月10日的已实现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友邦短债基金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0.01元。分红金额如有变动,以分红当日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6年7月17日

  2、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18日

  3、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将其现金红利转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定日为:2006年7月17日

  4、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7月19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友邦短债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款将于2006年7月20日由注册登记人划入各销售机构账户。

  2、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7月1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7月19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注意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7月17日)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的分红方式。

  4、通过上证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以下简称“上证所场内系统”)购买友邦短债基金的投资者,设置基金分红方式的申报证券代码为523519,买卖方向只能为“买”,不能为“卖”;“价格”填写基金分红方式代码,其中100元为红利转投,101元为现金分红;申报数量为1。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7月17日),投资者可进行基金权益分派方式申报。多次申报的,以最后一次申报为准。

  七、咨询办法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400-888-0001(免长途费)021-38784638

  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aig-huatai.com

  本基金的各代销机构: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其他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员单位。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支付收益

  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根据《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华安现金富利投资基金成立公告》的约定,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每月集中支付。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7月11日对本基金自2006年6月13日起的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结转为基金份额,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益支付说明

  自2006年6月13日起至2006年7月11日,本基金已实现净收益折算的年收益率为1.931%。本基金管理人定于2006年7月11日将投资者所拥有的上述期间的累计收益进行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直接结转为基金份额,不进行现金支付。

  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投资者累计收益=∑投资者日收益(即投资者日收益逐日累加)

  投资者日收益=投资者当日持有的基金份额/10000*当日每万份基金单位收益(保留到分,即保留两位小数后去尾)

  二.收益支付时间

  1.收益支付日:2006年7月11日;

  2.收益结转基金份额日:2006年7月11日;

  3.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7月13日。

  三.收益支付对象

  收益支付日在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默认为收益再投资方式,投资者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将于2006年7月12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7月13日起可查询及赎回。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六.提示

  1.投资者于2006年7月11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收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收益;

  2.若投资者于2006年7月11日全部赎回基金份额,本基金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3.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1日集中支付并按1元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4.投资者可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上海、北京投资理财中心和电子交易平台)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银行的代销网点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交易。

  七.咨询办法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68604666;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银行的代销网点。

  独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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