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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基金投资必读:6月7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13:20 新浪财经

  方信

  今日招商基金公司推出一项新业务――预约认购新基金业务。基金业竞争激烈的局面促使基金公司都在方便投资人买基金方面动脑筋。另外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行列正在加大,相关投资人应该注意了解自己持有的基金投资范围方面的变化。

  重要业务信息

  招商基金基金易推出预约认购新基金业务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

理财需求,方便投资者认购基金。自2006年6月8日起,招商基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基金易,推出新基金的预约认购业务。

  预约认购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认购新基金的资金首先申购成为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存放于“基金易”招商现金增值账户内,直至募集期截止前一工作日,自动赎回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并于募集期截止当日完成新基金认购的一种投资方式。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基金易客户。

  二、开始时间

  自2006年6月8日起。

  三、销售机构及办理基金品种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易系统办理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及其它新基金的预约认购业务。

  四、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预约认购业务的投资者必须注册成为基金易客户,基金易具体的开户流程和指引详见基金易网站(direct.cmfchina.com);

  2、投资者注册成为基金易客户后,可通过登录基金易———〉基金投资———〉预约认购栏目完成预约认购申请。

  五、预约认购金额

  预约认购下限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元(含1000元),并不设金额级差。

  六、扣款方式

  预约认购提供投资者从基金易现金增值账户扣款和关联银行账户扣款两种方式:

  1、若投资者选择从基金易现金增值账户扣款,那么自预约认购交易确认日起,该笔招商现金增值基金份额自动冻结,直至募集期截止前一工作日,系统自动完成赎回该笔基金份额,并于新基金募集期当日自动完成认购新基金的申请;

  2、若投资者选择关联银行账户扣款,那么自预约认购交易确认日起,该笔资金自动申购为基金易招商现金增值账户的招商现金增值基金份额,并冻结至募集期截止前一工作日,由系统自动完成赎回该笔基金份额,并于新基金募集期当日自动完成认购新基金的申请。

  七、资金收益

  1、自预约认购交易确认日起至募集期截止前一日,预约认购资金享受招商现金增值基金的收益回报。

  2、预约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招商现金增值基金收益,一并参与新基金的认购,在新基金合同生效日自动确认为新基金的基金份额。

  八、交易确认

  投资者在T日申请,基金易将在 T+1工作日确认预约认购交易。投资者可自 T+1工作日起查询预约认购交易的确认情况。

  九、撤单与冻结

  1、投资者当日的预约认购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消,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预约认购交易不可撤销;

  2、预约认购确认的招商现金增值基金处于冻结状态,投资者不可对该基金份额进行处理(赎回、转换、转托管等)

  十、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拨打招商基金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7-9555详细咨询。

  长信基金公司旗下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6】93号)的规定,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长信利息收益基金、长信银利精选基金和长信金利趋势基金(以下简称"旗下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上述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基金管理人在确保与基金投资目标相一致的前提下,本着谨慎性原则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并将综合运用久期/凸性管理、收益率曲线、类别资产配置、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的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公司旗下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须遵守以下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1、单只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2、单只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单只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品种除外。。

  4、本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5、长信利息收益基金可投资于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资产支持证券。浮动利率资产支持证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下一个利率调整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其他基金资产支持证券可投资于各剩余期限的资产支持证券。

  6、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第2项和第3项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将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7、长信利息收益基金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评级,应不低于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信用级别。长信银利精选基金和长信金利趋势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应投资于信用级别评级为BBB以上(含BBB)的资产支持证券。

  8、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期间,如果其信用等级下降、不再符合投资标准,应在评级报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全部卖出。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有效的风险管理机制,对风险偏好、限额和风险敞口等进行连续评估,并运用各种管理工具,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基金管理人将相应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实行分级授权的投资授权制度。

  2、 使用全面风险控制的数量指标。对信用风险,使用的数量指标包括暴露程度(Risk Exposure)、违约率(Probability of Default)、损失率(Loss Given Default)等指标。对市场风险,使用的数量指标包括所有业务对股价、债券价格、外汇价格变动的敏感性、在险价值(VAR)和极端风险测试(Stress Tests)等。

  3、 设定对各品种的风险限额(Exposure Limits)。在控制投资规模风险方面,根据对各种宏观风险指标的判断和产品风险评级,设定对国家、行业、单个品种的投资风险上限。在控制市场风险方面,根据整个资产配置的战略和基金投资组合所设计的资产种类及各种风险指标,设定总仓位、净仓位、杠杆使用、最大损失等上限。

  4、对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全程的合规监控,确保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基金管理人应当依法披露其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情况,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年报及半年报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内所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基金管理人应在基金季度报告中披露其持有的资产支持证券总额、资产支持证券市值占基金净资产的比例和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大小排序的前10名资产支持证券明细。

  易方达增加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机构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有关代销机构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增加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代理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

  从2006年6月7日起,投资者可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网点办理该基金的开户

  、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服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投资者可在以下125个城市办理该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0-83918088

  网站:www.efunds.com.cn

  华夏债券投资基金今日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分红信息:

  招商安泰股票06年度第2次分红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于2006年6月5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招商安泰股票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6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现将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现金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 0.8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2006年6月6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于2006年6月7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6月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或转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七、咨询办法

  1、 代销网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4008876555、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0755-83196360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招商安泰平衡型基金2006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于2006年6月5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6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现将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现金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 0.6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2、 除息日:2006年6月6日

  3、 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7日

  4、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2006年6月6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于2006年6月7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6月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或转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七、咨询办法

  1、 代销网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4008876555、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0755-83196360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先锋基金2006年度第三次分红

  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和《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文件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已于2006年6月5日完成权益登记。具体收益发放办法请查阅“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预告”(2006年5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现将收益分配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8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2006年6月6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8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于2006年6月7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6月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8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单位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七、咨询办法

  1、代销网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4008876555、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0755-83196360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上海直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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