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基金投资必读:5月26日基金动态及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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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 13:48 新浪财经 | |||||||||
方信 今日招商基金管理公司旗下的三家基金同时宣布分红方案。基金重要信息涉及方方面面。一家混合型基金正式设立,首募规模不算大,只有25亿余份。《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之后,今日已经有相应快的基金发布投资该类证券的事宜公布,预期日后此类公告会陆续披露。
重要业务信息: 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58号文批准,自2006年4月10日起向社会公开募集,截至2006年5月19日募集工作已顺利结束。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此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2,563,360,601.57元,认购款项在基金验资确认日之前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人民币952,025.45元。本次募集所有资金已于2006年5月24日全额划入本基金在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基金托管专户。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25,147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1.00元人民币计算,设立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共计2,564,312,627.02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归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与本基金有关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从基金募集费用中列支,不另从基金资产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符合有关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已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于2006年5月25日获书面确认,基金合同自该日起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将自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寄送交易确认书。请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变更相关资料。 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0个工作日开始办理,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起开始办理。具体开始办理时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根据证监字[2006] 93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友邦华泰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或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资产支持证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基金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方案并公告如下: 一、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将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和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基础上,本着风险调整后收益最优化的原则,通过量化模型确定资产支持证券类别资产的合理配置比例,保证本金相对安全和基金资产流动性,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长期稳定收益。 二、投资比例限制 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除了遵守基金合同中已有的投资比例限制外,还将遵守下述有关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比例的限制: 1、本基金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的5%。 2、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3、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10%。 4、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的全部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6、因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不符合上述规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三、风险控制措施 鉴于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量化模型分析、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四、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管理人将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通知》、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在本基金法定信息披露文件中及时、充分地披露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信息。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人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人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和本投资方案。 鉴于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持有的部分股票处于股权分置改革阶段,对基金净值影响较大,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公司已于2006年5月22日起暂停办理本基金金额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和转入业务。 目前由于本基金持有的上述股票已经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并复牌,本公司决定于2006年5月26日恢复本基金金额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上的大额申购和转入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21-28932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tffund.com获取相关信息。 鉴于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管理的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国投瑞银景气基金)持有的部分股票处于股权分置改革的停牌阶段,复牌后可能对基金净值产生较大影响,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国投瑞银景气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以及中国证监会有关通知精神,我公司决定自2006年5月26日起暂停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申购及转入业务。在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赎回及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恢复国投瑞银景气基金的申购及转入业务的具体时间,我公司将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以登录我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60000)咨询相关信息。 鉴于我司管理的银河稳健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河稳健基金”)持有的部分股票处于股权分置改革阶段,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较大。经与基金托管人充分商议,为切实保护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银河稳健基金基金合同“十、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中关于 “拒绝或暂停申购与赎回的情形和处理”的相关规定:基金管理人认为申购行为可能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全部或部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我公司决定自2006年5月29日起,暂停银河稳健基金单笔金额100万元以上(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和转入业务,且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申购及/或转入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例如,某投资者甲于2006年5月29日交易时间内通过其基金账户一共提交3笔申购及/或转入本基金申请,第一笔为申购50万元,第二笔为转入40万元,第三笔为申购20万元,我公司将对第三笔申购20万元申请做无效处理。 何时恢复银河稳健基金正常申购及转入业务,我公司将另行公告。 在暂停申购及转入业务期间,银河稳健基金的赎回及转出业务正常进行。 请投资者注意在导致基金资产可能发生低估的原因未消除之前赎回基金份额可能导致部分损失的风险。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5104688,免费服务热线800-820-0860,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 galaxyasset.com获取相关信息。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发起人、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本基金的首次募集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66号文批准,并于2003年5月23日开始至2003年6月24日结束,共募集5,192,983,082.27亿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48,023万户。本基金于2003年6月27日成立,并于2003年9月29日开放赎回业务。2004年5月、2006年1月本基金进行了两次开放申购,受到了投资者认可。 根据《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契约》和《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从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27日进行首次募集份额进入下一避险周期操作,从2006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30日进行第三次开放申购(如果在2006年6月30日前达到本基金50亿的预计规模,则本基金将提前结束开放申购),自结束开放申购的第二日起本基金将重新只开放赎回而不开放申购。 一、首次募集份额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相关规定 1、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额的代码是202201,转入下一避险周期后的基金代码是202202。 2、首次募集份额到期的默认方式为全部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首次募集份额将于2006年6月27日自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避险条款中担保的投资金额重新界定为6月27日的转入金额,即6月27日的转入份额乘以6月27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担保人为3年后的可赎回金额低于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提供担保。 3、投资者于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26日每工作日9:00至15:00,可以通过本公司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办理日常业务,包括基金的赎回、基金间转换业务(基金代码是202201),其中基金间转换只能转为南方现金增利基金。 4、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基金持有人均无需支付交易费用。即基金持有人不需支付赎回费用、基金间转换费用和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申购费用。 二、首次募集份额进入下一避险周期的避险条款 1、投资者选择进入下一避险周期,则本基金将以其在转入下一避险周期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乘以当日的转入份额为担保金额。 2、首次募集份额的基金持有人均适用避险条款。 三、开放申购的相关规定 1、本基金本次开放申购的基金代码是202202。 2、如果截止于2006年6月26日末,本基金规模小于50亿元人民币,本基金将于2006年6月27日开放申购。本基金从2006年6月27日至2006年6月30日每工作日9:00至15:00(周六、周日均不接受申购),通过本公司和各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开放申购,先购先得。投资者可以拨打全国免长途费的热线:400-889-8899进行咨询,也可以联系如下: 本基金代销机构包括: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泰证券、兴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广发证券、联合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东方证券、光大证券、东吴证券、长江证券、湘财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渤海证券、广州证券、长城证券、南京证券、华西证券、东莞证券、金信证券、世纪证券、中信建投、金元证券、上海证券、国都证券、中银国际证券等。 3、本基金的预计规模为50亿元人民币,在开放申购期间基金资产达到或超过预计规模时,基金管理人可提前终止申购,但对于终止申购当日提交的申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 4、投资者欲申购本基金,需开立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但每个投资者仅限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尚未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申购手续。已经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持基金账户卡办理申购手续。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人民币。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15:00)前撤销。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6、本基金采用“未知价”原则,即申购可得份额以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 =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对应费率为1.0%。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0168元人民币,则申购可得份额为: 申购费用 = 100,000×1.0% = 1,000元 净申购金额 = 100,000 -1,000 = 99,000元 申购份额 = 99,000/1.0168 = 97,364.28份 因此,投资者投资10万元申购本基金,得到97,364.28份的申购份额;在该例中,本基金的担保金额是投资者初始投入的10万元投资金额。 7、投资者申购基金成功后,注册登记人在T+1 日自动为投资者登记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 日(含该日)后在本基金的赎回开放日(每周一)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申购的确认情况。 8、本公告仅对本次开放申购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其它未说明的事项遵循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03年5月20日《中国证券报》、2003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和2003年5月22日《证券时报》上的《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招募说明书》以及本公司网站(www.southernfund.com)的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电话中心(免长途费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9-8899)了解基金开放申购的相关事宜或下载有关申请表格。 9、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开放申购的安排做适当调整。 四、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资金及申购资金的避险和担保 1、本基金为转入下一避险周期资金及申购资金提供避险条款。避险周期为三年,自开放申购之日起计算。 2、避险条款 连续持有本基金三年的持有人可以享受如下避险条款: (1)如根据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计算的赎回金额(以下简称为“可赎回金额”)高于或等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者。 (2)如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支付给投资者,并由担保人提供担保。 但持有本基金未满三年而赎回的,赎回部分不适用避险条款。 3、担保 本基金由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可赎回金额低于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担保期限为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4、满期操作 申购资金避险周期到期时,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采取赎回、基金间转换或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方式。 在避险周期到期前一个月,基金管理人还将公告最终的规则。 五、其他应注意事项 1、为了不影响本基金首次募集份额进入下一避险周期的操作,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于2006年 6月12日—2006年6月18日,本基金转托管业务将在每工作日开放;2006年6月19日—2006年6月26日期间暂停本基金的转托管业务。在2006年6月19日前,已申请转出但未申请转入的基金份额,将被退回至原托管机构。 2、没有代销南方现金增利基金或没有开通其转换业务的代销网点,本基金将不进行基金转换。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5月26日 附件: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担保函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担保函 本担保函由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其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一号东方广场W2座7层。 本担保函为南方避险增值基金(以下简称避险基金或本基金、基金)避险周期到期后进入下一避险周期的持有人的利益而订立,在符合本担保函的规定下,该持有人可有效地享有本担保函的利益。 在《南方避险增值基金基金契约》中,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持有人约定了回避本金损失风险的避险条款,为保障基金持有人利益,本担保人愿就基金管理人对该避险条款的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的范围 担保范围为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按到期日基金单位累计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低于基金持有人投资金额的差额部分。基金持有人的投资金额包括净认购金额及认购费用。基金的避险周期为三年,自上一避险周期到期日之次日起计算。 基金持有人在避险周期到期日选择基金间转换或转入下一避险周期的,同样适用本担保。但基金持有人在避险周期到期前赎回的部分不在担保范围之内。 二、担保期间 自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三、担保的方式 在担保期间,本担保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四、担保责任的履行 在避险周期到期时,如果按到期日基金单位累计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低于基金投资人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不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向基金投资人支付不低于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后的赎回款项,基金投资人有权就差额部分向本担保人追偿,本担保人应及时履行担保责任,向基金投资人清偿。 五、当发生下列情形时,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1、在避险周期到期日按到期日基金单位累计净值计算的可赎回金额不低于基金持有人投资金额的; 2、基金持有人在避险周期到期前赎回的基金份额部分; 3、在避险周期内,基金终止的; 4、在避险周期内,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的,但本担保人书面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的除外; 5、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基金管理人免于履行避险条款的。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方式 本担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发生争议时,各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担保人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根据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担保人:中投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动基金经理 经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届董事会200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同意对公司基金经理进行如下变动: 1、同意聘任周理为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同意聘任周理、陈震为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3、同意曾昭雄辞去招商安泰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4、同意杜海涛辞去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5、同意免去胡军华招商现金增值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以上基金经理变动已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备案。 特此公告。 附:聘任人员简历 周理,男,中国国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在读)。 1995年加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历任研究部业务经理,综合部高级经理,中国货币杂志社编辑部主任及责任编辑。于2002年加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固定收益证券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研究负责人、投资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系公司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副主席及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曾被评为国泰君安证券2003年度明星研究员和2005年度明星基金经理。2006年加入招商基金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及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 周理先生具有7年证券从业经验,拥有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系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的设计者之一。 陈震,男,中国国籍,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经济学硕士毕业,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研究所国际金融博士研究生(在读)。 2002年加入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从事固定收益证券承销、研究、投资等工作,历任固定收益证券总部高级经理,助理董事,董事;2006年加入招商基金,现任固定收益投资部高级经理。 陈震先生具有4年的证券从业经历,在固定收益证券研究、投资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业绩,拥有中国证券业执业证书。 经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同意江涌先生辞去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 增聘江涌先生为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聚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职务由江涌先生和易阳方先生共同担任。 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备案。 附:个人简历 江涌先生,男,经济学、法学双学士,7年证券从业经历,曾任广发小盘成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业研究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业务总部研究员。 根据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即日起代理销售国泰金鹰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具体公告如下: 一、投资者可以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等21个城市的41家营业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咨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各代销营业网点; 2、登录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ecitic.com ; 3、致电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021-33134688; 4、登录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www.gtfund.com 。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签署的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从2006年5月26日起,华泰证券开始代理销售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旗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详情敬请咨询华泰证券代销机构的营业网点。 从2006年5月26日起,投资者可在华泰证券办理以上基金的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华泰证券咨询电话:(025)84579897 网站:www.htsc.com.cn 根据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2006年5月29日起代理销售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008)。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办理汇添富优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申购、转换等业务: 呼和浩特、呼伦贝尔、赤峰、乌兰察布、包头、东胜、临河、乌海、上海、北京、深圳、南京、杭州、沈阳。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网点 2、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3、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471-4961259 4、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tffund.com 5、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8932999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签署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从本公告之日起,上海银行作为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可到上海银行在上海161家营业网点办理富国天时货币市场基金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投资者可以拨打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或拨打各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有关详情请咨询: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免长途话费),(021)53594678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上海银行客户服务热线:(021)962888 上海银行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上投摩根阿尔法基金、长盛成长价值基金今日更新了招募说明书 基金分红信息: 招商安泰股票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本基金本年度的第二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分红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现金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 0.80 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为:2006年6月6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8日 6、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6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7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6月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或转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 代销网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4008876555、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0755-83196360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 成立于2004年6月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本基金本年度的第三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分红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基金持有人分配的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80 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为:2006年6月6日 5、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8日 6、分红公告日:2006年6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7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6月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单位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2006年6月5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代销网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4008876555、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0755-83196360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招商安泰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成立于2003年4月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招商安泰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进行本基金本年度的第二次分红。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分红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的现金红利为每10份基金份额0.6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2006年6月5日 2、除息日:2006年6月6日 3、红利发放日:2006年6月7日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转投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确认日为:2006年6月6日 5、现金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06年6月8日 6、具体分红方案公告日:2006年6月7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6年6月7日自基金托管帐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于2006年6月7日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06年6月8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或转换。 3、权益登记日之前(含当日)办理了转托管转出尚未办理转托管转入的投资者,其分红方式一律按照红利再投资处理,所转出的基金份额待转托管转入确认后与红利再投资所得份额一并划转。 4、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投资者(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2、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3、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七、咨询办法 1、 代销网点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cmf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 深圳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8楼(邮编:518040) 电话:4008876555、0755-83196358、83196359 传真:0755-83196360 北京直销中心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7号投资广场B座2104室(邮编:100032) 电话:010-66211612 传真:010-66211613 上海直销中心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22层1单元(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89916 传真:021-58796616 独家声明: 新浪编者注:本文为作者授权新浪网独家刊登之作品,所有媒体及网站不得转载,除非获得新浪网及作者本人书面授权并注明出处为新浪网。欲转载者请致电:(86-10)82628888转5173联系。本文观点纯属作者个人意见,与本网站立场无关。非常感谢广大网友对新浪财经频道的支持,欢迎赐稿与合作。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